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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張寶榮
CHANG, PAO-JUNG
論文名稱: 我國軍職人員行政懲處及救濟制度與德國之比較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Administrative Sanction and Remedy System for Military Personnel between Taiwan and Germany
指導教授: 蔡志方
Tsai, Chih-Fang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社會科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論文出版年: 2026
畢業學年度: 114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79
中文關鍵詞: 特別權力關係行政懲處違紀行為行政訴訟官兵權益保障會勤務法庭
外文關鍵詞: Special powers, Disciplinary violations,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The officers and soldiers' rights protection committee, The service court,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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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長期以來,我國軍職人員的行政懲處與權益救濟體制深受「特別權力關係」理論影響,導致軍人基本權利未受到充分保障、權利救濟途徑長期欠缺。2019年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強調「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憲法原則,確立軍人應受基本權保障與救濟之立場,成為我國軍事法制轉型的重要契機。其直接促成了2024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大幅修正案及同步制定《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使我國軍中行政懲處與權益救濟體系正式邁入制度現代化與法治化的新階段。
    修正後的《陸海空軍懲罰法》明定各類懲處之種類與適用對象,建立違紀行為分類和懲處裁量基準,導入預防懲處濫權的評議機制,並增強懲處程序的正當法律程序保障;同時,《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整合原先零散的內部權益救濟管道,確立軍人救濟的復審與申訴雙軌制度,並於高等軍事法院增設「勤務法庭」作為軍人行政爭議的第一審行政法院。這些改革措施使軍事行政懲處與救濟體系更貼近一般行政司法架構,在法律層次上打破以往軍隊「特別權力關係」的封閉體系。
    研究發現,新法在增進軍職人員權益保障及強化程序正義方面雖有實質進展,但在實際運作上仍面臨懲處裁量恣意、外部監督機制不足的挑戰。軍中部分單位主官(管)對新法認識不全,且內部調查與評議程序仍有形式化傾向,導致軍事救濟效果受限。這些問題亟需透過持續的制度精進和法治教育予以改善,以確保改革目標能在部隊內部落實。
    最後,與德國軍職人員行政懲處及救濟制度的比較顯示,德國擁有明確的懲處裁量標準、行政與司法分的「雙軌」懲處制度,以及議會國防軍事務專員和獨立軍事法庭等多層次外部監督機制,成功在維護軍事紀律與保障軍人基本權益之間取得平衡。這些制度特色與實踐經驗,為我國未來深化軍事行政法治、提升懲處裁量控制與外部監督效能提供了重要的啟示與參考。

    Taiwan's military legal system has long been influenced by the theory of "special power relations," resulting in insufficient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fundamental rights of military personnel subject to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and limited avenues for redress. Following the Judicial Yuan's Interpretation No. 785 in 2019, which emphasized the principle of "where there is a right, there is a remedy," the subsequent amendments to the Army, Navy, and Air Force Punishment Act and the enactment of the Military Personnel Rights Incident Handling Act in 2024 have propelled Taiwan's military legal system towards alignment with modern rule-of-law states and established a diversified mechanism for rights redress. Research reveals that while the new system enhances the protection of military personnel's rights and strengthens procedural justice and avenues for redress, there is still room for improvement in practical operation, including the discretionary power of commanding officers, the effectiveness of redress procedures, and the independence of external oversight mechanisms. Especially under a highly centralized military command structure, to prevent punishment from becoming a mere management tool and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procedural norms, the system requires continuous revision to meet the current needs of the armed forces. In contrast, Germany, through its clear legal discretionary standards, dual-track disciplinary system, and multi-level external oversight mechanisms, is better able to balance the maintenance of military discipline with the protection of the basic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litary personnel; its system design and operational experience have important reference value for my country's subsequent reforms.

    第壹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2 第二節 研究問題 3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範圍 4 第一項 研究方法 4 第二項 研究範圍 5 第四節 研究架構 6 第貳章 軍事特別權力關係之演進與法理基礎 8 第一節 軍事特別權力關係 8 第一項 傳統特別權力關係於軍隊之建構與適用 8 第一款 德國特別權力關係之理論源起與結構 8 第二款 納粹德國時期軍事特別權力關係的極端化與崩解 9 第三款 我國對特別權力關係理論之繼受與演變 10 第二項 司法院釋字第 785 號解釋之里程碑意義 11 第一款 司法院釋字第 785 號解釋之事實背景與核心裁決 12 第二款 解開特別權力關係底線的法理推導 12 第三款 救濟制度之全面調整 13 第三項 司法審查標準之轉變與「有權利即有救濟」之落實 14 第一款 適度尊重原則 14 第二款 司法審查密度之三層次架構 15 第三款 「有權利即有救濟」之落實 16 第二節 軍人作為基本權之主體 17 第一項 「穿著制服的公民」之憲法意涵 17 第一款 德國「內在領導」與公民兵概念的興起 18 第二款 基本權限制的憲法邊界與法律保留原則 18 第二項 軍事統御權與軍人基本權之衝突與折衝 19 第一款 命令服從與良心自由的動態平衡 19 第二款 軍人作為特殊公務員之權益保障 20 第三款 勤務內外違紀行為的區分與人格權保障 20 第四款 我國 2024 年《陸海空軍懲罰法》的程序化革新 20 第三節 依法行政原則於軍事行政之適用 21 第一項 法律保留原則與明確性原則之界線 21 第一款 法律保留的層級化要求 21 第二款 法律明確性原則的具體審查 22 第三款 法律保留與明確性之交會點:授權明確性 23 第二項 正當法律程序與比例原則對懲處裁量之限制 23 第一款 正當法律程序對懲處裁量之限制 23 第二款 處分前的程序保障 23 第三款 調查程序的合法性要求 24 第四款 比例原則對懲處裁量之實體限制 24 第參章 我國現行軍職人員行政懲處與救濟制度之探討 26 第一節 《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與《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法脈絡 26 第一項 修法背景與推動契機 26 第一款 特別權力關係理論的崩解 26 第二款 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對軍事救濟體系的催化作用 27 第三款 推動契機-重大案件與社會壓力推動 27 第二項 雙法連動之核心規範架構 28 第一款 行政與司法之深度整合 28 第二款 從評議到復審 28 第三款 處分性質決定救濟途徑 28 第二節 現行軍隊行政懲處之實體與程序規範 29 第一項 違紀行為之分類及態樣 29 第一款 勤務上違紀行為之態樣 29 第二款 勤務外違紀行為之態樣 30 第二項 懲處種類與裁量基準 31 第一款 懲罰之種類 31 第二款 懲罰種類之法律定義 31 第三款 不同官階者之適用差異 33 第四款 裁量時應審酌之法定事項 34 第五款 責任條件與免責事由 34 第三項 懲處發動之正當程序 35 第一款 調查程序之開啟與義務 35 第二款 證據取得之合法性要求 36 第三款 評議會機制 36 第三節 現行權益救濟制度之運作機制 37 第一項 內部救濟程序 37 第一款 復審機制 37 第二款 申訴與再申訴機制 39 第三款 救濟機制之比較分析:復審及申訴與再申訴 40 第二項 官兵權益保障會之定性與職權 41 第一款 權保會之法律定性 41 第二款 權保會之職權 42 第三款 權保會之組織結構與委員組成 44 第三項 外部司法救濟 45 第一款 外部司法救濟體系之核心架構:勤務法庭之設立 45 第二款 行政法院之外部監督機制:上訴審之法理功能 47 第三款 救濟體系之重構:由二分法轉向三分法 48 第四款 軍事懲處司法審查之實務爭點:比例原則與正當程序 49 第四節 我國軍隊行政懲處浮濫之成因與現狀分析 50 第一項 裁量權濫用之亂象 50 第一款 裁量權濫用之成因:從管理心態到組織結構 51 第二款 合一評價 52 第二項 軍事懲罰評議機制之失靈與內部調查程序瑕疵 52 第一款 軍事懲罰評議機制流於形式之分析 52 第二款 規避外部監督的內部議處文化 54 第三款 內部調查程序瑕疵與事實認定之偏差 55 第三項 救濟管道擁塞與基層主官(管)之法治認知落差 61 第一款 救濟管道擁塞之現狀 61 第二款 1985諮詢服務專線之量能飽和 62 第三款 基層主官(管)之法治認知落差 63 第肆章 德國軍職人員之紀律處分與救濟制度 65 第一節 德國軍事法制之核心理念 65 第一項 「內在領導」原則之歷史淵源與內涵 65 第一款 內在領導原則之歷史淵源與創立背景 66 第二款 內在領導原則之具體展現 68 第三款 內在領導的核心內涵-穿制服的公民 70 第二項 軍隊紀律與軍人基本權之雙向保障機制 73 第一款 軍隊紀律從威權服從到功能性運作 73 第二款 基本權保障之範疇 74 第三款 法律保留與比例原則的應用 79 第二節 德國軍職人員紀律處分之規範 82 第一項 《士兵法》與《軍事懲戒法》之規範體系 82 第一款 《士兵法》:職務義務與違紀行為的規範 82 第二款 《軍事懲戒法》:程序體系與處分種類 85 第三款 指揮官紀律處分之權限與實質裁量界限 90 第二項 紀律調查程序與救濟制度 92 第一款 簡易紀律處分程序 92 第二款 司法紀律處分程序 96 第三節 德國軍職人員權益救濟與外部監督機制 101 第一項 內部申訴與權益保障機制 101 第一款 《軍事申訴程序》 101 第二款 《士兵參與法》 105 第二項 軍事紀律法院之專屬管轄與審查運作 114 第三項 議會國防軍事務專員之調查權與監督功能 118 第伍章 我國與德國制度之比較與借鏡 123 第一節 懲處發動要件與裁量基準之比較 123 第一項 兩國「懲處權」界限之差異 123 第二項 避免裁量濫用機制之優劣分析 125 第二節 懲處調查機制與正當程序之比較 128 第一項 我國「人事評審會」與德國客觀調查程序之對照 128 第二項 懲處程序中當事人權利保障之落差 133 第一款 程序權利保障之比較 134 第二款 制度結構與審查機制之比較 135 第三節 救濟管道與司法審查密度之比較 136 第一項 我國「權保會與一般行政法院」之運作侷限 136 第一款 權保會之定位與程序特性 136 第二款 權保會程序保障的侷限性 137 第三款 一般行政法院之審查密度 137 第四款 制度性侷限及救濟實效之問題 138 第二項 德國「軍事勤務法庭」之專業性優勢 138 第一款 內部救濟機制與案件審查範圍 139 第二款 軍事勤務法庭的司法救濟與審查強度 140 第三款 專門司法審查的優勢與特色 141 第四節 德國法制對我國軍人懲處之啟示與制度轉化 141 第一項 戰時之懲處與救濟管道 141 第一款 德國戰時軍人懲處制度之法律基礎與體系 142 第二款 德國戰時軍人懲處制度之設計 143 第三款 德國戰時軍人懲處之救濟管道 144 第四款 對我國戰時軍人懲處制度之啟示與建議 145 第二項 非戰時之懲處與救濟管道 146 第一款 雙軌處分與程序保障 146 第二款 德國平時軍人救濟與申訴機制 146 第三款 對我國非戰時制度之啟示與建議 147 第五節 德國法制之實體、程序與救濟面,對我國之啟示與制度轉化 148 第一項 實體面:精進裁量基準與限制長官濫權 148 第二項 程序面:強化評議機制與引入外部監督 149 第三項 救濟面:軍事專業法庭之可行性與配套探討 151 第陸章 結論與建議 153 第一節 結論 153 第二節 建議 155 參考文獻 159

    壹、專書
    1. 吳志光,《行政法》,新學林,第14版(2026年)。
    2. 吳庚、盛子龍,《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三民書局,增訂16版(2023年)。
    3. 呂丁旺,《法院組織法論》,一品文化,第8版(2014年)
    4. 李建良,《行政法基本十講》,元照出版公司,第15版(2025年)。
    5. 李建良,《行政訴訟十講》,元照出版公司,第7版(2026年)。
    6. 李惠宗,《憲法要義》,元照出版公司,增修第10版(2025年)。
    7. 李麒,《軍事憲法—統帥權與國防法制》,新學林,自版(2008年)。
    8. 李麒,《軍事法理論與實務》,新學林,自版(2005年)
    9. 林明昕,《公法學的開拓線─理論、實務與體系之建構》,元照出版公司,第1版(2006年)。
    10.洪家殷,《行政調查法論》,元照出版公司,第1版(2021年)。
    11.翁岳生主編,《行政法(上)》,元照出版公司,第4版(2020年)。
    12.翁岳生主編,《行政法(下)》,元照出版公司,第4版(2020年)。
    13.許育典,《憲法》,元照出版公司,增修13版(2023年)。
    14.陳敏,《行政法總論》,三民書局,第10版(2019年)。
    15.陳清秀,《行政訴訟法》,元照出版公司,第11版(2022年)。
    16.陳新民,《軍事憲法論》,揚智文化,新版(2000年)
    17.蔡志方,《行政救濟法新論》,元照出版公司,第3版(2007年)。
    貳、專書論文
    1. 吳綺雲,〈德國聯邦公務員懲戒法上「失職行為一體性」原則之適用〉,《公務員懲戒制度相關論文彙編第5輯》,司法院(2014年)。
    2. 林明鏘,〈公務員懲戒種類、構成要件與懲戒權行使期間在實務上之運作及其效果-以德國聯邦公務員懲戒法第15條為中心〉,《公務員懲戒制度相關論文彙編第2輯》,司法院(2008年)。
    3. 劉如慧,〈公務員懲戒權行使期間之研究-兼論懲處權〉,《公務員懲戒制度相關論文彙編第7輯》,司法院(2020年)。
    4. 劉建宏,〈公務員懲戒制度上「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之研究報告書〉,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2014年)。
    5. 蔡震榮、劉俊男,〈軍事懲戒權之探討〉,《公務員懲戒制度相關論文彙編》,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編,第2輯(2006年)。
    參、期刊論文
    1. 朱志平,德國軍隊紀律維持法制之比較觀察-以軍人犯罪及違失行為之處理為中心,《軍法專刊》,第 66卷第3期,1-32頁(2020年)。
    2. 吳志光,〈軍事審判官是憲法上的法官嗎?〉,《月旦法學教室》,第 109 期(2011年)。
    3. 吳志光,〈軍事審判權何去何從,國防部要有 B 計畫〉,《月旦法學教室》,第 127 期(2013年)。
    4. 呂炳寬、張毓真,我國特別權力關係之演變:歷史制度主義的觀點,《文官制度季刊》,第7卷第3期,1-28頁(2015年)。
    5. 李東穎,〈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中權利救濟體系之建構〉,《軍法專刊》第71卷3期(2025年)。
    6. 李瑞典,〈論軍人法〉,《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39期(2002年)。
    7. 周慶東,〈德國部隊勤務法院之介紹及其啟發〉,《軍法專刊》,第71卷第3期(2020年)。
    8. 林三欽,〈法律上一行為、懲戒權耗盡與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月旦實務選評》,第2卷第7期(2022年)。
    9. 林三欽,釋字第 785 號解釋與公務員救濟事件體系重構-由公務員不服「再申訴」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相關問題談起,《月旦法學雜誌》,第334期,44-57 頁(2023年)。
    10. 林文村,〈陸海空軍懲罰法適用不自證己罪原則之探討〉,《軍法專刊》,第66 卷第1期(2020年)。
    11. 林文村,論國軍懲罰制度導入「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軍法專刊》,第 69卷第5期,25-68頁(2023年)。
    12. 林宗賢,〈軍隊審判與軍隊的建立〉,《軍法專刊》,第64卷第5 期(2018年)。
    13. 林燦都、盧佳暉,〈自內部行政調查角度探究國軍法紀調查得提升之方向—以警察風紀調查制度為借鏡〉,《軍法專刊》第70卷第4期99-125頁(2025年)。
    14. 胡耀仁,〈我國軍事審判制度變動與發展之研究〉,《刑事法雜誌》,第62卷第3期(2018年)。
    15. 張哲愷;陳晏睿, 陸海空軍紀律處罰法新制簡介與展望(武裝部隊紀律處罰法修正案:概述及其未來),《軍法專刊》,第71卷第3期108-128頁(2025年)。
    16. 許育典,法治國下的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與程序基本權-釋字第 785 號解釋後的公務員程序保障,《月旦法學雜誌》,第317期,29-45 頁(2021年)。
    17. 許恆達,〈軍事審判制度之回顧與展望〉,《月旦法學雜誌》,第224期(2014年)。
    18. 陳文貴,特別權力關係理論之回顧與展望-釋字第七八四、七八五號解釋之後,《教育暨資訊科技法學評論》,第7期,165-181頁(2021年)。
    19. 陳水亮,〈準司法機關理論介述〉,《律師通訊》,第169期(1993年)。
    20. 陳新民,〈我國軍事憲法的體系及補充芻議〉,《軍法專刊》,第66卷第2期(2020年)。
    21. 陳新民,〈軍事審判制度回歸司法院的憲政意義〉,《日新司法年刊》,第10期(2014 年)。
    22. 陳新民,論「穿著軍服的公民」,《軍法專刊》第37卷第9期, 7-13頁(1991年)。
    23. 程明修,〈軍人權益事件處理制度之變革〉,《公法研究》第11期(2024年)。
    24. 程明修,軍人權益事件處理制度之變革,《公法研究》,第11期,119-143頁(2024年)。
    25. 黃錦堂,釋字第 785 號解釋與公務人員訴權之發展-德國法之比較,《月旦法學雜誌》,第317期,6-28 頁(2021年)。
    26. 楊坤樵,評析「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軍法專刊》,第71卷第3期, 51-77頁(2025年)。
    27. 趙宏,〈基本權限制條款看憲法規範的形式理性及其價值〉,《中研院法學期刊》,第12期,頁211(2013年)。
    28. 劉育偉,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案之法制評析,《中國地方自治》,第77卷6期,3-20頁(2024年)。
    29. 謝博恩,〈從正當法律程序要求到正當行政程序要求—兼論律師於行政程序中的定位〉,《全國律師》第28卷第2期 (2024)。
    肆、碩博士論文
    1. 汪哲瑋,我國軍人懲罰制度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5年)
    2. 林盟富,現役軍人權益保障制度之研究–以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為借鏡,國防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21年)。
    3. 林錫興,論行政懲罰與行政救濟—以現役軍人與公務員之比較為中心,國防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3年)。
    4. 張聰文,軍人懲罰事件行為數認定之研究-以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為中心,國防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21年)。
    5. 羅心妤,我國公務人員權利救濟管道之變革—以復審與申訴、再申訴之程序定位為中心,私立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5年)
    伍、政府/網路資料
    1. Kevin,〈國防法務官,以專業與責任守護軍中法治〉,軍傳媒,2025年10月30日,網址: https://mmedia.com.tw/國防法務官,以專業與責任守護軍中法治(最後瀏覽日:2026年5月3日)。
    2.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之一:解開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的枷鎖 - 一起讀判決https://judgement.com.tw/2019/11/29/j785/
    3. 由近三年撤銷原處分之訴願案例探討如何提升行政處分之正確性 - 彰化縣政府, https://landoffice.chcg.gov.tw/files/%E5%BD%B0%E5%8C%96%E7%B8%A3%E6%94%BF%E5%BA%9C113%E5%B9%B4%E5%BA%A6%E8%A8%B4%E9%A1%98%E6%9A%A8%E5%9C%8B%E5%AE%B6%E8%B3%A0%E5%84%9F%E5%AF%A6%E5%8B%99%E7%A0%94%E7%BF%92%E6%B4%BB%E5%8B%95%E8%AC%9B%E7%BE%A9_127_1131204.pdf(最後瀏覽日:2026年5月2日)。
    4. 江國慶案,《維基百科》,2026年4月30日更新,https://zh.wikipedia.org/wiki/江國慶案(最後瀏覽日:2026年5月4日)。
    5. 行政院通過「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2024-02-23) - 法源法律網,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99883.00
    6. 李彥穎,〈《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案協商過關,除悔過不計役期外還有哪些改變?〉,公視新聞網PNN,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04605,(最後瀏覽日:2026年5月2日)。
    7. 法律保留原則與明確性原則之審查密度 - 【高點法律專班】, https://lawyer.get.com.tw/File/PDF/%E5%88%A4%E8%A7%A3%E9%9B%86/415868_%E6%B3%95%E5%BE%8B%E4%BF%9D%E7%95%99%E5%8E%9F%E5%89%87%E8%88%87%E6%98%8E%E7%A2%BA%E6%80%A7%E5%8E%9F%E5%89%87%E4%B9%8B%E5%AF%A9%E6%9F%A5%E5%AF%86%E5%BA%A6.pdf(最後瀏覽日:2026年5月3日)。
    8. 青年日報-【柳營要聞】新修正《陸海空軍懲罰法》合一評價篇https://www.ydn.com.tw/tw/News/ugC_News_Detail.aspx?chapterID=1782791&utm_source=copilot.com(最後瀏覽日:2026年5月3日)。
    9. 洪仲丘事件,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網址:https://zh.wikipedia.org/zh-tw/洪仲丘事件(最後瀏覽日:2026年5月3日)。
    10. 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正式施行—軍人救濟機制將比照公務人員 - 郭光煌律師, https://guoodlawyer.com/civil-servant/relief-for-civil-servant/military-rights-protection-act-implemented-military-remedies-aligned-with-civil-servants/
    11.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軍紀不佳,內控機制鬆散、平時考核不實,致生集體貪瀆事件,監察院通過監委王美玉、賴鼎銘、郭文東所提調查報告,糾正第205廠,並請國防部督促所屬確實檢討改善軍品採購效率、督考機制,並落實高階軍官違失行為移付懲戒事宜〉,監察院新聞稿,2024年2月19日,網址: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s=27731(最後瀏覽日:2026年5月3日)。
    12. 國防部對高階軍官違失行為,僅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自行議處 - 監察院,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528&s=13385
    13. 國軍買官賣官弊案嚴重斲傷國家形象監察院糾正國防部,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95&s=5234(最後瀏覽日:2026年5月3日)。
    14. 陳韻嵐,我國軍人權利保障制度評析—以懲罰之救濟為中心,國防大學法研所專題報告書,2023年10月3日,網址:https://www.leeandli.org/award/2023-15/(最後瀏覽日:2026年5月4日)。
    15. 曾柏諭,國軍權益保障之躍進—以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中勤務法庭制度介紹為中心,國防大學法研所專題報告書,2024年9月20日,網址:https://www.leeandli.org/wp-content/uploads/.pdf(最後瀏覽日:2026年5月4日)。
    16. 雁引,〈公務員司法救濟權之突破─評釋字785號解釋〉,國試論壇, https://talk.superbox.com.tw/text.aspx?id=2427&p=1&chksum=Super168947640Talk,(最後瀏覽日:2026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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