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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蔡秉宸
Tsai, Bing-Chen
論文名稱: 論我國未成年人保險制度之法制—保險法第107條之探討
A Study of the Insurance Regime for Minors—Discussions of Issues under Article 107 of the Insurance Law
指導教授: 陳俊仁
Chen, Chun-Jen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社會科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論文出版年: 2023
畢業學年度: 111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38
中文關鍵詞: 人壽保險未成年人道德危險同意權喪葬費用
外文關鍵詞: life insurance, minors, moral hazard, consent of insured, funeral expen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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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險制度源自於人們對於發生不確定事故的恐懼,利用契約的分擔與轉嫁機制填補損失,因而減輕事故發生的不安定。人壽死亡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命喪失為損害投保,當保險事故發生被保險人死亡,保險人須給付保險金。每個人終將面臨死亡,只是無法預知死亡會何時降臨,如此看來每個人都得以投保死亡保險,但我國保險法第107條卻對未成年人成為死亡保險的被保險人設有諸多限制。
    為了解保險法為何對於未成年人投保死亡保險設有特別之限制,本論文將對保險法第107條進行探討及分析,包含保險法第107條立法之意旨、歷次修法之內容及其限制未成年人死亡保險給付之理由等。此外,為研究保險法第107條為何頻繁修法以及每次修法過後仍爭議不斷之原因,本論文將參考外國之法律以及我國法院判決,試著找出我國現行法有何不足之處。
    本文發現保險法第107條對未成年人投保死亡保險採取特別限制之原因主要是因為未成年人無法單獨行使保險法第105條之同意權,因此為保護未成年人遠離道德危險才由法律對保險死亡給付設定限制。
    本文認為對於未成年人之人壽保險契約不應以年齡作為限制,建議採限定金額的方式作為規範,並將喪葬費用回歸損害保險的本質,避免與定額的死亡給付做不當的連結。
    本文發現現行保險法對於未成年人如何行使同意權並無明文規定,因此造成未成年人之人壽保險契約道德危險之控制上一直存有爭論。

    This study analyzed the elements of Article 107 of the Insurance Law, and explored the issues of life insurance policies for minors. In terms of research methods, this study used the literature review analysis method,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method, etc., to research the related issues. Article 107 of the Insurance Law is the provision prescribing the validity of life insurance for minors, it is to prevent moral hazard. Article 107 of the Insurance Law limits the amount of payment for the death of minors to funeral expenses. This study found that it is inappropriate to link the death benefits of minors to funeral expenses because funeral expenses can be estimated in terms of money, which applys the indemnity principle. In addition, the age restriction dose not conform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The cases of insurance fraud in life insurance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the age of insured. Therefore, this study suggested that the limit of benefits for the death of a minor should set a maximum amount.
    As for Article 105 of the Insurance Law, minor insureds are not being of lawful age or competent to enter into contracts, so they cannot exercise the consent right of Article 105 of the Insurance Law alone. Therefore, this study suggested that if the amount of insurance payment which does not exceed the limit of Article 107 of the Insurance Law, the consent of the minor is not required.

    本文簡目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預期貢獻 4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5 第四節 研究方法 5 第五節 研究架構 7 第二章 我國未成年人保險制度之探討 10 第一節 保險的意義 10 第二節 保險法第107條立法之意旨 17 第三節 保險法第107條修法沿革及分析 23 第四節 探討保險法第107條頻繁修法之原因 30 第五節 限制未成年人死亡保險給付之理由 35 第六節 喪葬費用之探討 43 第七節 小結 48 第三章 道德危險的探討 49 第一節 何謂道德危險 49 第二節 道德危險的防免 51 第三節 道德危險的防免機制是否適用於未成年人 60 第四節 保險法第105條「書面同意」之探討 63 第五節 從實務案例觀察未成年人與成年人道德風險之高低 67 第六節 小結 72 第四章 外國立法例 74 第一節 美國法 74 第二節 德國法 77 第三節 日本法 78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81 第五節 小結 82 第五章 我國實務案例探討 84 第一節 被保險人同意權之行使相關判決 84 第二節 重大交通事故道德危險之相關判決 86 第三節 父母殺害子女詐領保險金之相關判決 92 第四節 小結 97 第六章 簡易人壽保險之介紹 99 第一節 簡易人壽保險發展的背景 99 第二節 我國簡易人壽保險之介紹 99 第三節 簡易人壽保險和一般壽險之比較 100 第四節 簡易人壽保險法與保險法第107條之比較 103 第五節 簡易人壽未成年人道德危險之探討 106 第六節 小結 113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115 第一節 結論 115 第二節 建議 118 參考文獻 125 附件 130   本文詳目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預期貢獻 4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5 第四節 研究方法 5 第五節 研究架構 7 第二章 我國未成年人保險制度之探討 10 第一節 保險的意義 10 第一項 我國保險的意義 10 第一款 法律上的意義 10 第一目 保險是一種法律關係 10 第二目 保險是當事人一方支付保險費之法律關係 11 第三目 保險是當事人一方負擔賠償財物之法律關係 11 第二款 經濟上的意義 12 第一目 對個人及企業之效用 12 第二目 對社會經濟之效用 12 第二項 德國保險的意義 13 第一款 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分別界定法 13 第二款 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合併界定法 14 第三項 其他外國學者保險意義的界定 14 第一款 損害說 14 第一目 損害分擔說 14 第二目 損害填補說 15 第三目 危險轉嫁說(風險轉移說) 15 第四目 否認人身保險說 15 第二款 非損害說 15 第一目 統一不能說 15 第二目 技術說 16 第三目 需要說(慾望滿足說) 16 第四目 經濟生活確保說 16 第五目 金融說(相互金融機構說) 16 第二節 保險法第107條立法之意旨 17 第一項 釋義條文內容 17 第一款 限制的主體 17 第二款 限制的內容 18 第三款 規定的效果 18 第二項 立法之意旨 19 第一款 道德危險之疑慮 19 第二款 人壽死亡保險之功能 20 第三款 行為能力之法律效果 21 第三項 立法意旨之檢討 22 第三節 保險法第107條修法沿革及分析 23 第四節 探討保險法第107條頻繁修法之原因 30 第一項 保險法第107條所用的規範 30 第一款 完全禁止投保死亡保險(西元1929-1997) 30 第二款 完全開放投保死亡保險(西元1997-2001) 31 第三款 限制投保死亡保險之年齡及給付金額(西元2001-2020) 31 第二項 規範之缺失 31 第三項 單一條文修正過數次為何還無法令公眾滿意 32 第一款 立法者未做專業之考量 32 第二款 輿論立法 33 第三款 複雜的利益關係 34 第五節 限制未成年人死亡保險給付之理由 35 第一項 保險的功能與目的—損害填補 35 第一款 具體的補償需求 36 第二款 抽象的補償需求 36 第二項 人壽保險給付的目的 37 第一款 人壽保險的種類(以保險事故區分) 37 第一目 死亡保險 37 第二目 生存保險 38 第三目 生死合險 38 第三項 限制未成年人死亡給付之理由 38 第一款 人類生命價值法(Human Life Value Approach) 39 第二款 家庭需要法(Family Needs Approach) 39 第四項 是否應限制未成年人死亡給付 39 第一款 死亡給付否定說 39 第一目 與社會善良風俗相悖 40 第二目 道德危險的防範 40 第三目 死亡保險保障對象與目的 40 第二款 死亡給付肯定說 41 第一目 同意權制度的落實 41 第二目 年齡非道德危險之決定標準 41 第三目 期待利益之保障 42 第四目 人壽保險經濟功能論 42 第六節 喪葬費用之探討 43 第一項 喪葬費用保險的真義 43 第二項 我國未成年人喪葬費用修法沿革及分析 44 第三項 喪葬給付之檢討 46 第七節 小結 48 第三章 道德危險的探討 49 第一節 何謂道德危險 49 第一項 道德危險的意義 49 第一款 積極的道德危險 49 第二款 消極的道德危險 50 第二項 道德危險主要的表現形式 50 第一款 逆選擇 50 第二款 保險詐欺 51 第二節 道德危險的防免 51 第一項 我國保險法關於道德危險防止的相關規範 51 第一款 契約訂立前之相關規範 52 第二款 契約訂立後之相關規範 52 第二項 死亡保險本身道德的可非難性 53 第一款 消極說 53 第二款 積極說 54 第三項 防免道德危險的立法主義 54 第一款 利益主義 54 第一目 金錢利益主義 57 第二目 一般利益主義 57 第二款 親族主義(限制受益人主義) 58 第三款 同意主義 58 第四款 折衷主義 59 第三節 道德危險的防免機制是否適用於未成年人 60 第一項 以保險利益控制道德危險之問題 60 第二項 以被保險人同意控制道德危險之問題 62 第四節 保險法第105條「書面同意」之探討 63 第一項 保險法第105條立法意旨 63 第一款 尊重被保險人之人格權 64 第二款 防止道德危險發生 64 第二項 保險法第105條修法沿革 64 第三項 未成年人書面同意的行使 65 第一款 由未成年人單獨為之 66 第二款 父母之一方為要保人時 66 第三款 父母同時為要保人時 67 第五節 從實務案例觀察未成年人與成年人道德風險之高低 67 第一項 未成年子女道德危險案例 67 第二項 成年人道德危險案例 69 第六節 小結 72 第四章 外國立法例 74 第一節 美國法 74 第二節 德國法 77 第三節 日本法 78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81 第五節 小結 82 第五章 我國實務案例探討 84 第一節 被保險人同意權之行使相關判決 84 第一項 案例事實 84 第二項 法院判決結果 84 第三項 本案分析 86 第二節 重大交通事故道德危險之相關判決 86 第一項 案例事實 86 第二項 法院判決結果 88 第三項 本案分析 91 第三節 父母殺害子女詐領保險金之相關判決 92 第一項 案例事實 92 第二項 法院判決結果 93 第三項 本案分析 96 第四節 小結 97 第六章 簡易人壽保險之介紹 99 第一節 簡易人壽保險發展的背景 99 第二節 我國簡易人壽保險之介紹 99 第三節 簡易人壽保險和一般壽險之比較 100 第一項 法規依據及主管機關 101 第二項 商品種類單純 101 第三項 免體檢 101 第四項 保險金額 102 第五項 行銷方式 102 第四節 簡易人壽保險法與保險法第107條之比較 103 第一項 保險法相關條文規定 103 第二項 簡易人壽保險法相關條文規定 104 第三項 保險法與簡易人壽保險法之比較 105 第五節 簡易人壽未成年人道德危險之探討 106 第一項 未成年人理賠率與道德風險 106 第二項 簡易人壽道德危險的防免 110 第一款 適合度評估義務 111 第二款 資訊說明與風險揭露義務 112 第三款 適當調查義務 113 第六節 小結 113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115 第一節 結論 115 第二節 建議 118 第一項 防範道德危險的建議 118 第一款 加強同業通報制度的執行 119 第二款 適當評估承保金額 119 第三款 提升保險業務人員的專業能力 120 第四款 強化保險犯罪防制中心之功能 121 第二項 保險法相關條文建議 121 第一款 保險法第105條應進行修正 122 第二款 保險法第107條應進行修正 122 參考文獻 125 附件 130 附件1 130 附件2 132 附件3 134 附件4 135 附件5 138

    壹、中文文獻(依作者姓氏筆畫排列)
    一、專書
    1.丁繼鋒,保險學–以中國保險為例,初版,2018年11月,財經錢線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2.王澤鑑,民法概要,增訂四版,2015年9月,三民書局。
    3.江朝國,保險法逐條釋義,第一卷–總則,修訂二版,2018年1月,元照出版。
    4.江朝國,保險法逐條釋義,第四卷–人身保險,初版,2018年2月,元照出版。
    5.江朝國,保險法論文集(三),第一版,2002年1月,瑞興圖書出版。
    6.江朝國,保險法基礎理論,新修訂五版,民國101年3月,瑞興圖書出版。
    7.汪信君、廖世昌,保險法理論與實務,修訂四版,2017年9月,元照出版。
    8.李淑明,民法總則,第九版,2017年3月,元照出版。
    9.林群弼,保險法論,修訂三版,2015年1月,三民書局。
    10.邱錦添,兩岸保險法之比較,初版,2007年5月,文史哲出版社。
    11.施文森,保險法判決之研究〈總則篇〉上冊,修訂版,民國82年,三民書局。
    12.桂裕,保險法,增訂初版,1984年9月,三民書局。
    13.袁宗蔚,保險法,初版,民國52年11月,三民書局。
    14.梁宇賢,商事法要論,修訂十一版,2010年3月,三民書局。
    15.梁宇賢、劉興善、柯澤東、林勳發,商事法精論,修訂六版,2009年3月,今日書局。
    16.陳彩稚,保險學,增訂三版,2015年1月,三民書局。
    17.陳雲中,保險學要義:理論與實務,修訂九版,民國100年8月,三民書局。
    18.陳俊郎,保險法規,初版,民國81年11月,三民書局。
    19.葉啟洲,保險法,第六版,2020年6月,元照出版。
    20.劉宗榮,保險法—保險契約法暨保險業法,修訂五版,2021年1月,三民書局。
    21.鄭玉波著,劉宗榮修訂,保險法論,修訂八版,2010年9月,三民書局。
    22.賴宏宗,圖說系列保險法,第十一版,2017年12月,高點文化。
    二、期刊
    1.江朝國,保險法第一百零五條之撤銷概念在民法撤銷體系上之解釋,萬國法律,第121期,2002年2月。
    2.江朝國,論我國保險法中被保險人之地位--建立以被保險人為中心之保險契約法制,月旦法學教室,第100期,2011年2月。
    3.江朝國,保險法修正草案評析,月旦法學雜誌,第200期,2012 年1月。
    4.江朝國,評保險法第107條第1項修法之妥適性,萬國法律,第183期,2012年6月。
    5.江朝國,保險法第一○五條之同意與契約效力,月旦法學教室,第123期,2013年1月。
    6.江朝國,論要保人變更時之被保險人同意,台灣法學雜誌,第245期,2014年4月。
    7.杜怡靜,投資型保險商品關於說明義務與適合性原則之運用⎯⎯ 台北地院九十六年度保險簡上字第六號及台北地院九十七年度再易字第一號判決,月旦民商法雜誌,第27期,2010年3月。
    8.汪信君,保險法第一○七條之規範目的與釋疑,月旦法學教室,第4期,2003年2月。
    9.汪信君,保險法:第一講—保險契約法之基本概念──原則與契約性質,月旦法學教室,第39期,2006年1月。
    10.汪信君,投資型保單與書面同意,月旦法學教室,第166期,2016年8月。
    11.汪信君,未成年人死亡保險之再探──以保險利益與同意權為核心,月旦法學雜誌,第308期,2021年1月。
    12.宋耿郎,從保險法第107條之修正論網路投保保險之道德危險,消費者保護研究,第15期,2009年12月。
    13.卓俊雄,論死亡保險被保險人資格限制—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2年度保險上字第24號民事判決為例,月旦裁判時報,第70期,2018年4月。
    14.卓俊雄,保險法第105條書面同意權的代理,月旦法學教室,第156期,2015年10月。
    15.林昭志,簡易人壽保險詢問告知與謹慎核保原則之研究,高大法學論叢,第12卷,第1期,2016年9月。
    16.陳俊仁,意外原因與意外結果之思辨–傷害保險權利要件之商榷兼評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二0九六號民事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85期,2010年10月。
    17.郭姿君,保險法第107條未成年人死亡保險之爭議,月旦法學教室,第197期,2019年3月。
    18.張冠群,臺灣保險法關於人身保險利益諸問題之再思考,月旦法學雜誌,第215期,2013年4月。
    19.張冠群,為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投保死亡保險之立法辯證,月旦裁判時報,第53期,2016年11月。
    20.黃郁真,明明有幫小孩投保,卻不能領保險金?法律人潮流誌,第24期,2020年7月。
    21.葉啟洲,未成年人死亡保險的法律限制與修正──再談保險法第107條的修正爭議,月旦裁判時報,第53期,2016年11月。
    22.葉啟洲,道德危險的除外界限與最大善意原則,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46卷第4期,2017年12月。
    23.劉宗榮,以未成年子女或精神障礙人為被保險人投保死亡保險的修法評議—評保險法第一0七條修正得失,月旦法學雜誌,第179期,2010年4月。
    24.謝元慶,死亡給付之研究-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保險經營論壇,第113期,2022年5月。
    25.羅俊瑋,論消費者被保險人之告知說明義務—以英國新訂法制為中心,消費者保護研究,第17期,2011年12月。
    三、學位論文
    1.江曉智,壽險死亡給付之研究--以保險法第107條及第107條之1規定為主,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財經法律組碩士論文,109年8月。
    2.林益充,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理賠地理性分析,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碩士論文,92年1月。
    3.張天香,人身保險被保險人之保障---以保險法第105條與第107條為中心,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102年1月。
    4.陳致魁,保險詐欺相關法律規範之比較研究,東海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04年12月。
    5.黃恩寧,服務品質對企業品牌形象之影響—以郵政簡易壽險為例,朝陽科技大學保險金融管理系碩士論文,102年5月。
    6.劉威德,人身保險之道德危險的防止,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00年6月。
    四、研究計畫
    1.林勳發、林建智、汪信君主持,保險契約法相關法律問題及其解決對策,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95年度委託研究計劃,96年2月。
    2.梁正德、廖淑惠、呂慧芬主持,郵政壽險通路制度研究專案報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研究,106年 4月。
    3.陳建勝、李尚嬪、盧昭男,我國人壽保險詐欺的徵兆與預防之研究,2013年。
    五、立法院公報及相關提案
    1.立法院公報,第98卷,第55期,院會紀錄。
    2.立法院公報,第 105 卷,第 16 期,委員會紀錄。
    3.立法院公報,第109 卷,第46 期,院會紀錄。
    4.立法院院總第464號委員提案第18403號。
    5.立法院院總第464號委員提案第18411號。
    6.立法院院總第464號委員提案第18431號。
    7.立法院院總第464號委員提案第18445號。
    8.立法院院總第464號委員提案第24270號。
    貳、外國文獻
    一、英文專書
    1.ABRAHAM, KENNETH S., INSURANCE LAW AND REGULATION : CASES AND MATERIALS (4th ed. 2005).
    2.BIRDS, JOHN & HIRD, NORMA J., BIRDS' MODERN INSURANCE LAW (6th ed. 2004).
    3.CLARKE, MALCOLM A., POLICIES AND PERCEPTIONS OF INSURANCE LAW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2007).
    4.MARTINEZ, LEO P. & WHELAN, JOHN W., CASES AND MATERIALS ON INSURANCE LAW (5th ed. 2006).
    二、英文期刊
    1.Alt, Anthony Spin-Life Insurance Policies: A Dizzying Effect on Human Dignity and the Death of Life Insurance, 7 AVE MARIA L. REV., 605-637 (2009).
    2.Baker, Tom 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 Hazard, 75 TEX. L. REV., 237-292 (1996).
    3.Beal, Eric D. Posner and Moral Hazard, 7 CONN. INS. L.J., 81-102 (2000).
    4.Holmström, Bengt Moral Hazard and Observability, 10 BELL J. ECON., 74-91 (1979).
    5.Logue, Kyle D. The Current Life Insurance Crisis: How The Law Should Respond, 32 CUMB. L. REV., 1-67 (2001/2002).
    6.Loshin, Jacob Insurance Law's Hapless Busybody: A Case Against the Insurable Interest Requirement, 117 YALE L.J., 474-509 (2007).
    7.Rowell, David & Connelly Luke B. A History of the Term "Moral Hazard", 79 J. RISK INS., 1051-1075 (2012).
    8.Richmond, Douglas R. Investing with The Grim Reaper: Insurable Interest and Assignment in Life Insurable, 47 TORT TRIAL & INS. PRAC. L.J., 657-691 (2012).
    9.Stone, Deborah A. Beyond Moral Hazard:Insurance As Moral Opportunity, 6 CONN. INS. L.J., 11-46 (1999/2000).
    10.Swisher, Peter N. The Insurable Interest Requirement For Life Insurance: A Critical Reassessment, 53 DRAKE L. REV., 477-543 (2005).
    11.Swisher, Peter N. Wagering on the Lives of Strangers: The Insurable Interest Requirement in the Life Insurance Secondary Market, 50 TORT & INS. L.J., 703-745 (2015).
    12.Zelizer, Vivian A. The Price and Value of Children: The Case of Children’s Insurance, 86 AM. J. SOCIOL., 1036-1056 (1981).
    13.Zelizer, Viviana A. Human Values and the Market: The Case of Life Insurance and Death in 19th-Century America, 84 AM. J. SOCIOL., 591-610 (1978).
    三、德文文獻
    1.Arps, Ludwig (1964), Lebensversicherung als Einkommenssicherung, Arbeit und Sozialpolitik, S. 182-185.
    2.Pieske, Eckard (1957), Lebensversicherung ist eine zeitgemäße Sparform, Arbeit und Sozialpolitik, S. 69-72.
    四、日文文獻
    1.菊池直人 (2014) ,未成年者を被保険者とする生命保険契約についての一考察,保険学雑誌,626号,127-144。
    參、網路資源
    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郵政簡易人壽保險年報。
    2.朱家儒,107條修正案明朗 將增兒童30萬喪葬費用,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2016年6月17日。
    3.柳靜慧,行政院會通過「保險法」第107條修正草案,行政院新聞傳播處,2016年6月16日。
    4.陳長文,天堂不撤守如此道德風險別為冷漠找藉口,中國時報,2009年4月6日。
    5.陳淑娟,監督保險犯罪防制中心不周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金管會,監察院新聞稿,2011年12月20日。
    6.彭金隆,未成年保單爭議的真正關鍵,Smart自學網,2019年1月1日。
    7.彭禎伶,保險法107條!父子騎驢條款23年喬不定,工商時報,2021年11月15日。
    8. 盧太城,百年奇案南迴搞軌案紀事,中央社,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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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外:2028-07-01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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