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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林萱恩
Lin, Hsuan-En
論文名稱: 被告偵查中受律師協助權--以歐洲比較法與證據禁止為中心
The Right to Legal Assistance of Suspects during the Stage of Investigation-A Comparison of the Legislation in Europe and the Exclusion of Evidence as the Core
指導教授: 王士帆
Wang, Shih-Fan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社會科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論文出版年: 2019
畢業學年度: 107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77
中文關鍵詞: 被告偵查程序受律師協助權證據禁止歐洲人權公約歐盟德國刑事訴訟法
外文關鍵詞: suspects, the stage of investigation, the right to legal assistance, the exclusion of evidenc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uropean Union, the Code of German Criminal Proced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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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律師協助權為我國備受探討之議題,無論是實務裁判抑或學界論著,皆經常圍繞著被告之受律師協助權進行論述,至於在立法層面上,最近一次與受律師協助權相關之修法,則是2017年針對偵查中羈押審查階段作出之變革──主要包括卷證獲知權以及強制辯護。然而,儘管我國於法制上一再加強被告受律師協助權之保障,與國際趨勢相比,仍存在許多不足;此外,針對違反受律師協助權保障規定之情況,實務於證據能力判斷之運作上亦顯得形式化。相較之下,歐洲法──包括《歐洲人權公約》、《歐盟刑事程序告知與通知權利指令》以及《歐盟刑事程序及歐盟逮捕令執行程序之律師協助權、剝奪人身自由時第三方告知權和剝奪人身自由期間與第三方及領事機關溝通權指令》──與德國法,在法制層面或證據能力判斷上,皆有值得我國借鏡之處。《歐盟刑事程序及歐盟逮捕令執行程序之律師協助權、剝奪人身自由時第三方告知權和剝奪人身自由期間與第三方及領事機關溝通權指令》明確規定限制被告受律師協助權之條件以及限制期間對被告之保障,相對於我國模糊之規範模式,顯得清晰且細緻。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多次針對偵查人員違反被告受律師協助權之情況,作出與證據能力相關之裁判,法院論述多以被告程序地位以及規範保障目的是否受影響為主軸,與我國流於形式之權衡手法大相逕庭,值得我國參考。

    The right to legal assistance is a widely discussed issue in Taiwan. Judgments and academic articles are usually related to the right to legal assistance for suspects. As to legislation, the latest amendment about the right to legal assistance in the Criminal Procedure Code of Taiwan was in 2017, which was for the right to the access to the case-files of the accused and mandatory legal representation in detention hearings. Although legislators tried to strengthen the right to legal assistance for suspects again and again, there is still room for improvement. Moreover, judgments from the courts on the admissibility of evidence are often too formalized while the law enforcement agents violate the right to legal assistance. Meanwhile, legislation and judgments on the admissibility of evidence in Europe are worth learning. The condition of the limit on the suspects’ rights to legal assistance and the guarantee of the suspects’ rights during the limit time are ensured clearly in the Directive 2013/48/EU. In addition, judgements, which refer to the violations of the right to legal assistance by law enforcement agents, on the admissibility of evidence by the Federal Court of Justice in Germany are mostly related to the suspect’s status in criminal procedure and the goal of law. Hence, it means that the German judgments and the Directive 2013/48/EU are worth learning.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一項 受律師協助權保障目的 2 第二項 證據禁止對於權利保障之影響 4 第三項 研究目的 5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6 第三節 論文架構與用語說明 7 第一項 論文架構 8 第二項 用語說明 9 第二章 歐洲法之刑事被告受律師協助權 12 第一節 《歐洲人權公約》第6條第3項第c款 12 第一項 《歐洲人權公約》與歐洲人權法院 12 第二項 《歐洲人權公約》第6條之規範與內涵概述 13 第一款 一般原則性之公平程序保障 14 第二款 無罪推定原則 15 第三款 刑事被告最低程度保障 15 第一目 罪名告知義務 15 第二目 提供適當期間與便利以準備防禦之權利 16 第三目 受律師協助權 17 第四目 對質詰問權 17 第五目 通譯權 17 第三項 《歐洲人權公約》第6條第3項第c款之綜覽與細探 18 第一款 權利保障類型綜覽 18 第一目 被告自我防禦權 18 第二目 被告受律師協助權 19 第三目 委任免費義務律師權 19 第二款 細探刑事被告受律師協助權 21 第一目 受律師協助權適用時機 21 第二目 自由溝通權 23 第二節 歐盟指令之受律師協助權 24 第一項 歐盟刑事追訴特徵概述 24 第二項 《歐盟權利告知與通知指令2012/13/EU》與《歐盟律師協助與第三人及領事通知權利指令2013/48/EU》制定背景 26 第三項 《歐盟權利告知與通知指令2012/13/EU》 28 第一款 制定目的 28 第二款 適用範圍及對象 29 第三款 規範內涵 30 第一目 受權利告知權 30 第二目 罪名通知權 31 第三目 閱卷權 32 第四項 《歐盟律師協助與第三人及領事通知權利指令2013/48/EU》 32 第一款 制定目的 33 第二款 適用範圍及對象 33 第三款 規範內涵 34 第一目 受律師協助權 34 第二目 人身自由遭剝奪時向第三方告知權 35 第三目 人身自由遭剝奪期間與第三方及領事機關自由溝通權 35 第四款 受律師協助權 37 第一目 針對一般刑事程序被告 37 一、 適用時機 37 二、 會面權 38 三、 自由溝通權 38 四、 在場權 39 五、 例外暫緩適用之情況 40 六、 違反或限制權利保障之效果 41 七、 國家資訊提供及溝通保密義務 42 第二目 針對歐盟逮捕令之被逮捕人 43 第三節 本章總結 44 第三章 德國法觀察 47 第一節 德國《刑事訴訟法》被告權利設計概述 47 第二節 德國《刑事訴訟法》關於偵查中受律師協助權之保障 48 第一項 選任辯護權 49 第二項 強制辯護與義務辯護權 50 第三項 自由溝通權 53 第四項 在場權 54 第三節 權利告知義務――德國《刑事訴訟法》第136條第1項之發展 55 第一項 德國《刑事訴訟法》第136條第1項之規範內容 56 第一款 原條文內容 56 第二款 增修內容:協助被告聯繫辯護人 57 第二項 增修緣由: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刑事裁判BGHSt 42, 15見解 59 第一款 案例事實 59 第二款 BGHSt 42, 15觀點 60 第一目 取證程序違法 60 第二目 取證違法產生證據禁止效果 62 第三款 後續評價與影響 62 第四節 違反保障規定之證據使用禁止 63 第一項 德國法證據禁止制度概述 64 第二項 違反受律師協助權之證據使用禁止效果 65 第五節 本章總結 67 第四章 我國被告偵查中受律師協助權規範 70 第一節 我國法概述 70 第一項 受律師協助權於憲法脈絡下之保障 70 第一款 《憲法》第8條第1項正當程序權利 71 第二款 《憲法》第16條訴訟權 71 第三款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54號 72 第四款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37號 73 第二項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受律師協助權之影響 74 第一款 《兩公約施行法》生效後之內國法效力 74 第二款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3項概述 75 第三款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3項第b款之規定 76 第四款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3項第d款之規定 79 第三項 刑事訴訟法規定 81 第一款 選任辯護權 82 第二款 強制辯護權 82 第三款 受告知權 84 第四款 自由溝通權 84 第五款 在場權 85 第四項 受律師協助權保障不足之處 87 第一款 強制辯護權 87 第二款 受告知權 88 第三款 自由溝通權 89 第四款 在場權 90 第二節 違反受律師協助權之證據禁止 91 第一項 證據禁止規定概述 91 第一款 證據取得禁止與證據使用禁止之關連 92 第二款 證據使用禁止於我國刑事訴訟法上之類型 93 第一目 絕對證據禁止 93 第二目 相對證據禁止 94 第三目 權衡證據禁止 96 第二項 證據禁止規定與違反受律師協助權之關連 99 第一款 告知義務違反 99 第二款 選任辯護權違反 101 第三款 自由溝通權違反 102 第四款 在場權違反 102 第三節 歐洲法對我國法之借鏡 104 第一項 權利之法制保障 104 第二項 違反規定之證據禁止 106 第四節 德國法對我國法之啟示 107 第一項 權利之法制保障 107 第二項 違反規定之證據禁止 108 第五節 本章總結 110 第五章 結語 114 參考文獻 118 附錄一 《歐盟律師協助與第三人及領事通知權利指令2013/48/EU》英文版本 124 附錄二 《歐盟律師協助與第三人及領事通知權利指令2013/48/EU》德文版本 144 附錄三 《歐盟律師協助與第三人及領事通知權利指令2013/48/EU》立法理由選譯與條文翻譯 167

    一、 中文文獻
    (一) 專書
    1. Helmut Satzger著,王士帆譯,《國際刑法與歐洲刑法》,元照,出版2刷,2015年6月。
    2. 王士帆譯,何賴傑、林鈺雄審譯,李聖傑、潘怡宏編譯,《德國刑法典》,元照,2017年6月。
    3. 王兆鵬、張明偉、李榮耕,《刑事訴訟法(上)》,2版,新學林,2013年9月。
    4. 朱石炎,《刑事訴訟法論》,7版,三民,2017年8月。
    5. 李惠宗,《憲法要義》,6版,元照,2012年9月。
    6. 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上冊)》,8版,新學林,2017年9月。
    7. 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下冊)》,8版,新學林,2017年9月。
    8. 張麗卿,《刑事訴訟法理論與運用》,五南,12版,2013年9月。
    9. 連孟琦翻譯,《德國刑事訴訟法──附德國法院組織法選譯》,元照,2016年9月。
    10. 黃朝義,《刑事訴訟法》,5版,新學林,2017年9月。
    11. 廖福特,《歐洲人權法》,學林文化,2003年5月。
    (二) 論文集
    1. 王兆鵬,〈貫徹平等與實質之辯護制度〉,《辯護權與詰問權》,元照,2007年1月,頁79-107。
    2. 王兆鵬,〈證據排除法則之性質與目的〉,收錄於:《刑事證據法則之新發展──黃東熊教授七秩祝壽論文集》,學林文化,2003年6月,頁215-228。
    3. 何賴傑,〈偵查程序強制辯護之指定及違法效果──以德國刑事訴訟法為觀察重點〉,收錄於:何賴傑、李聖傑、楊雲驊、謝如媛、陳志輝著,《刑事法學的新視野》,元照,2011年5月,頁1-108。
    4. 吳俊毅,〈辯護人在場權之探討〉,《辯護人論》,正典,2009年1月,頁83-120。
    5. 吳俊毅,〈辯護人與被告交流權(Verkehrsrecht)之探討──透過接見以及使用書信方式的情形〉,《辯護人論》,正典,2009年1月,頁143-177。
    6. 李明鴻,〈我國刑事訴訟法接見指定草案評析──以日本法與人權公約為中心〉,收錄於:陳運財主編,《刑事司法與國際人權公約學術研討會實錄》,東海大學法律學院,2010年11月,頁199-231。
    7. 林鈺雄,〈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八條之四的平台定性──以最高法院證據禁止相關裁判為例證──〉,《最高法院裁判評釋》,元照,2013年12月,頁249-286。
    8. 林鈺雄,〈無罪推定作為舉證責任及證據評價規則──歐洲人權法院相關裁判及評析〉,《刑事程序與國際人權(二)》,元照,2012年3月,頁49-88。
    9. 林鈺雄,〈歐洲人權保障機制之發展與挑戰〉,《刑事程序與國際人權》,元照,2007年12月,頁1-50。
    10. 莊杏如,〈正當法律程序下指定辯護制度之實踐〉,收錄於:陳運財主編,《刑事司法與國際人權公約學術研討會實錄》,東海大學法律學院,2010年11月,頁237-289。
    11. 陳運財,〈偵訊之法律性質及其規範〉,《偵查與人權》,元照,2014年4月,頁101-127。
    12. 蘇友辰、鄧衍森,〈公平審判權〉,收錄於廖福特主編,《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初版2刷,新學林,初版2刷,2014年11月,頁209-234。
    (三) 期刊論文
    1. Robert Esser 著,王士帆譯,〈歐盟調和刑事被告權利之倡議──兼評歐盟《刑事程序權利告知與通知指令》〉,《檢察新論》,22期,2017年7月,頁314-334。
    2. Sabine Gless著,王士帆譯,〈告別武器平等?──從「歐洲刑事追訴」談起──(上)〉,《司法周刊》,1684期,2014年2月21日,版2-3。
    3. Sabine Gless著,王士帆譯,〈歐洲:刑事辯護的挑戰〉,《檢察新論》,9期,2011年1月,頁324-341。

    4. 王士帆,〈被告第一時間之律師協助權──歐洲人權法院Salduz vs. Turkey譯介〉,《司法周刊》,1701期,2014年6月20日,版2-3。
    5. 王士帆,〈違反緘默權告知義務之證據禁止──以德國法作比較觀察〉,《政大法學評論》,120期,2011年4月,頁159-269。
    6. 王士帆,〈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刑事裁判──緘默權與證據禁止〉,《軍法專刊》,57卷6期,2011年12月,頁173-200。
    7. 王士帆,〈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刑事裁判BGHSt 38, 372──阻礙律師諮詢權之證據禁止〉,《司法週刊》,1845期,2017年4月14日,版2-3。
    8. 王士帆、林萱恩,〈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刑事裁判BGHSt 42, 15──協助被告聯繫辯護人(上)〉,《司法周刊》,1956期,2019年6月14日,版2-3。
    9. 王自雄,〈人權兩公約之國內法化暨其施行法之實施──從國際法的內化與人權在我國憲政體制下之法律地位論起──〉,《台灣法學雜誌》,164期,2010年11月15日,頁113-122。
    10. 朱石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刑事訴訟法之關係(上)〉,《司法週刊》,1454期,2009年8月20日,版2-3。
    11. 吳俊毅,〈辯護人與被告交流權之探討──透過接見以及使用書信方式的情形〉,《月旦法學雜誌》,137期,2006年10月,頁133-151。
    12. 李榮耕,〈受拘捕犯罪嫌疑人於訊問中之受辯護權〉,《月旦法學雜誌》,192期,2011年5月,頁45-62。
    13. 李榮耕,〈論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之1第3項的證據排除規定〉,《政大法學評論》,156期,2019年3月,頁261-311。
    14. 林裕順,〈偵查階段供述證據保全的法理探討──以刑訴法第一五八條之二第二項為中心〉,《法學新論》,《月旦法學雜誌》,149期,2007年10月,頁89-105。
    15. 林裕順,〈從大法官釋字六五四號解釋論「接見交通權」──兼評刑訴法第三四條增修草案〉,《台灣法學雜誌》,139期,2009年11月1日,頁49-66。
    16. 林裕順,〈論偵訊中辯護人之在場權〉,《法學新論》,2期,2008年9月,頁1-17。

    17. 柯耀程,〈法定「證據排除」的意涵與適用〉,《檢察新論》,10期,2011年7月,頁146-160。
    18. 連孟琦,〈德國犯罪被害人地位之強化──綜覽刑事政策、刑法、刑事訴訟以及實務領域之最新發展〉,《月旦刑事法評論》,2017年9月,頁60-72。
    19. 陳運財,〈刑事訴訟法之修正與刑事辯護〉,《月旦法學雜誌》,137期,2006年10月,頁120-131。
    20. 陳運財,〈違法證據排除法則之回顧與展望〉,《月旦法學雜誌》,113期,2004年10月,頁27-50。
    21. 陳運財,〈釋字第六五四號解釋與自由溝通權〉,《月旦法學雜誌》,192期,2011年5月,頁5-28。
    22. 黃朝義,〈重新建構偵查中辯護權問題〉,《律師雜誌》,337期,2007年10月,頁60-70。
    23. 楊雲驊,〈司法院釋字第六五四號簡評〉,《台灣法學雜誌》,122期,2009年2月15日,頁179-182。
    24. 廖福特,〈歐洲人權公約之監督機構──國際人權最強而有力之監督者〉,《司法改革雜誌》,39期,2002年6月,頁41-43。
    25. 蔡碧玉,〈釋字第737號解釋對我國羈押閱卷制度之影響〉,《檢察新論》,20期,2016年7月,頁26-30。
    (四) 學位論文
    1. 呂雅婷,〈刑事被告受律師協助權──以歐洲人權法院裁判為借鏡〉,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6月。
    2. 甯若蓁,〈被告於審判上證據調查聲請之探討──以德國刑事訴訟法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7月。
    3. 黃怡華,〈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的調查取證──以《歐盟刑事偵查令狀指令》為比較對象〉,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8年1月。
    4. 劉棕欣,〈從憲法上權利保障之觀點論偵查中犯罪嫌疑人之辯護權〉,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7年6月。
    5. 鄭捷,〈警詢階段辯護人辯護權範圍與實踐之研究──以法律扶助基金會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專案為探討──〉,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7年7月。
    二、 英文文獻
    (一) 專書
    1. Sarah Joseph & Melissa Castan,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3rd ed. 2013).
    三、 德文文獻
    (一) 專書
    1. Beulke, Wener/Sabine, Swoboda, Strafprozessrecht, 14. Aufl., 2018.
    2. Kindhäuser, , Strafprozessrecht, 4. Aufl., 2016.
    3. Roxin, Claus/Bernd, Schünemann, Strafverfarensrecht, 29. Aufl., 2017.
    4. Satzger, Helmut, Internationales und Europäisches Strafrecht, 8. Aufl., 2018.
    (二) 註釋書
    1. Hannich, Rolf, Karlsruher Kommentar zur StPO, 7. Aufl., 2013.
    2. Meyer-Goßner, Lutz/Schmitt, Bertram, StPO, 61. Aufl., 2018.
    3. Meyer-Ladewig, Jens/Nettesheimm Martin/von Raumer, Stefan, EMRK, 4. Aufl., 2017.
    4. Satzger, Helmut/Schluckebier, Wilhelm/Widmaier, Gunter, StPO, 3. Aufl., 2018.
    (三) 期刊論文
    1. Beckemper, Der Antrag auf Bestellung eines Pflichtverteidigers im Ermittlungsverfahren - Anmerkung zu OLG Karlsruhe, NStZ 1999, S. 221-226.
    2. Beulke, Wener, Muß die Polizei dem Beschuldigten vor der Vernehmung „Erste Hilfe" bei der Verteidigerkonsultation leisten?, NStZ 1996, 257-262.
    3. Müller, Egon, Anm. zum BGHSt 42, 15, StV 1996, 358-360.
    4. Roxin, Claus, Das Recht des Beschuldigten zur Verteidigerkonsultation in der neuesten Rechtsprechung, JZ 1997, 343-347.
    四、 網路資料
    1. 黃天如,〈外國媳婦、女婿逾50萬大關,大陸港澳近7成〉,《風傳媒》,網址:https://www.storm.mg/article/399092,2018年2月15日,最後瀏覽日:2019年1月9日。
    2. 廖千瑩,〈台灣外勞人數突破70萬大關 今年增2.7萬人〉,《自由時報》,網址: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618789,2018年11月20日,最後瀏覽日: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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