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鄭頎霖 Zheng, Qi-Lin |
|---|---|
| 論文名稱: |
大學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的行政救濟法律爭議:從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出發 Administrative relief legal disputes regarding the dismissal , non-renewal , and suspension of university teachers: Starting from the TCC Judgment 111-Hsien-Pan-11 |
| 指導教授: |
許育典
Hsu, Yu-Dian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社會科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
| 論文出版年: | 2025 |
| 畢業學年度: | 113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174 |
| 中文關鍵詞: | 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 、大學自治 、教評會 、教師解聘、不續聘與停聘 |
| 外文關鍵詞: | The TCC Judgment 111-Hsien-Pan-11, University Autonomy, Teacher Evaluation Committee, Teacher Dismissal, Non-renewal of Contract, Suspension of Employment |
| 相關次數: | 點閱:61 下載: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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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的作成後,除了肯認大學得以對人事自治事項提起訴訟的訴訟權外,也進一步認定大學做成解聘、不續聘、停聘的措施認定為契約上意思表示的性質。大法官將該法律定性的見解變更後,對於最高行政法院透過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所作成的統一法律見解,是否還有適用的可能。本文將從透過學校與教師法律關係的再檢視,來探討法律定性變更的妥適性。以及行政法院對見解變更所產生的回應與現行行政訴訟制度的影響,使教師往後所面臨的行政訴訟途徑與困境為何,是否有解決困境的空間為本文所欲探討的目標。
After the issuance of the TCC Judgment 111-Hsien-Pan-11, in addition to affirming that universities have the right to file lawsuits regarding matters of personnel autonomy, it further recognized that measures taken by universities such as dismissal, non-renewal of contracts, and suspension of employment are to be regarded as expressions of intent under contract law. After the Grand Justices changed their interpretation of the legal characterization, is it still possible for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 to apply the unified legal interpretation made through the presiding judges' joint conference? This paper will examine the appropriateness of changing the legal characterization by re-evaluating the legal relationship between schools and teachers. This paper aims to examine the appropriateness of changing the legal characterization by re-evaluating the legal relationship between schools and teachers. It also explores the administrative courts' responses to shifts in legal interpretations and the impact of these changes on the current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system. The goal is to analyze the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paths and challenges that teachers may face in the future, as well as to assess whether there is room to resolve these difficulties.
一、學術專書
吳志光,《行政法》,台北:新學林,2019年3月,9版。
李建良,《行政法基本十講》,台北:元照,2022年9月,12版。
李建良,《行政訴訟十講》,台北:元照,2022年9月,3版。
李惠宗,《教育行政法要義》,台北:元照,2014年2月,2版。
李仁淼,《教育法與教育人權》,台北:元照,2020年9月,2版。
許育典,《憲法》,台北:元照,2024年8月,14版。
許育典,《教育行政法》,台北:元照,2023年9月,4版。
翁國彥,《學校教評會運作與教師法律教濟──行政法院裁判解析》,台北:元照,2021年9月,2 版。
二、專書論文
吳秦雯,〈行政契約之定義與適用-由吳庚教授之學說出發〉,收於:陳淳文主編,《法的理性-吳庚教授紀念論文集(上冊)》,台北: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2020年12月,頁235-279。
三、期刊論文
吳志光,〈教育主管機關對大學行政監督之界限〉,《世新法學》,8卷第1期,2014年12月,頁1-38。
吳志光,〈教師申訴程序與訴願程序之關聯-以教師法第33條規定為核心〉,《憲政時代》,32卷2期,2006年10月,頁135-155。
吳志光,〈教師身分變更法律性質及救濟途徑之變遷及衍生議題〉,《公法研究》,11期,2024年12月,頁185-220。
吳志光,〈教師法中不適任教師之認定與不確定法律概念之解釋與適用〉,《教育法學評論》,4期,2019年12月,頁91-110。
吳明孝,〈學術自由、大學自治與教師待遇調整-兼評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重勞訴1號判決〉,《台灣法學雜誌》,299期,2016年7月,頁13-24。
吳秦雯,〈公私立大學校教師遭學校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申訴途徑〉,《月旦法學雜誌》,第182期,2010年7月,頁300-309。
吳瑞哲,〈公私立學校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法律性質與救濟程序〉,《教育實踐與研究》,27卷1期,2014年6月,頁95-120。
李仁淼,〈大學教師不續聘與大學自治──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之問題點的檢討〉,《月旦法學教室》,266期,2024年12月,頁39-46。
李仁淼,〈大學教師升等與教評會之權限──評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八年度判字第六五號判決〉,《月旦裁判時報》,1期,2010年2月,頁18-24。
李仁淼,〈不適任教師機制與教師之救濟制度-以教師法108年修法為中心〉,《教育法學評論》,6期,2020年11月,頁113-130。
李玉君,〈專家說了算?行政機關的判斷餘地與司法審查-從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20號判決談起〉,《月旦法學雜誌》,316期,2021年9月,頁187-195。
李孝悌,〈日本法上信賴保護原則之研究〉,《台日法政研究》,2021年12月,6期,頁43-76。
李長曄,〈初探政府採購機關對於採購客體的裁量與判斷餘地-兼評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1072號判決〉,《公法研究》,1期,2022年6月,頁237-251。
李建良,〈大學自治、受大學教育權與法律保留原則──「二一退學制度」合憲性的探討〉,《台灣本土法學雜誌》,29期,2001年12月,頁33-46。
李建良,〈公立大學公法人化之問題探析〉,《台大法學論叢》,29卷4期,1999年12月,頁15-58。
李建良,〈論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之憲法保障-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三八○號解釋及其相關問題研究〉,《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8卷1期,1996年3月,頁265-302。
李惠宗,〈制度性保障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權-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一年度判字第三三四號及同院九十一年度第四六七號判決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38期,2002年9月,頁13-37。
周佳宥,〈從大學自治本質論國立大學人事自治權限範圍與國家監督界限〉,《東吳法律學報》,31卷2期,2019年6月,頁47-82。
林孟楠,〈教師之身分保障與爭訟程序——從111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談起〉,《憲政時代》,47卷第1期,2023年4月,頁103-147。
林孟楠,〈教師之身分保障與權利救濟-評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19號判決〉,《新學林法學》,2期,2024年4月,頁86-97。
林明鏘,〈大學自治與自治監督的平衡-以台大校長遴選案論立法論之重要性〉,《東吳法律學報》,31卷4期,頁69-99。
林明鏘,〈公立大學教師對年終考績及申誡決定之司法救濟-兼評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3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月旦法學教室》,45期,2020年3月,頁45-56。
林明鏘,〈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評最高行政法院八十八年度判字第三八三七號判決〉,《台大法學論叢》,33卷1期,2003年3月,頁93-130。
林明鏘,〈我國行政契約理論與實務發展趨勢-以全民健保醫療契約為例〉,《法學叢刊》,58卷2期,2013年4月,頁1-53。
林明鏘,〈教師資遣與行政救濟-兼評最高行政法院98年7月14日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台灣法學雜誌》,269期,2015年4月,頁101-108。
林燦都,〈略論教師申訴制度〉,《真理財經法學》,12期,2014年3月,頁149-173。
柯志平,〈我國現行大專院校教師申訴制度分析〉,《學校行政雙月刊》,36期,2005年3月,頁128-139。
胡博硯,〈我國大學教師權利救濟審查〉,《教育法學評論》,6期,2020年11月,頁83-96。
張志偉,〈專家知識作為行政決定的關鍵因素-以委員會組織之判斷餘地類型為檢視對象〉,《東吳法律學報》,31卷1期,2019年4月,頁1-52。
張陳弘,〈公立大學所為不續聘教師決定之法律性質-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7月份 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之變更〉,《當代法律》,19期,2023年7月,頁87-98。
張陳弘,〈拆分為二之公立學校所為教師「解聘」 及「一定期間不得受聘」決定-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19號判決評析〉,《警察法學》,23期,2024年12月,頁69-78。
張陳弘,〈大學自治的性質與概念之釐清〉,《東吳法研論集》,2卷,2006年4月,頁135-188。
許育典,〈大學法制下大學自治概念的釐清──兼論法律保留的適用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201期,2012年2月,頁5-21。
許育典,〈大學教師的升等路──評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九年判字第五三七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六年訴字第○三二四三號判決〉,《月旦裁判時報》,5期,2010年10月,頁25-31。
許育典,〈公立大學提起行政訴訟的救濟權──淺談111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月旦法學教室》,253期,2023年11月,頁6-9。
許育典,〈突破性評會調查報告非屬行政處分的救濟困境-兼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80號判決〉,《月旦裁判時報》,63期,2017年9月,頁5-12。
許育典,〈教師因學校措施受侵害的權利救濟爭議-兼評釋字第736號解釋〉,《月旦裁判時報》,53期,2016年11月,頁5-13。
許育典,〈學習自由V.S學習權/受教育權-從學術自由評大法官釋字第563號解釋〉,《成大法學》,7期,2004年6月,頁45-88。
許崇賓,〈公私立大學教師聘任、解聘及救濟等問題之探討──評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八年七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法學新論》,29期,頁37-57。
陳依萍,〈論教評會、學校教師會和校長的權責與衝突〉,《學校行政雙月刊》,13期,2001年6月,頁78-88。
陳淑芳,〈教師對學校變更與消滅聘約關係不符之救濟-評最高行政法院98年7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法令月刊》,61卷6期,2010年6月,頁64-78。
陳淑芳,〈教師權益保障制度之挑戰-於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後〉,《公法研究》,11期,2024年12月,頁145-184。
陳清秀,〈行政訴訟之當事人適格問題〉,《東吳公法論叢》,7期,2014年7月,頁47-112。
馮惠平,〈行政契約於公務員法領域適用之探討〉,《中原財經法學》,36期,2016年6月,頁245-302。
黃東熊,〈日本之「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上-〉,《中興法學》,33期,1992年4月,頁1-73。
黃舒芃,〈學術自由、大學自治與國家監督-從大學自治的意義與界限檢討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爭議之規範及監督機制〉,《月旦法學雜誌》,218期,2013年6月,頁5-27。
黃源銘,〈大學教師評鑑相關法律問題探討〉,《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49期,2015年10月,頁197-251。
楊坤樵,〈教師身分變更的行政救濟 ── 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後實務的新發展與挑戰〉,《月旦法學雜誌》,354期,2024年11月,頁32-46。
詹鎮榮,〈大學自治在教師聘約形塑上之發展與檢討——教師違約不續聘相關行政法院裁判評析〉,《教育法學評論》,1期,2018年9月,頁115-134。
詹鎮榮,〈教師不服學校「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決議之權利救濟-最高行政法院相關判決評析〉,《月旦裁判時報》,140期,頁12-20。
蔡志方,〈論行政法之一般原理原則〉,2022年8月。
蔡茂寅,〈大專教師升等紛爭之救濟──大法官釋字第四六二號解釋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3期,1999年8月,頁116-119。
蔡達智,〈從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應有之取向評釋司法院釋字第三八○號解釋〉,《憲政時代》,21卷4期,1996年4月,頁46-67。
蕭文生,〈不續聘大學教師之事由── 最高行政法院 102 年度判字第 239 號及最高行政法院 102 年度判字第 617 號判決評析〉,《法令月刊》,65卷4期,2014年4月,頁1-14。
蕭文生,〈專業(家)委員會與判斷餘地-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40號判決評析〉,《法令月刊》,68卷 5 期,2017年5月,頁23-63。
四、學位論文
陳佳伶,《大學教師之解聘、停聘、不續聘及其救濟之研究》,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2015年6月。
談恩碩,《大學法與教師法在大學教師限期升等制度之法律爭議研究──以行政法院判決及其影響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學位論文,2022年1月。
施惠芬,《大專教師申訴制度之研究》,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6月。
涂文振,《我國教師申訴制度之改革》,私立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6月。
五、政府出版文獻
《訴願新制暨研討會實錄》,臺北市政府訴願委員會,200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