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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張維民
Chang, Wei-Min
論文名稱: 由代孕生殖法草案論代孕者之身體自主權
The Research of the Autonomy of Gestational Mother`s Body in the Draft of Surrogacy Act
指導教授: 侯英泠
Hou, Ing-Ling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社會科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論文出版年: 2007
畢業學年度: 95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48
中文關鍵詞: 代理孕母
外文關鍵詞: surrogate motherh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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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隨著「代理孕母公民共識會議」的召開,並達成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之結論,衛生署亦已委託學者草擬「代孕生殖法」草案,本文主要以「代孕生殖法」草案之條文為對象,分析條文內容是否達成對於代孕者身體自主權之保障。

    Along with a conclusion for surrogate motherhood in the consensus conference of surrogate motherhood, National Health Administration has funded researchers to drawing up a legal act called Surrogacy Act. The main point of this dissertation is to analyze the articles of this draft, whether the self-automny-right of surrogate motherhood is accomplished.

    第一章 緒論 9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9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13 第三節 論文架構 14 第四節 名詞說明 15 第二章 代理孕母之意義、爭議與我國立法方向 17 第一節 代理孕母之意義 17 第一項 代理孕母之源由—不孕症治療與人工生殖技術之發展 17 第二項 代理孕母之意義 19 第二節 代理孕母之爭議 20 第一項 代理孕母爭訟之濫觴—Baby M 判決 20 第二項 代理孕母合法化與否之爭議 23 第三節 我國法對於代理孕母的立場—由禁止到有條件開放 25 第一項 代理孕母相關立法沿革 25 第二項 代理孕母公民共識會議 27 第一款 公民共識會議之意義 27 第二款 公民小組結論報告—有條件開放代孕生殖 28 第四節 本文立場 32 第三章 代孕者身體自主決定之保障 34 第一節 個人自主決定權之意義與類型 34 第一項 美國法上之隱私權 34 第一款 不受干擾之權利 34 第二款 個人自主性隱私權之提出 36 第三款 自主性隱私權保障之理由—個人尊嚴 37 第二項 德國法之自主決定權 38 第一款 人性尊嚴之意義 38 第二款 人性尊嚴為個人自主權保障之基礎 39 第三項 身體自主權於我國民法人格權體系之定位 40 第四項 代孕者身體自主之範圍 43 第二節 擔任代孕者之自主決定 44 第一項 締結代孕契約之自主決定—釋字第576號 44 第二項 配偶之同意 48 第三節 性行為之自主決定 51 第一項 性自主權與貞操權 51 第二項 釋字第554號 52 第三項 代孕者之性自主決定 53 第一款 代孕者懷孕前 54 第二款 代孕者懷孕後至生產前 56 第四節 接受醫療行為之自主決定 58 第一項 病患自主權之概念與發展 58 第二項 醫學倫理的四大原則之「尊重自主原則」58 第三項 告知後同意法則 59 第一款 告知後同意法則的內容 59 第二款 醫師之說明義務 60 第三款 我國法相關規定及法院判決 61 第四項 代孕者接受醫療行為之自主決定 62 第五節 代孕者終止懷孕之自主決定 62 第一項 我國法之規定 63 第一款 民法 63 第二款 刑法 64 第三款 優生保健法 65 第二項 法院判決見解 70 第一款 最高法院九十年台上字第四六八號判決 70 第二款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年度重上更(一)字第四八號判決 72 第三項 家庭生育計畫之自主決定權 72 第四項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墮胎判決 75 第一款 Roe v.Wade判決 75 第二款 Webster v.Reproductive Health Service判決 76 第三款 Planned Parenthood of Southeastern Pennsylvania v. Casey判決 78 第五項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墮胎判決 80 第一款 1975年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第一件墮胎判決 80 第二款 1993年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第二件墮胎判決 82 第三款 1996年施行之德國刑法第218條規定 87 第六項 代孕者施行人工流產之自主決定 88 第六節 懷孕、醫療資訊之自主決定 90 第一項 醫療資訊隱私之保護 90 第二項 醫師之保密義務 91 第三項 資訊自決權—釋字第603、586號 92 第四項 代孕者懷孕、醫療資訊揭露之自主決定 95 第七節 戒除煙、酒或不良惡習 96 第八節 本章結論 97 第四章 代孕生殖法草案之探討與評析 99 第一節 代孕生殖法草案說明 99 第二節 代孕者之身體自主權及胎兒之法定代理人 103 第一項 條文內容及說明 103 第二項 身體自主權之明文規定 104 第一款 身體自主權之意義 104 第二款 規範功能 105 第三項 胎兒之法定代理人 106 第一款 委託夫妻為胎兒之法定代理人 106 第二款 胎兒之繼承權—民法第一一六六條 107 第一目 胎兒之繼承權 107 第二目 以胎兒之母為代理人—草案第十五條第一項 107 第三款 涉及代孕者人格法益之處理 108 第三節 代孕者之資格 109 第四節 代孕者接受代孕生殖醫療行為之自主決定 113 第一項 條文內容及說明 113 第二項 醫療機構之說明義務 114 第三項 代孕者之自主決定 115 第五節 停止代孕生殖之事由 118 第一項 條文內容及說明 118 第二項 條文分析 119 第一款 代孕者身體自主分界點—懷孕 119 第二款 停止施行代孕生殖手術之事由 120 第三款 採取避免懷孕之必要措施 121 第三項 對醫療機構之通知義務 121 第六節 代孕者終止懷孕之自主決定 122 第一項 條文內容及說明 122 第二項 條文分析 123 第一款 與優生保健法之適用關係 123 第二款 終止懷孕之事由 124 第一目 胎兒有嚴重遺傳性疾病或畸形發育之虞 124 第二目 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125 第三目 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125 第三款 代孕者自主權之過度保障? 127 第七節 代孕者懷孕、醫療資訊揭露之自主決定 129 第一項 條文內容及說明 129 第二項 代孕者懷孕、健康資訊揭露之自主決定 130 第八節 本章結論 130 第五章 結論 133 參考文獻 136 附錄 141

    (一)政府文書
    1、立法院第4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 167號,政府提案第7828號,人工生殖法草案。
    2、立法院第5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1140號,委員提案第5012號,立法委員高明見等62人提出之「生育保健法」草案。
    3、立法院第6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1586號,政府提案第10174號,人工生殖法草案。
    4、立法院第6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1140號,委員提案第6921號,立法委員黃淑英等43人提出之「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
    5、立法院第6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1140號,政府提案第10692號,行政院「優生保健法」修正草案。

    (二)中文書籍
    1、王澤鑑,民法學說判例研究(第四冊),三民,1996年。
    2、王澤鑑,侵權行為法(一)基本理論一般侵權行為,三民,1998年。
    3、王澤鑑,民法概要,三民,2002年。
    4、甘添貴,體系刑法各論(第一卷),瑞興,1999年。
    5、林山田,刑法各罪論(上冊)修訂五版,自版,2005年。
    6、李惠宗,憲法要義(第二版),敦煌,1998年。
    7、李震山,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修訂再版,元照,2001年。
    8、施啟揚,民法總則,三民,1995年。
    9、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上冊,三民,2002年。
    10、陳穎慧,懷孕媽媽每日一讀,初版,漢湘文化,1995年。
    11、陳祺炎、黃宗樂、郭振恭,民法繼承新論,四版,1997年。
    12、許朝欽,做人會成功,初版,台視文化,2001年。
    13、詹益宏,從懷孕到分娩,台視文化,2000年。
    14、葛雷德‧柯提斯、茱蒂斯‧史考勒,懷孕40週完全手冊,初版,城邦文化,2004年。
    15、賴朝宏,不孕症及其治療,聯經,1997年。

    (三)學位論文
    1、王志傑,病患自主權理論基礎之研究-兼論病患自主權對我國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之啟示,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年。
    2、史勝德,美國關於代理孕母契約之法律爭議,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92年。
    3、陳美伶,人工生殖之立法規範,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論文,1994年。
    4、陳鳳珠,代孕契約法律關係之研究,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年。
    5、張志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與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墮胎判決之比較研究,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99年。
    6、陽佳君,論代理孕母所生子女之法律地位,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年。
    7、詹文凱,隱私權之研究,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論文,1998年。
    8、楊琇茹,從病患自主權看病患家屬參與醫療決定之權限,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4年。
    9、廖慧全,論代理孕母之法律保護,國防管理學院法論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年。
    10、蕭仲廷,從「法治國刑法」觀點探討婚外性行為之法律責任,東海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

    (四)期刊論文
    1、王富仙,生殖細胞法律地位的探索,月旦法學雜誌第138期,2006年11月。
    2、王澤鑑,人格權保護的課題與展望(一)人格權、人格尊嚴與私法上的保護,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80期,2006年3月。
    3、王澤鑑,人格權保護的課題與展望(二)憲法上人格權與私法上人格權,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81期,2006年4月。
    4、王澤鑑,人格權保護的課題與展望(三)人格權的具體化及保障範圍(1),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83期,2006年6月。
    5、李震山,論生命科技與生命尊嚴—以人工生殖為探討中心,憲法體制與法治行政:城仲模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第一冊,三民,1998年8月。
    6、李震山,基本權各論基礎講座〈一〉人性尊嚴,法學講座第17期,2003年5月。
    7、李震山,基本權各論基礎講座〈六〉生命權,法學講座第22期,2003年10月。
    8、李震山,來者猶可追,正視個人資料保護問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六0三號解釋評析,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76期,2005年11月。
    9、李震山,憲法意義下之「家庭權」,中正法學集刊第16期,2004年7月。
    10、李素楨,台灣女性的生育自主權之問題與權利分析,應用倫理研究通訊第31期,2004年8月。
    11、林怡欣、潘淑滿,醫病互動關係中的身體自主權—以女性乳癌病患為例,東吳社會工作學報第7期,2001年3月。
    12、林欣柔、楊秀儀,告別馬偕肩難產事件?—新醫療法第八二條第二項評析,月旦法學雜誌第112期,2004年9月。
    13、侯英泠,「計畫外生育」與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評最高法院九0年度台上字第四六八號民事判決,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47期,2003年6月。
    14、侯英泠,從德國法論醫師之契約上說明義務,月旦法學雜誌第112期,2004年9月。
    15、施宇芳,論子宮之工具化與代理孕母制度之立法方向,法律學刊第26期,1997年6月。
    16、陳愛娥,憲法對未出生胎兒的保護—作為基本權保護義務的一例來觀察,政大法學評論第58期,1997年12月。
    17、陳妙芬,浮濫的平等?—談代理孕母的法理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52期,1999年9月。
    18、陳美華,物化或解放—女性主義者關於代理孕母的爭論,月旦法學雜誌第52期,1999年9月。
    19、陳英淙,由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之判決(BVerfGE 88,203)探討墮胎合法化問題,憲政時代第28卷第1期,2002年7月。
    20、陳昭姿,翹首期盼代理孕母合法化—等待生命的轉捩點,月旦法學雜誌第52期,1999年9月。
    21、莊茂,代理孕母法治化之探討,思與言第42卷第1期,2004年3月。
    22、黃蕪,對「代理孕母草案」的意見,法務通訊第1932期,1999年5月27日。
    23、雷文玫,兩對父母親的拔河—從父母子女關係之認定看近來代理孕母合法化爭議,月旦法學雜誌第52期,1999年9月。
    24、雷文玫,解構我國胚胎保護規範體系—發現父母生育自主的地位,臺大法學論叢第33卷第4期,2004年7月。
    25、劉靜怡,隱私權的哲學基礎、憲法保障及其相關辯論,月旦法學教室第46期,2006年7月。
    26、劉靜怡,隱私權保障與國家權力的行使—以正當程序和個人自主性為中心,月旦法學教室第50期,2006年11月。
    27、蔡維音,「人性尊嚴」作為人類基因工程之基礎法律規範理念—「人性尊嚴」作為法律概念其內涵開展之可能性,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暨應用倫理學研究室主辦「人類基因組計畫之倫理、法律與社會涵意」學術研討會,1999年4月。
    28、蔡維音,論家庭之制度保障—評釋字第502號解釋,月旦法學雜誌第63期,2000年8月。
    29、顏厥安,自由與倫理—由代理孕母的合法化問題談價值命題的論證,政大法學評論第57期,1997年6月。

    (五)報章資料
    1、「不孕之苦 一般人如何領悟」,中國時報,93年7月22日。
    2、「權利不能訴諸多數決」,中國時報,93年7月23日。
    3、「美男捐精 台女受孕 一嬰兩賣」,中國時報,94年2月1日,A5版。
    4、「女性用骨髓製精子…有可能」,聯合報,96年4月14日,A14版
    5、「骨髓幹細胞可望造精子 不孕症有生路女人也可單性生女」蘋果日報,96年4月14日,A20版。
    6、「取骨髓造精子 想懷孕不必借種」中國時報,96年4月14日,A12版
    7、「墮胎禁令 美最高法院背書」,聯合報,96年4月20日,A11版。

    (六)外文
    1、COTS(Childlessness Overcome Through Surrogate)“Memorandum of Agreement relating to Surrogacy Agreements”,COTS〈info@surrogacy.org.uk〉2002/12/03 affords.
    2、Partial Birth Abortion Ban Act of 2003,取自http://news.findlaw.com/hdocs/docs/abortion/2003s3.html(2007/6/9存取)
    3、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THE 2003 FEDERAL ABORTION BAN,取自http://www.federalabortionban.org/faqs.asp(2007/6/9存取)

    下載圖示 校內:立即公開
    校外:2007-08-28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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