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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楊亭禹
Yang, Ting-Yu
論文名稱: 從區分所有之共益與制約論公寓大廈典型爭議類型
Study on the Typical Disputes of Condominium from the Common Benefits and Restrictions of Unit Ownership
指導教授: 葉婉如
Yeh, Wan-Ju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社會科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論文出版年: 2023
畢業學年度: 111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201
中文關鍵詞: 公寓大廈共同利益制約性強制遷讓管理費
外文關鍵詞: Condominium, Common Benefits, Restrictions, Forced Eviction, Management Fee
相關次數: 點閱:151下載: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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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寓大廈與一般獨棟住宅最大之不同,在於彼此間物理距離的減少,住戶的各種行為,都可能對於其他住戶產生若干影響。鄰居之間總總行為即可能是大廈內住戶間發生各種爭執、糾紛之導火線。
    專有部分與共有部分自有其重要之區別實益,倘未具專有部分之要件,即「構造上獨立性」或「使用上獨立性」或「區分所有權客體之型態未表現於外部」,即可能屬於共有部分。
    共同利益之產生透過制約性、成員權及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之設立共同建構,對於違反共同利益行為之禁止,除依法律規定外,規約及決議均可對於規制內容加以具體化。是否違反共同利益,仍應依行為本身之必要性、行為人所受利益以及給予他區分所有人所受不利益之程度等各種情事作整體考量。違反共同利益行為,除藉由公法上的制裁,私法上的損害賠償、排除侵害亦屬權利救濟之手段,本文乃針對效果最嚴重的強制遷讓規定深入研究。
    最後,關於區分所有人間互動所生之常見爭議,首先針對住戶間之權利侵害事件加以分析,尋找排除噪音與氣體之法律依據,以及修復至不漏水之請求權基礎。其次,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及規約之權利侵害事件中,搜尋法院判決對於規約或決議「不得飼養寵物」、「不得將法定停車位出租予第三人」、「不得營業至超過晚上十點」等效力上之見解,本文並分別加以評析。接著,管理費相關爭議中,探討管理費之內涵,前手積欠管理費、積欠之處置及時效等問題。最後,關於未合法登記營業之日租套房,公寓大廈的自治的管理規約亦可發揮規範效果。

    The biggest difference between condominiums and ordinary townhouses is that the physical distance between each other is reduced, and various behaviors of residents may have some impact on other residents.The exclusive part and the shared part have their own important differences and benefits. If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exclusive part are not met, it may belong to the shared part.In violation of the common interests, in addition to public law sanctions, private law compensation for damages and exclusion of infringement are also means of rights relief. This study is an in-depth research of the most serious forced eviction regulations. Finally, with regard to the common disputes arising from the interaction of residents in condominiums, we first analyze the incidents of rights violations between residents to find the legal basis for eliminating noise and gas, and the basis for claiming rights to repair to house leaking. Secondly, in cases of infringement of rights between owners' meetings and community regulations, search for court rulings regarding community regulations or decisions made by the owners that "pets are not allowed", "legal parking spaces are not allowed to be leased to third parties", and "stores not allowed to operate beyond ten o'clock in the evening." The opinion of the courts on its effectiveness will be analyzed separately in this study. Next, in disputes related to management fees, discuss the connotation of management fees, management fee arrears from previous parties, disposal of arrears, and timeliness.Finally, with regard to daily rental apartments that have not been legally registered for business, the self-governing community regulations of condominiums can also play a regulatory role.

    摘要 I Extended Abstract II 致謝 V 第壹章、緒論 1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 1 第一項、研究動機 1 第二項、問題意識 2 第二節、研究範圍 2 第三節、研究方法 3 第四節、本文架構 3 第貳章、區分所有權 7 第一節、區分所有權之相關概念 7 第一項、專有部分 10 第一款、定義 10 第二款、要件 13 第三款、範圍 15 第二項、共有部分 18 第一款、分類 19 第二款、比例及性質 20 第三款、專用權之設定 22 第三項、區分所有建物座落之基地 26 第一款、坐落權源 26 第二款、區分所有建築物與基地之關係 27 第二節、專有部分與共有部分之界限認定問題 28 第一項、攤位 28 第一款、爭議問題 29 第二款、實務見解-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150號民事判決 29 第三款、學說見解 29 第二項、屋頂平台、頂樓加蓋或增建物、屋頂突出物 30 第一款、屋頂平台部分 30 第二款、屋頂平台上之頂樓加蓋或增建物 31 第一目、性質 31 第二目、頂樓加蓋之坐落權源──屋頂平台之專用權? 32 第三款、屋頂突出物 35 第一目、定義及範圍 35 第二目、實務見解 35 第三目、學說見解 36 第三項、停車位 36 第一款、公寓大廈停車位之種類及停車空間權利性質 37 第一目、停車位種類 37 第二目、停車空間之權利性質 43 第二款、個別停車位之使用權 49 第一目、使用權之具形化 50 第二目、具形化之方法 51 第三目、對應關係的確定 62 第三節、小結 63 第參章、區分所有的共同利益與相互制約 67 第一節、共同利益的產生 67 第一項、制約性之建構 67 第二項、成員權與共同利益 69 第三項、管委會、管理負責人之成立必要性 71 第二節、違反共同利益行為之禁止 73 第一項、意義及限制依據 73 第一款、違反共同利益的意義 73 第二款、限制依據 74 第一目、法律 74 第二目、管理規約之規定或區分所有人會議決議 75 第三目、前兩者之效力 75 第二項、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條之規範對象 76 第三項、違反共同利益之判斷標準 78 第三節、對違反共同利益行為之法律效果 78 第一項、強制遷讓之立法目的 79 第二項、強制遷讓之成立要件及效果 79 第一款、要件 79 第二款、效果 81 第一目、訴請遷離 81 第二目、訴請出讓 83 第三項、強制遷讓之實證觀察 84 第一款、研究標的 85 第二款、初步意見 85 第三款、敘述統計 86 第一目、公寓大廈地點 86 第二目、被告性別 87 第三目、勝訴與敗訴 87 第四目、請求權基礎及第3款之起訴原因 89 第五目、法院判決敗訴之理由 92 第六目、一造辯論判決 96 第四款、卡方檢定 98 第一目、有無一造辯論判決與案件之成立與否是否有關? 98 第二目、被告是否侵害住戶身體健康與成立與否是否有關? 99 第三目、本文觀察 100 第四項、必要處置與同法第22條之適用關係 101 第四節、小結 102 第肆章、公寓大廈實務常見爭議 105 第一節、權利侵害事件 106 第一項、住戶間 106 第一款、排除侵害 106 第一目、噪音、氣體:請求不作為 107 第二目、漏水:請求修復至不漏水 128 第二款、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138 第一目、財產上損害 139 第二目、非財產上損害 144 第三目、消滅時效之起算點 147 第三款、訴訟證明上問題:蒐證不易 150 第一目、善加利用間接證據 151 第二目、法官實地勘驗也有助於案情之快速釐清 152 第三目、利用民事訴訟法第282條之1證明妨礙 153 第二項、區分所有人會議決議、規約 154 第一款、規約或決議得否限制住戶不得飼養寵物? 154 第一目、第16條第4項之法條解釋 155 第二目、實務案例(臺北地院103簡上13號民事判決) 156 第三目、本案評析 158 第二款、規約或決議得否禁止法定停車位出租於非住戶之人? 159 第一目、實務案例(高院93上596號民事判決) 159 第二目、案例評析 161 第三款、規約或決議得否限制於專有部分店家之營業時間? 162 第一目、實務案例(士林地院109訴139號民事判決) 162 第二目、案例評析 164 第二節、管理費相關爭議 165 第一項、管理費之基本概念 165 第一款、管理費的內涵 166 第二款、收取標準 167 第三款、何人負有繳交義務 170 第一目、由實際使用之住戶繳交說 171 第二目、由區分所有權人繳交說 171 第三目、本文見解 172 第二項、前手積欠之管理費應否由後手繼受? 172 第一款、實務見解 172 第一目、否定說 173 第二目、肯定說 175 第二款、學說見解 176 第一目、否定說 176 第二目、肯定說 177 第三款、本文見解 179 第三項、積欠管理費之處置及管理費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180 第一款、積欠管理費之處置 180 第一目、與金錢有關 180 第二目、與住戶權利行使有關 181 第二款、管理費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182 第一目、依民法第125條為十五年 182 第二目、依民法第126條為五年 183 第三目、本文見解 183 第三節、附論:日租型套房相關爭議 184 第四節、小結 187 第伍章、結論 193 參考文獻 197

    一、專書(按作者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1.王澤鑑(2006),民法物權第一冊-通則˙所有權,台北:自版,修訂版。
    2.王澤鑑(2014),民法總則,台北:自版,3版。
    3.王澤鑑(2014),民法物權,台北:自版,2版。
    4.王澤鑑(2015),侵權行為法,台北:自版,3版。
    5.黃右昌(1947),民法詮解物權編上冊,台北:商務。
    6.楊佳元(2009),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台北:元照,2版。
    二、專書論文(按作者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1.許宗力(2003),行政法對民、刑法的規範效應,收於:葛克昌、林明鏘主編,行政法理論與實務(一),頁77-104,台北:元照。
    2.謝哲勝(2016),區分所有土地,收於:陳榮隆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編,物權法之新思與新為-陳榮隆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頁131-144,台北:陳榮隆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
    三、期刊(按作者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1.王千維(2017),民法第793條但書所定「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之判斷──評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23號民事判決,裁判時報,55期,頁19-27。
    2.王翼升(2019),後手應否繼受並繳交原區分所有權人積欠管理費之爭議,台中市地政學會會刊,2019期,頁113-120。
    3.古振暉(2001),論公寓大廈管理費負擔之繼受,東海大學法學研究,16期,頁95-110。
    4.吳從周(2022),第三人媒介意思表示而成立分管契約──評最高法院「媒介訂約說」之相關判決,月旦法學雜誌,321期,頁23-35。
    5.吳光明(2010),對積欠管理費之住戶可否加徵數倍管理費?/高院九七上六二八,台灣法學雜誌,158期,頁153-158。
    6.吳光平(2019),從物權法之觀點看二手菸害之問題,治未指錄:健康政策與法律論叢,7期,頁73-86。
    7.邱慧洳(2016),論專有部分、共有部分與約定專用部分之判斷──以屋頂突出物與地下室停車位為例評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上字第六四三號民事判決,成大法學,31期,頁103-152。
    8.林清汶(2012),從區分所有權到以使用範圍獨立作為權利客體的探討,月旦法學雜誌,211期,頁88-112。
    9.林旺根(2022),建築業者透過讓售成立專用權之檢討-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第2項為中心(二),現代地政,381期,頁10-21。
    10.林誠二(2005),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理費之消滅時效期間,月旦法學教室,29期,頁16-17。
    11.陳誌泓(2022),談公寓大廈設置電動車充電樁之相關問題及對策--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竹簡字第409號判決談起,當代法律,2期,頁23-28。
    12.陳榮傳(2018),大樓屋頂加蓋的增建物,月旦法學教室,187期,頁12-14。
    13.陳洸岳(2019),「噪音」之排除與「容忍限度」--士林地院103訴953號判決,台灣法學雜誌,366期,頁163-166。
    14.陳重見(2021),公寓大廈之管理費,台灣法學雜誌,408期,頁1-12。
    15.陳聰富(2013),人格權的保護,月旦法學教室,132期,頁42-53。
    16.張鈺光(2013),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條之違反共同利益行為,財產法暨經濟法,36期,頁49-73。
    17.張永健、吳從周(2019)逝者的公寓大廈:靈骨塔的契約與物權安排問題,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48卷4期,頁1967-2021。 
    18.郭麗珍(2010),噪音干擾之損害賠償責任與氣響侵入之禁止/最高院九九台上二二三,台灣法學雜誌,149期,頁166-170。
    19.徐婉寧(2019),製造噪音之侵權行為的消滅時效與損害賠償,月旦法學教室,206期,頁12-14。
    20.徐婉寧;仲琦(2019),房屋漏水與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易字第1067號民事判決,裁判時報,87期,頁29-34。
    21.黃松茂(2022),遷葬之人格利益?──評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上國易字第2號判決,月旦裁判時報,117期,頁27-43。
    22.黃慧娟;楊濬黌(2022),日租套房管理法制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警察行政管理學報,18期,頁1-20。
    23.黃健彰(2020),強制遷離與出讓──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前2項之解析,全國律師,24卷10期,頁32-53。
    24.黃健彰(2022),公寓大廈之強制遷離及出讓(一),當代法律,7期,頁144-153。
    25.黃健彰(2022),公寓大廈之強制遷離及出讓(三),當代法律,9期,頁124-131。
    26.黃健彰(2022),公寓大廈之強制遷離及出讓(四),當代法律,10期,頁137-145。
    27.曾品傑(2021),公寓大廈共用部分——最高法院一○九年度台上字第一○二五號民事判決,裁判解讀:民事法,1期,頁1-3。
    28.游舜德(2020),從使用者角度探討短期供不特定人士使用之住房共享的財產權與外部效果問題:類Airbnb網路平臺帶來的住宅空間使用衝擊,住宅學報,29卷2期,頁1-34。
    29.楊智守(2015)區分所有建築物特定停車位之使用權與所有權之關聯性紛爭探討─兼評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118號民事判決,法令月刊,66卷4期,頁80-114。
    30.溫豐文(1991),論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專有部分,法令月刊,42卷7期,頁16-20。
    31.溫豐文(2002),規約之拘束力,月旦法學雜誌,85期,頁10-11。
    32.溫豐文(2005),論公寓大廈住戶生活秩序之維護,東海大學法學研究,23期,頁153-172。
    33.溫豐文(2009),區分所有建築物物權構造之解析,月旦法學雜誌,168期,頁42-54。
    34.溫豐文(2009),從「灌虛坪」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若干規定,台灣法學雜誌,140期,頁1-8。
    35.溫豐文(2022),法定停車位,月旦法學教室,234期,頁10-12。
    36.蔡瑄庭(2012),市場攤位係區分所有權之專有部分或共有分管之範圍?──評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五○號民事判決,裁判時報,14期,頁22-29
    37.蔡明誠(2003),停車位所有權及專用權相關問題探討─從最高法院八十九年臺上字第一九九四號民事判決談起,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社,43期,頁35-48。
    38.蔡明誠(2006),民法物權篇不動產所有權修正草案之探討,台灣本土法學雜誌,89期,頁146-168。
    39.蔡明誠(2012),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專有部分與分管契約──最高法院九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五○號民事判決,裁判時報,13期,頁28-35
    40.蔡晶瑩(2014),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之適用,月旦法學教室,144期,頁18-20。
    41.謝在全(2002),建築物區分所有權要論(上),法令月刊,53卷4期,頁3-20。
    42.謝在全(2002),建築物區分所有權要論(下),法令月刊,53卷5期,頁3-17。
    43.謝哲勝(2003),物權的公示─兼評台灣民法物權編相關修正條文,月旦民商法雜誌,2期,頁4-16
    44.謝哲勝(2005),公寓管理費繳納義務的繼受,月旦法學教室,37期,頁12-13。
    45.謝哲勝(2006),區分所有的理論與實務,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21期,頁71-94。
    46.謝哲勝(2011),公寓繼受人對於讓與人積欠管理費的繳納義務-台灣高等法院置所屬法院98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第20號決議評釋,法令月刊,62卷7期,頁1-9。
    47.謝哲勝(2018),住宅的容許使用──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914號民事判決評析釋,月旦裁判時報,69期,頁15-22。
    48.謝哲勝(2022),公寓大廈專有部分──評析最高法院110年度台非字第67號判決,月旦實務選評,2卷1期,頁97-103。
    四、碩博士論文(按作者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1.王宗富(2021),公寓大廈停車位產權與使用權爭議之研究,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2.林宗竭(2000),公寓大廈規約之研究,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3.施閎耀(2022),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研究:以住戶飼養動物問題為中心,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4.陳欣儀(2013),公寓大廈管理法律爭議問題,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5.張修慈(2005),公寓大廈法定停車空間法律問題之探討,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6.賴恆盈(2002),行政法律關係論之研究------行政法學方法論評析,國立政大學法律學系博士論文。
    7.謝璨鴻(2022),默示分管契約之研究,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8.謝佳勳(2022),公寓大廈日租套房管理機制之研究,崑山科技大學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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