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陳婉禎 Chen, Wan-Chen |
|---|---|
| 論文名稱: |
風險社會下的食安刑法-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為中心 The Food Safety Act in a Risk Society -Based on Article 49 on the Act of Governing Food Safety and Sanitation |
| 指導教授: |
古承宗
Ku, Chen-Chung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社會科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
| 論文出版年: | 2021 |
| 畢業學年度: | 110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172 |
| 中文關鍵詞: | 風險社會 、風險 、現代刑法 、抽象危險犯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攙偽假冒 、集體法益 、食品健康安全 、適性犯 |
| 外文關鍵詞: | Risk society, Risk, Modern Criminal Law, Offence of endangerment, Act Governing Food Safety and Sanitation, Counterfeiting and Imitation, Collective legal interest, Health Safety of Food, Offence of suitability |
| 相關次數: | 點閱:267 下載: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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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食安問題不斷,而立法者每每為了因應層出不窮的食安風暴與恐慌,常常以火速修改食安法作為解決與反映民意的方案,而當中又以刑事處罰最具代表性,然而,為擴大刑事處罰的範圍,此種即興式的修法與立法,不僅未審酌法益侵害與構成要件間的關係,也使得食安法第49條的整體規範架構陷於混亂,甚至使食安刑法的規制開始與刑法的基本理論有所脫節。因此關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攙偽假冒規定的解釋爭議,即使最高法院已經在2016年作成了刑事庭會議決議,至今紛擾卻還是尚未停歇。觀顧這些爭議的源頭,正在於立法者一開始就未區辨「風險」與「危險」的不同,而是為了因應輿論的壓力,將不確定的風險也予以含納至刑法規制的範疇,事後再創造抽象的集合法益以合理化該項刑事的處罰,因而埋下日後紛爭的引線。本文從社會學中的「風險」概念溯源起,分析社會學中「風險」與法律學中「危險」的不同,以及「風險」的概念如何影響刑法的歸責,進而使刑法開展出另一分枝以預防原則為導向的「現代刑法」。而就作為「現代刑法」縮影的食安刑法,此篇論文的後半部則是探尋如何在此「食安風險」與「食安危險」間取得一個折衷點,並接續討論食安刑法可能的保護法益內涵與相應的犯罪類型選擇、和構成要件設計。最後,本文針對現行法下的食安法第49條,藉由法釋義學的方式重新定位規範結構與個案適用的詮釋方向,並就未來有關食品健康安全的刑事規制,提出立法與修法上的建議。
Due to frequent occurrence of food scandals, Legislators have quickly amended the Act Governing Food Safety and Sanitation several times to improve food safety and respond to public panic. Among these amendments, criminal punishment has been regarded as the most important one to solve this situation. However,the expansion of criminal punishment and the improvised amendments of this Act not only didn’t scrutiniz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egal interest and constituent elements,but also caused chaos for the regulation of §49 of Act Governing Food Safety and Sanitation.Even though the Supreme Court has already decided in 2016 on the applic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e facts of counterfeiting and imitation of food in §49 I of Act Governing Food Safety and Sanitation, the dispute about this issue still remains. Look into this dispute,the origin of it may lie in the mix and match of “risk” concept and “danger” concept.The legislators directly expand the criminal punishment to unknown “risk” without distinguishing the difference of both concept,and then created abstract and collective legal interest to rationalize it,which resulted in the trigger of these disputes in the future.So this thesis starts from discussing the difference of sociological “risk” concept and legal “danger” concept,analyzing how sociological “risk” concept gradually influence the criminal law system and make it to be “modern criminal law”.After that,the second half of the thesis focus on looking for a intermediate point of criminal regulations between“food safety risk“ and“ food safety danger“.The author further discuss what is the probable legal interest choice that food safety criminal law should protect and its crossponding crime types and constituent elements.Lastly, the author uses legal doctrinal analysis to interpret and examine the new position of §49 of Act Governing Food Safety and Sanitation besed on current legal structure, and offer suggestions for the future legislation and amendments about criminal regulations of food health safety.
(一)專書
1.Giddens著,田禾譯,現代性的後果,譯林出版,2000年7月。
2.Giddens著,陳其邁譯,失控的世界:全球化與知識經濟時代的省思,時報文化,2001年2月。
3.Ulrich Beck著,汪浩譯,風險社會–通往另一個現代的路上,巨流圖書,2004年2月。
4.王皇玉,刑法總則,七版,新學林出版,2021年7月。
5.呂奕欣、鄭佩嵐譯,David Danny著,面對風險社會,國立編譯館,2009年2月。
6.林山田,刑法通論(上冊),十版,元照出版,2008年1月。
7.林東茂,刑法總則,三版,一品文化,2021年7月。
8.林鈺雄,新刑法總則,九版,元照出版,2021年8月。
9.林書楷,刑法總則,五版,五南出版,2020年9月。
10.許澤天,刑法總則,二版,新學林出版,2021年7月。
11.許福生,風險社會與犯罪治理,元照出版,2010年8月。
12.陳志龍,法益與刑事立法,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圖書部,1984年8月。
13.陳銘祥,法政策,元照出版,2011年9月。
14.黃榮堅,基礎刑法學(上),四版,元照出版,2012年3月。
15.顏厥安,規範、論證與行動-法認識論論文集,元照出版,2004年12月。
16.顏厥安,幕垂鴞翔-法理學與政治思想論文集,元照出版,2005年6月。
17.鍾宏彬,法益理論的憲法基礎,元照出版,2012年4月。
18.魯貴顯,盧曼社會系統理論導引,巨流圖書,1999年1月。
19.盧映潔,刑法分則新論,十七版,新學林出版,2021年8月。
(二)論文集
1.李志恒、王韻茹、林昱梅、蔡蕙芳、馮齡儀,食品安全與食品詐欺,收錄於:加強食品風險評估及預防政策,余幸司、葛應欽主編,國家衛生研究院出版,2016年11月。
2.邱文聰、張永健,「假作真時真亦假—論管制與處罰攙偽假冒食品」,收錄於:2015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食品安全的法律對策與法治實踐,李建良主編,新學林出版,2018年12月。
3.林東茂,危險犯的法律性質,收錄於:危險犯與經濟刑法,林東茂編,五南出版,1996年10月。
4.林書楷,食安犯罪之刑事規制及其解釋:以法人犯罪為中心,收錄於:全球風險社會刑法新議題—以食品及醫療為中心,張麗卿主編,元照出版,2015年11月。
5.許恒達,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事責任之檢討–以強冠劣油案為中心,收錄於:食品安全與司法救濟,倪貴榮主編,元照出版,2020年2月。
6.劉維公,第二現代理論:介紹貝克與季登斯的現代性分析,收錄於:第二現代–風險社會的出路?,顧忠華主編,巨流圖書,2001年6月。
7.顧忠華,風險、社會與倫理,收錄於:第二現代–風險社會的出路?,顧忠華主編,巨流圖書,2001年6月。
(三)期刊文章
1.Claus Roxin著,許絲捷譯,法益討論的新發展,月旦法學雜誌,第211期,2012年11月,頁257-280。
2.Cornelius Prittwitz著,陳俊偉譯,刑法作為適切的手段,世新法學,第10期,2017年6月,頁349-383。
3.Lothar Kuhlen著,許恒達譯,全球風險社會中的食品安全刑法,高大法學論叢,第10卷第2期,2015年3月,頁167-205。
4.Luis Greco著,周漾沂譯,對敵人刑法的批判,法學新論,第28期,2011年2月,頁63-74。
5.Winfried Hassemer著,陳俊偉譯,現代刑法的特徵與危機,月旦法學雜誌,第207期,2012年8月,頁243-257。
6.王正嘉,食品安全管理與運用刑事制裁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55期,2017年4月,頁95-135。
7.王正嘉,風險社會下的刑法保護機能論,法學新論,第6期,2009年1月,頁75-100。
8.王皇玉,論危險犯,月旦法學雜誌,第159期,2008年8月,頁235-244。
9.王服清,違反「食品溯源管理」=抽象危險犯嗎?,台灣法學雜誌,第372期,2019年7月,頁146-160。
10.王服清,違反「食品溯源管理」之事實認定及法律效果,台灣法學雜誌,第371期,2019年7月,頁89-146。
11.王服清,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之行政不法到刑事不法之跨越問題,第366期,2019年4月,頁29-72。
12.王韻茹,食安法制中標示義務之原則與例外-以小農農產品標示作為觀察,月旦法學雜誌,第308期,2021年1月,頁62-78。
13.古承宗,刑法第190條之1的不法歸責與構成要件解釋,月旦法學雜誌,第290期,2019年6月,頁42-68。
14.古承宗,食品安全與刑法交錯泛論引言稿,台灣法學雜誌,第363期,2019年3月,頁51-54。
15.古承宗,刑法第190條之1作為「累積的具體危險犯」,月旦法學雜誌,第276期,2018年4月,頁43-67。
16.古承宗,環境風險與環境刑法之保護法益,興大法學,第18期,2015年11月,頁181-231。
17.古承宗,刑法作為保障食品安全之手段—兼評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矚易字第1號判決、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01年度矚上易字第295號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261期,2014年12月,頁67-81。
18.古承宗,風險社會與現代刑法的象徵性,科技法學評論,第10卷第1期,2013年6月,頁115-177。
19.古承宗,危險的電子遊戲場?——評析大法官釋字第六四六號解釋,東吳法律學報,第21卷第1期,2009年7月,頁129-162。
20.甘添貴,食品攙偽假冒與標示不實之入罪化,月旦法學雜誌,第253期,2016年6月,頁55-68。
21.江俊彥,從法益理論檢視證券詐欺罪的性質與要件-兼評高雄高分院 100 年度金上更(一)字第 1 號判決,法令月刊,第64卷第9期,2013年9月,頁28-54。
22.李佳玟,風險社會下的反恐戰爭,月旦法學雜誌,第118期,2005年3月,頁30-40。
23.李建良,法學方法與基本權解釋方法導論,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第30卷第2期,2018年6月,頁237-277。
24.李茂生,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的攙偽、假冒-一個比較法上的省思,法令月刊,第67卷第10期,2016年10月,頁29-59。
25.李茂生,風險社會與規範論世界,月旦法學雜誌,第173期,2009年10月,頁145-153。
26.李聖傑,食安贏了嗎?-評析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之攙偽、假冒行為管制,月旦裁判時報,第46期,2016年4月,頁56-63。
27.李聖傑,刑事不法內涵的圖像,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84期,2006年7月,頁116-119。
28.李崇僖,公害訴訟中因果關認定之科學與法理,全國律師月刊雜誌,第17期,2013年1月,頁5-16。
29.李永然,論食品標示與詐欺取財罪之成立,人權會訊,第126期,2017年10月,頁10-18。
30.李寧修,GHP在食安法中的角色定位與功能,台灣法學雜誌,第364期,2019年7月,頁51-54。。
31.李宗洋,論食安法第49條第2項前段之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規定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罪-簡評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3430號刑事判決,法觀人月刊,第261期,2021年6月,頁29-33。
32.呂秉翰,恐怖主義與敵人刑法,刑事法雜誌,第57卷第2期,2013年4月,頁109-144。
33.林昱梅,論食品安全管理法制中之預防原則:以歐盟與臺灣為中心,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44期,2015年11月,頁1037-1162。
34.林鈺雄,食安防線與食品犯罪—從正義、頂新黑油事件說起,台灣法學雜誌,第259期,2014年11月,頁1-6。
35.吳景欽,食品溯源管理義務於食安法第 49 條第 1 項之證明-以頂新豬油案為例,台灣法學雜誌,第372期,2019年7月,頁163-172。
36.周漾沂,2016年刑事法實務見解發展與回顧: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與抽象危險犯,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46期,2017年11月,頁1465-1491。
37.周漾沂,從實質法概念重新定義法益-以法主體性論述為基礎,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41卷第3期,2012年9月,頁981-1053。
38.周愫嫻、陳吳南,「虞犯」:真的道德恐慌,假的風險治理,社區發展季刊,第128期,2009年12月,頁60-72。
39.邱文聰,從迷失的身分重新找尋食品攙偽假冒管制的可能途徑-以食品身分標準為分析焦點,政大法學評論,第141期,2015年6月,頁1-49。
40.邱文聰,如何克服公衛訴訟中因果推論的難題:法律系統面對風險社會的一個挑戰,科技、醫療與社會,第14期,2012年4月,頁227-263。
41.洪德欽,食品安全的法理與論證,歐美研究,第46卷第4期,2016年12月,頁443-456。
42.洪德欽,消費者權利在歐盟基改食品標示之規定與實踐,歐美研究,第38卷第4期,2008年12月,頁509-578。
43.洪家殷,論行政秩序罰之概念及其與刑罰之界線,東吳法律學報,第9卷第2期,1996年8月,頁77-110。
44.柯耀程,頂新油品案-評彰化地院103年度矚訴字第2號、104年度訴字第314號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54期,2016年12月,頁50-56。
45.柯耀程,財產犯罪之構成要件形成—以強盜罪構成要件為例,月旦法學雜誌,第163期,2008年12月,頁5-17。
46.柯耀程,行為客體,月旦法學教室,第26期,2004年12月,頁40-43。
47.胡慎芝、陳鋕雄,從美國基改食品標示規範論消費者知情選擇的內涵及實踐,成大法學,第34期,2017年12月,頁1-57。
48.胡正光,風險社會中的正義問題:對「風險」與「風險社會」之批判,哲學與文化,第30卷第11期,2003年11月,頁147-164。
49.胡博硯,刑罰與行政罰的抉擇—證券交易法上刑罰規範的再思考,台灣法學雜誌,第228期,2013年7月,頁64-76。
50.姜志剛,台灣食品安全法制之檢討-以風險分析模式為核心,月旦財經法雜誌,第40期,2017年5月,頁109-146。
51.倪貴榮、王郁霖、蔡嘉晏,食品安全治理中科學基礎與民主參與的平衡,政大法學評論,第155期,2018年12月,頁131-218。
52.高山佳奈子著,謝煜偉譯,「政治」主導下的近年日本刑事立法,月旦法學雜誌,第172期,2009年8月,頁138-152。
53.孫治本,風險抉擇與形而上倫理學,當代,第154期,2000年6月,頁20-35。
54.徐育安,傳統刑法理論與現代風險社會—以我國食安法爭議為核心,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104期,2017年12月,頁73-135。
55.程明修,行政法上之預防原則—食品安全風險管理手段之擴張,月旦法學雜誌,第167期,2009年3月,頁127-136。
56.張麗卿,食品攙偽或假冒的抽象危險犯辯證,月旦法學雜誌,第261期,2017年2月,頁76-96。
57.張麗卿,妨害食品安全刑事責任之探討,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42期,2014年4月,頁53-107。
58.許恒達,食品安全與刑法,臺大校友雙月刊,第106期,2016年7月,頁64-65。
59.許恒達,重新檢視未遂犯的可罰基礎與著手時點–以客觀未遂理論及客觀犯行的實質化為中心,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40卷第4期,2011年12月,頁2397-2473。
60.許恒達,論瑕疵商品與共同過失責任以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台上字第三一二五號刑事判決及其歷審見解為討論中心,興大法學,第10期,2011年11月,頁1-47。
61.許恒達,資訊安全的社會信賴與刑法第三五九條的保護法益-評士林地方法院九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二二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98期,2011年11月,頁233-249。
62.許恒達,刑法法益概念的茁生與流變,月旦法學雜誌,第197期,2011年10月,頁134-151。
63.許恒達,「行為非價」與「結果非價」 ——論刑事不法概念的實質內涵,政大法學評論,第114期,2010年4月,頁215-300。
64.許玉秀,無用的抽象具體危險犯,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8期,2000年3月,頁85-89。
65.陳子平,從日本食品衛生法思考頂新案地院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46期,2016年4月,頁35-55。
66.陳文貴,從行政罰看行政不法與刑事不法之交錯,法令月刊,第58卷第11期,2007年11月,頁36-51。
67.陳信安,再論刑事不法與行政不法之區別 ──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見解及立法形成自由為中心(下),興大法學,第16期,2014年11月,頁165-233。
68.陳俊偉,食品刑法有無保護集體法益之可能?:一個立於法益理論而來的思考,中研院法學期刊,第30期,2022年3月。(先期電子出版:http://publication.iias.sinica.edu.tw/80027012.pdf,頁1-78。)
69.陳俊偉,論食品刑法保護之健康法益內涵及其構成要件:一部風險刑法的立法正當性追尋,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50卷第2期,2021年6月,頁553-620。
70.陳俊偉,重新檢視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規定之解釋與適用——以食品健康安全法益的保護為詮釋基礎,世新法學,第14卷第1號,2020年12月,頁35-92。
71.陳俊偉,近期有關食品攙偽、假冒行為實務見解之評析,月旦醫事法報告,第37期,2019年11月,頁56-67。
72.陳俊偉,論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重新入罪化之必要性──以最高法院105年度第18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及近期相關判決對「攙偽或假冒」抽象危險行為之解釋爭議為出發點,月旦刑事法評論,第5期,2017年6月,頁143-173。
73.陳鋕雄,經濟性攙偽假冒與詐欺取財罪,人權會訊,第126期,2017年10月,頁35-39。
74.陳鋕雄、胡慎芝、高慧馨,油品攙偽假冒食安犯罪之成立要件──評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一○四年度上重訴字第一號強冠劣油案,月旦法學雜誌,第268期,2017年9月,頁135-154。
75.陳鋕雄、胡慎芝,歐盟追蹤追溯系統在食品安全體系中的功能:從風險管理到消費者知情選擇,歐美研究,第46卷第4期,2016年12月,頁457-499。
76.彭文茂,Welzel論刑法的任務與刑罰正當性,科技法學論叢,第14期,2019年6月,頁57-84。
77.曾淑瑜,從食品攙偽之類型論入刑化之必要性,台灣法學雜誌,第241期,2014年2月,頁64-74。
78.曾淑瑜,評雅布各斯的「敵人刑法」,華岡法粹,第37期,2007年3月,頁23-45。
79.游明得,「情節輕微」於刑事法中之判準-從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出發,治未指錄:健康政策與法律論叢,第7期,2019年1月,頁87-118。
80.黃榮堅,論危險故意-評最高法院九十三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五五號及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六三六八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18期,2005年3月,頁225-239。
81.黃惠婷,食品攙偽與假冒行為之刑責──以「鴨肝代鵝肝案」為例,月旦醫事法報告,第47期,2020年9月,頁32-44。
82.黃士軒,概觀日本糾纏騷擾行為罪的處罰現況,月旦刑事法評論,第5期,2017年6月,頁89-111。
83.黃國瑞,刑法在風險社會的課題,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第30期,2016年4月,頁69-106。
84.黃國瑞,法益論之解構,輔仁法學,第48期,2014年12月,頁257-299。
85.黃于容、陳鋕雄,食品攙偽假冒之類型化──美國法的啟示,交大法學評論,第6期,2020年3月,頁75-116。
86.黃鉦堤,盧曼的風險社會與政策制定,政治科學論叢,第28期,2006年6月,頁123-162。
87.葛克昌、鍾芳樺,核電廠設立許可與行政程序-風險社會下的人權保障與法律調控(一),軍法專刊,第47卷第3期,2001年3月,頁1-10。
88.蔡震榮、呂倩茹,行政罰與刑事罰之界線—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為例,法令月刊,第66卷第7期,2015年7月,頁32-68。
89.劉傳璟,論刑罰的目的—應報之綜合理論的再建構,刑事法雜誌,第59卷第5期,2015年10月,頁37-80。
90.蕭宏宜,攙偽假冒的刑事爭議問題,台灣法學雜誌,第242期,2014年2月,頁82-85。
91.謝煜偉,罪刑相當原則與情節輕微條款,月旦法學教室,第209期,2020年3月,頁26-31。
92.謝煜偉,風險社會中的抽象危險犯與食安管制-「攙偽假冒罪」的限定解釋,月旦刑事法評論,第1期,2016年6月,頁70-90。
93.謝煜偉,寬容社會的曙光?-從市民刑法的例外、犯罪事後處理機能、社會責任於個人責任的反饋回應三篇評論文,中研院法學期刊,第17期,2015年9月,頁369-402。
94.顧忠華,風險社會的概念以及其理論意涵,國立政治大學學報,第69期(下),1994年9月,頁57-79。
(四)學位論文
1.汪文豪,食品詐欺相關法制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科技整合研究所碩士論文,2018年4月。
2.李兆麒,我國食品安全風險管制之研究 ──以行政判斷過程中之風險評估為中心,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7年6月。
3.李育青,食品安全的法律回應手段–以刑事責任為中心,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論文,2018年7月。
4.呂佳慧,論黑心油事件之刑事責任—以食品攙偽假冒為中心,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8年1月。
5.余修智,行政罰與刑事罰界限之研究-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為例,開南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8年6月。
6.邱敏婷,危險概念與刑法的流變——以食品安全與環境犯罪為中心,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9年7月。
7.吳仁翔,論食安法攙偽假冒入刑化之必要性,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8年1月。
8.林永晨,論我國食品安全刑事規範之適當性-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為中心,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5年5月。
9.陳錦華,論刑事不法與行政不法的界—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為例,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論文,2006年8月。
10.陳兆玟,食安刑法之抽象危險犯研究,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論文,2021年1月。
11.陳俊偉,入罪化與除罪化—刑事立法政策之基本思維,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7月。
12.趙竑銓,附屬刑法中的抽象危險犯,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9年6月。
13.蕭佳榮,刑事不法與行政不法交錯之研究-以近期食品安全事件為例,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科技整合研究所碩士論文,2018年8月。
(五)網路資料
1.食力:西雅圖極品咖啡攙偽,總經理等3人遭起訴,https://www.foodnext.net/news/newsnow/paper/5470407583(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4月10日)。
2.聯合報:寶寶米餅涉用工業氮氣,https://udn.com/news/story/122015/5290273(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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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立法院法律系統,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891806C4030699991806C0E50681A119A6C08306899998A6C803(最後瀏覽日期:2020年12月2日)。
4.立法院法律系統,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0A7BF9EA2F000000000000000000A000000002FFFFFA00^02513064011700^0002F001001(最後瀏覽日期: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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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立法院法律系統,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666379E2AC0000000000000000014000000004FFFFFA00^02513103111800^00016001001 (最後瀏覽日: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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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4年台灣劣質油品事件,https://zh.wikipedia.org/wiki/2014%E5%B9%B4%E5%8F%B0%E7%81%A3%E5%8A%A3%E8%B3%AA%E6%B2%B9%E5%93%81%E4%BA%8B%E4%BB%B6(最後瀏覽日期:2020年4月10日)。
10.法操:【最高法院對食安法的新解釋,不只頂新,還是食品業的震撼彈】,https://follaw.tw/f01/10787/,(最後瀏覽日期: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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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立法院議事暨公報管理系統,https://lci.ly.gov.tw/LyLCEW/lcivComm.action 。
15.邱文聰:頂新案後,台灣的食品管制該何去何從?https://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4937(最後瀏覽日期:2020年4月22日)。
16.2013年歐洲馬肉冒充牛肉事件,https://zh.wikipedia.org/wiki/2013%E5%B9%B4%E6%AC%A7%E6%B4%B2%E9%A9%AC%E8%82%89%E5%86%92%E5%85%85%E7%89%9B%E8%82%89%E4%BA%8B%E4%BB%B6(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4月22日)。
17.吃牛會厄運連連?專家曝這種人不能吃,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0e8Eez(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4月25日)。
18.科技政策觀點:台灣食品安全的風險治理,https://portal.stpi.narl.org.tw/index/article/10361(最後瀏覽日:2021年11月25日)。
19.聯合新聞網:迷客夏「黑糖珍珠鮮奶」被爆含茶!孩子癲癇大發作,https://udn.com/news/story/7270/5189251(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5月29日)。
20.衛福部新聞:公告修正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https://www.mohw.gov.tw/cp-4626-55898-1.html(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11月25日)。
21.長庚醫訊:漫談能量飲料的健康危害,https://www.cgmh.org.tw/cgmn/category.asp?id_seq=1401010#.YLjaw6gzZPY(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5月30日)。
(六)研討會資料或文章
1.林淑芬,優納斯論科技時代的倫理學與責任,論文發表於台灣哲學學會:2007年「價值與實在」哲學研會,取自http://vm77.hss.nthu.edu.tw/committee/tpaseminar/2007/5D_2.pdf。
2.李聖傑,環境污染的刑事制裁(上)—刑法第190條之1新修正規定之解釋適用,月旦法學教室,第192期,2018年10月。
3.徐育安,環境污染的刑事制裁(下)—刑法第190條之1新修正規定之解釋適用,月旦法學教室,第192期,2018年10月。
4.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順丁烯二酸酐健康效應論壇會議實錄,http://nehrc.nhri.org.tw/foodsafety/ref/%E9%A0%86%E4%B8%81%E7%83%AF%E4%BA%8C%E9%85%B8%E9%85%90%E5%81%A5%E5%BA%B7%E6%95%88%E6%87%89%E8%AB%96%E5%A3%87%E5%AF%A6%E9%8C%84-fina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