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李惠圓 Lee, Heui-Yuan |
|---|---|
| 論文名稱: |
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的法律分析-以私有文化建築保存為核心 |
| 指導教授: |
許育典
Hsu, Yue-Dian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社會科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
| 論文出版年: | 2003 |
| 畢業學年度: | 91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144 |
| 中文關鍵詞: | 文化基本權 、私有古蹟保存 、財產權保障 、文化資產保存政策 、文化資產保存法制 |
| 外文關鍵詞: | policy of cultural capital protection, legalization of cultural capital protection, cultural right, private ancient remains, protection of property ownership |
| 相關次數: | 點閱:201 下載: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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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是一國文化承續的體現。文化資產的保存,也是一國文化傳承的主要脈絡。依目前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文化資產包括:古物、古蹟、民族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自然文化景觀以及新增定的歷史建築等六類。其中私有文化資產保存部分,因涉及人民財產權的限制與干預,常使文化資產保存工作受阻。其中衝突最大、爭議最多的,主要還是私有文化建築保存的部分。私有文化建築保存所面臨的核心問題,在於私有文化資產公有化、大眾化時,所有權人的財產權保障及其受限制的爭議。尤其是文化建築保存關連的法規相當多樣化,並涉及廣泛的公共政策層面,執掌機關亦呈現多頭馬車的情形。因此,本文擬從瞭解台灣文化資產政策與法規範體系出發,切入探討私有文化建築保存的憲法基礎,以及保存規範與憲法上人民財產權保障的關係與衝突,並進一步分析與私有文化建築保存相關的行政法院判決,嘗試從理論政策面、法令規範面與文化行政面的綜合檢討,並提出解決策略。
文化資產保存的憲法基礎在於文化基本權。我國憲法第22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因此,在不妨害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之下,文化基本權仍然受到憲法的保障。基本權作為憲法的基本價值決定,同時會拘束立法、行政與司法機關,也建立了整體法秩序在立法、行政和司法之組織架構下的客觀價值秩序,使國家產生保護義務與立法義務。例如憲法基本國策上關於古蹟保護的規定,以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法制的建構。
關於財產權的保障,憲法第15條明文規定,人民的財產權應予保障,但是憲法第23條也規定財產權在必要時也受到法律的限制,亦即須考慮財產權的限制。這也導引出財產權保障的特殊性,一方面要保障財產權,一方面又賦予它社會拘束的義務。另外如果基於公益上的考量,必須徵收(或準徵收)人民的財產時,還涉及損失補償體系,內容十分龐雜。由於本論文目的在建構未來的文化資產保存法制,因此在財產權保障的分析上,以德國論述與新近發展為主,討論文化資產保存規範,在財產權限制與損失補償體系中的定位,並對文化資產保存規範進行合憲性檢驗。
歸結本論文對於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的法制分析,在財產權保障方面,無論是由個人的利益著想,或是由總體社會面檢視,財產權保障的維護,是在現今的民主社會中必須賦予社會成員的。因此,在面對私有文化資產的保存時,國家基於所有權人為公益(保護文化資產)而產生的特別犧牲,應給予合理的補償。然而,如此勢必加重政府進行文化資產保存時的財政負擔,相對地增加保存的困難。所以,未來文化資產保存政策必須有所調整,應從憲法上文化國的理念展開,到人民文化教育的實施,以及社區總體營造策略的運用,使文化資產保存政策,不再只是由上而下的指定、維修而已,而是使人民從內心深處珍愛週遭的文化資產,進而構建出文化建築永續保存的法規範體系與環境。
壹、中文部分
方國輝:公益信託與現代福利社會之發展,私立文化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博士論文,1992年6月。
王文偉:論古蹟保存之法制度—建構一個符合文化資產保存理念及財產權概念的古蹟保存環境,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年7月。
王湘月:德國文化政策之研究—以巴伐利亞邦與北萊因威斯特法倫邦為例,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碩士論文,1999年1月。
王榆評:財產權之保障與限制-以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為中心,憲政時代,25卷4期,2000年4月,頁141以下。
尹章華:文化資產保存國際立法之探討,立法院院聞,29卷8期,2001年8月,頁4以下。
丘如華:世界遺產沿革,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02年文化論壇系列講座講稿,請參考http://www.cca.gov.tw。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白皮書,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1998年10月1版1刷。
- 日本文化財保護法,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印行,2000年6月。
- 日本文化財保存關係法全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印行,1990年7月。
吳信華:法治國家原則(三),月旦法學,52期,1999年9月,頁2以下。
- 法治國家原則(四),月旦法學,55期,1999年12月,頁2以下。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台北:三民,2000年9月,增訂6版。
- 行政爭訟法論,台北:三民,1999年5月,修訂版。
吳慶烜:古蹟用地劃設對土地私有權影響之研究,國立台北大學都市計畫所博士論文,2000年7月。
李萍:現代國家的文化任務—以德國為例,表演藝術,7期1993年5月。
李松根:第五維度 尊重人的主體性-古蹟保存的文明進程,文化視窗,37期,2002年3月,頁31以下。
李翠瑩:重返黃金城-台灣之「世界遺產」與國際接軌,文化視窗,43期,2002年9月,頁84以下。
- 老天他不要等-文化事權統一的迫切,文化視窗,41期,2002年7月,頁6以下。
李俊賢:憲法財產權保障之初探,國家發展學刊,2期,1994年6月,頁24以下。
李惠宗:憲法要義,台北:敦煌,1999年4月,2版3刷。
李孟玢:論世界人權宣言之基本性質與法律效力,中正大學法學集刊,創刊號,1998年7月,頁337以下。
李建良:行政處分附款之基本概念,月旦法學雜誌別冊—公法學篇1995-1999,2000年1月,初版1刷。
- 變異的氣象--「一般處分」之概念(一),月旦法學雜誌別冊—公法學篇1995-1999,2000年1月,初版1刷。
- 綠色的隧道--「一般處分」之概念(二),月旦法學雜誌別冊—公法學篇1995-1999,2000年1月,初版1刷。
- 跳動的路面--「一般處分」之概念(三),月旦法學雜誌別冊—公法學篇1995-1999,2000年1月,初版1刷。
- 土地徵收與損失補償,月旦法學雜誌別冊—公法學篇1995-1999,2000年1月,初版1刷。
- 特別犧牲與損失補償,月旦法學雜誌別冊—公法學篇1995-1999,2000年1月,初版1刷。
- 財產權之存續保障與價值保障,台灣本土法學雜誌,4期,1999年10月,頁100以下。
- 損失補償,收於翁岳生編行政法,台北:翰蘆,2000年7月,2版2刷。
- 行政法上損失補償制度之基本體系,東吳大學法律學報,11卷2期,1999年5月,頁33以下。
- 基本權利理論體系之構成及其思考層次,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9卷1期,1997年3月,頁39以下。
林素朱:經濟與文化衝突下的古蹟保存之道,社教資料雜誌,290期,2002年9月,頁1以下。
林本炫:文化行政與文化建設,國家政策雙週刊,15期,1991年8月,頁2以下。
- 對我國文化政策的省思,國家政策雙週刊,78期,1994年1月,頁2以下。
林會承:文資無罪 分類有理-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分類體系之檢討,文化視窗,37期,2002年3月,頁34以下。
林芬:戰後台灣古蹟保存政策變遷歷程之研究(1945-1996),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6年6月。
林三欽:古蹟拆除限制案判決,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選輯(九),司法院印行,2000年12月,頁130以下。
- 不動產使用限制與財產權之保障—德國法新近發展之觀察與分析,第三屆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2001年3月24日,中央研究院主辦。
林崇傑:轉化中的歷史保存操作機制:試論台北歷史建築的處境及其發展命題,古蹟及歷史建築營運管理與活化在利用研討會實務,空間,135期,2001年8月,頁25以下。
林振春:社教機構在社區總體營造中的角色,社教資料雜誌,241期,1998年8月,頁1以下。
林志成:社區總體營造的省思,社教資料雜誌,241期,1998年8月,頁8以下。
沈采瑩:我國古蹟保存法制之現況與展望—以文資法中古蹟保存規範為中心,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2年7月。
呂登元:古蹟保存與私人權益平衡之研究,國立中興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碩士論文,1989年7月。
屈慧麗:致力維護保存之英格蘭文化資產組織,博物館學季刊,13卷4期,2000年6月。
卓佳慧:從財產權觀點探討限制發展地區損失補償問題,國立台北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年7月。
范君凱:國際法上文化資產之保護與返還—文化資產保護角度下之文化資產回復與返還,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碩士班碩士論文,2000年12月。
耿一偉:邁向世界遺產名錄的台灣文化,文化視窗,41期,2002年7月,頁12以下。
莊翰華/吳郁萍:「社區」總體「營造」之闡釋,社區發展季刊,90期,2000年6月。
益田兼房:歷史都市文化遺產保存之相關憲章與全民參與,古蹟及歷史建築營運管理與活化在利用研討會實務,空間,135期,2001年8月,頁39以下。
夏鑄九:台灣的古蹟保存:一個批判性回顧,空間,74期,1995年9月,頁36以下。
- 文化資產保存法民間版的意義,教師天地,76期,1995年6月,頁11以下。
- 古市街與傳統聚落保存方式之研究,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委託,1992年9月。
- /江柏煒/林淑瑩編輯:文化資產、古蹟保存與社區參與研討會論文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1996年10月。
翁岳生:行政法(上)、(下),台北:翰蘆,2000年7月,2版2刷。
許嘉勇:歷史建築清查之我感,社教資料雜誌,290期,2002年9月,頁9以下。
許育典:法治國與教育行政-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的教育法,台北:高等教育,2002年5月,初版。
- 文化差異、多元文化國與原住民教育權,成大法學,4期,2002年12月,頁37以下。
- 從「人的自我實現」作為基本權本質—建構多元文化國的教育基本權核心以及教育行政中立與寬容原則(上),月旦法學,49期,1999年6月,頁116以下。
- 從「人的自我實現」作為基本權本質—建構多元文化國的教育基本權核心以及教育行政中立與寬容原則(中),月旦法學,50期,1999年7月,頁152以下。
曾梓峰:社區總體營造運動與永續社會發展,文化視窗,39期,2002年5月,頁38以下。
曾建元:文化政策與法制變遷—從台北府城牆遺址爭議出發縱看台灣古蹟保存法制,中山人文社會科學期刊,8卷第1期,2000年6月,頁237以下。
彭台臨:運動發展與文化建設組織調整方向之探討,國家政策季刊,創刊號,2002年9月,頁115以下。
湯德宗:行政程序法,收於翁岳生編,行政法,台北:翰蘆,2000年7月,2版2刷。
張世賢編:各國憲法條文彙編,1995年8月。
張樹倫:當前台灣文化現象的省思,人文及社會學科教學通訊,11卷2期,2000年8月,頁60以下。
張賽青:危機與轉機-近代日本文化資產保存政策發展概觀,國立台灣博物館年刊,44卷,2001年12月,頁29以下。
張泰煌:從美國法準徵收理論論財產權之保障,東吳大學法律學報,1998年1月,頁113以下。
郭介恆:行政訴訟當事人適格—兼論訴訟(願)無實益,台北大學法學論叢,50期,2002年6月,頁1以下。
陳敏:行政法總論,台北:三民,1999年12月,2版。
陳清秀:行政訴訟法,台北:翰蘆,2001年2月,2版。
陳新民:論「社會基本權利」,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上),台北:元照,1999年6月,5版1刷。
- 論「公益徵收」的補償原則,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上),台北:元照,1999年6月,5版1刷。
- 財產權的限制與公益徵收之概念,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上),台北:元照,1999年6月,5版1刷。
- 中華民國憲法釋論,2001年1月,修正4版。
陳愛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中財產權之演變,收於劉孔中、李建良主編憲法之理論與實際,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1998年6月。
- 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指定與財產權保障,台灣本土法學,10期,2000年5月,頁107以下。
陳明燦:從財產權保障觀點論土地之使用限制與損失補償:兼論我國既成道路與公共設施保留地相關問題,中興法學,45期,1999年9月,頁313以下。
陳雅惠:古蹟指定相關法制問題研究,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0年7月。
陳其南:社區總體營造的永續發展策略,社教資料雜誌,241期,1998年8月,頁5以下。
陳錦煌:對新縣市政府社區總體營造的建議,社教資料雜誌,241期,1998年8月,頁12以下。
陳仕賢:古蹟修護面面觀-以鹿港龍山寺為例,社教資料雜誌,290期,2002年9月,頁5以下。
黃志弘、呂清源:古蹟保存之公益與人民財產權之保障,理論與政策,15卷8期,2001年8月,頁91以下。
黃萬翔:文化資產 活化城鄉新趨勢,文化視窗,37期,2002年3月,頁28以下。
- 鄭氏家廟 權益雙贏的例證,文化視窗,37期,2002年3月,頁21以下。
黃彩雲:保存文化資產 國民守土有責-簡介英國文化資產協會,文化視窗,38期,2002年4月,頁74以下。
黃錦堂:德國聯邦政府組織簡介-兼評政府改造委員會行政院組織調整架構,月旦法學,88期,2002年9月,頁179以下。
傅朝卿:文化資產分類與範圍,南台文化,2期,2001年6月,頁14以下。
- 歷史建築的定義與意義,歷史建築保存與再生研討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辦,2000年11月。
- 台灣九二一地震古蹟與歷史建築之觀察與省思,南台文化,創刊號,2001年3月,頁3以下。
楊松齡:財產權保障與公用徵收補償之研究,經社法制論叢,9期,1992年1月,頁259以下。
楊念祖:對自然的喜愛—英國民間保存組織,建築師雜誌,219期(19卷3期),1993年3月。
楊敏芝:文化產業理論思潮與時代發展脈絡,文化視窗,38期,2002年4月,頁38以下。
葉俊榮:吳氏宗祠案,行政法案例分析與研究方法,台北:三民,1999年3月,初版。
葉乃齊:台灣古蹟保存運動的過去與未來,台灣史料研究,6期,1995年8月,頁169以下。
溫豐文:土地法,台北:三民,2001年4月,修訂版。
榮芳杰:從英、美貳國古蹟組織探討台南市公有古蹟經營管理策略之研究,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年6月。
廖世璋:文化、認同、運動:邁向古蹟的永續保存之路,收於2001年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研究年會論文集,2001年12月,頁63以下。
蔡茂寅:行政程序法草案之重要內容(三)--重要程序之規定,行政程序法草案研討會論文集,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主辦,1999年2月。
蔡秀卿:日本獨立行政法人制度,月旦法學,84期,2002年5月,頁60以下。
臧振華/林志宏/林煥盛/顏亮一/牛宏仁:英美日法文化資產保存法規與制度簡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印行,2000年5月。
閻亞寧:文化資產保存與民眾參與的台灣經驗,空間,141期,2002年2月,頁8以下。
劉可強:古蹟再使用與社區營造,空間,109期,1998年9月。
劉新圓:勿為保存古蹟而罔顧人權,國家政策論壇,2卷7期,2002年7月,頁113以下。
盧建銘:地方歷史建築的價值認定與「社區營運管理」的可能性,古蹟及歷史建築營運管理與活化在利用研討會實務,空間,135期,2001年8月,頁34以下。
薛琴:從私有財產權的觀點看文化資產保存法-建立私有古蹟產權移轉及第三人代管的制度,建築師,1994年8月,頁46以下。
- 台灣都市保存與都市發展的衝突-法規、制度與民意覺醒,住都雙月刊,132期,頁27以下。
蘇永欽:財產權的保障與司法審查,國家科學委員會研究彙刊:人文及社會科學,6卷1期,1986年1月,頁51以下。
- 財產權的保障與大法官解釋,憲政時代,42卷3期,2000年4月,頁19以下。
貳、德文部分
Berndt, Joachim: Internationaler Kulturgüterschutz, München 1998.
Britz, Gabriele: Kulturelle Rechte und Verfassung, Tübingen 2000.
Hammer, Felix: Die geschichtliche Entwicklung des Denkmalrechts
in Deutschland, Tübingen 1995.
Katz, Alfred: Staatsrecht, Heidelberg 1999, S.302 f.
Lubberger, Andreas: Eigentumsdogmatik, Baden-Baden 1995, S. 77 ff.
Leibholz, Gerhard / Dieter Lincke: Denkmalschutz und Eigentumsgarantie, DVBI 1975.
Maurer, Hartmut: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2. Auf., München 1999.
Reul, Horst: Denkmalschutz und Denkmalpflege –mehr als kulturpolitik, Stuttgart 1993.
Seehausen, Karl-Reinhard: Denkmalschtz und Verwaltungspraxis, München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