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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劉麗華
Liu, Li-Hua
論文名稱: 九二一震災古蹟保存決策之探討--以第二級古蹟霧峰林宅為例
Policy Research on Preservation of Historic Sites after the 921 Earthquake: A case study of the second-grade historic site, the Lin’s Mansion, Wufong
指導教授: 傅朝卿
Fu, Cho-Ching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規劃與設計學院 - 建築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Department of Architecture (on the job class)
論文出版年: 2008
畢業學年度: 96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84
中文關鍵詞: 決策九二一震災古蹟復建霧峰林宅
外文關鍵詞: Policy, 921 Earthquake, Historic Site, Restoration, the Lin’s Mansion in Wuf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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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凌晨,台灣中部發生集集大地震(泛稱921大地震),地震強度高達芮氏7.3級,第二級古蹟「霧峰林宅」建築群,因地處於斷層帶而頓時傾塌,震損嚴重。台灣自民國71年施行文化資產保存法,開始古蹟保存工作以來,從未有古蹟遭致如此嚴重災損,政府於法令、災後應變、緊急修復、經費等皆顯有不足之窘境,亦突顯古蹟保存不能忽略重大災害之牽引關係。
    霧峰林宅係屬私有古蹟,震災後倒毀古蹟究竟是修復?或是解除以殘跡保存,引發各方爭議、討論長達三年,直到民國九十一年,內政部決定復建古蹟,而其震災復建經費高達新台幣六億五千餘萬元,由「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支應,是台灣近百年,也是政府耗費鉅資進行災後古蹟復建的首宗案例。
    震災後的霧峰林宅,歷經解除古蹟、回復古蹟、決定復建等過程,其決策的演變,包括政府部門、古蹟業主、專家學者、文化界人士及輿論等等,皆對復建決定有一定程度之影響,其交互關係為何?政府最後作成復建之決策,對日後古蹟保存有何影響?種種議題皆關係古蹟災後保存機制,本論文透過相關資料蒐集、分析及法令規定與實務執行之檢驗,試擬重大災害古蹟保存機制。

    In the wee hours on September 21, 1999, a major earthquake hit Chi-Chi in central Taiwan (known as 921 Earthquake). It measured up to 7.3 on the Richter’s Scale. The second-grade historic site, the Lin’s Mansion in Wufong collapsed and was severely damaged due to its location on the seismic belt. Since the enforcement of Cultural Assets Preservation Act in 1982 in Taiwan, and the initiation of preservation work, never had historic sites been destroyed to this extend. Not only it revealed the government’s insufficiency of policy, post-disaster relief, immediate restoration, and funding, but drew out the point that natural disasters cannot be overlooked in terms of historic sites preservation.
    The Lin’s Mansion is a privately-owned historic site. It was controversial whether to repair the collapsed building, or dismantle, preserve it as ruins. The heated debate lasted three years, until in 2002 Ministry of Interior concluded to restore historic sites. Derived from 921 Earthquake Disaster Area Rebuilding and Renewing Fund, the funding reached over 650 millions New Taiwan Dollars. It was the first case over a century that the government disbursed a large amount of funds on repairs of post-disaster historic sites.
    After the earthquake, the Lin’s Mansion in Wufong underwent the termination, re-designation of its accreditation and restoration. The government, the proprietor, scholars, specialists, cultural practitioners and public opinions were all influential to the changing of preservation policy. What were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m? How would the government’s ultimate policy affect historic sites preservation hereafter? Each subject shapes the preservation mechanism of post-disaster historic sites. By means of acquiring and analyzing relevant information, examining regulations and execution practice, this thesis attempts to devise the mechanism for historic site preservation after disasters.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內容與目的………………………………………………………………4 第三節 研究範圍………………………………………………………………………7 第四節 研究方法………………………………………………………………………9 第二章 九二一震災後文化資產保存重要措施及組織………………………………..11 第一節 九二一震災後文化資產保存相關重要措施………………………………..11 2-1-1 災後重建計劃工作綱領……………………………………………………..11 2-1-2 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12 2-1-3 民間九二一災後重建建議書………………………………………………..14 第二節 震災後文化資產保存法修訂及相關配套法案……………………………..16 2-2-1 震災後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修法……………………………………………..16 2-2-2 古蹟修復工程採購辦法……………………………………………………..18 2-2-3 重大災害古蹟應變處理辦法………………………………………………..19 第三節 震災後文化資產重建之各級政府組織與運作模式………………………..22 2-3-1 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22 2-3-2 內政部成立災後古蹟保存修復相關組織…………………………………..23 2-3-3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成立災後歷史建築相關組織及措施……………..24 2-3-4 地方文化局的設置…………………………………………………………..26 2-3-5 問題討論……………………………………………………………………..29 第三章 九二一震災後霧峰林宅復建政策演變………………………………………..31 第一節 震災之初眾說紛紜期………………………………………………………..35 3-1-1 中央政府……………………………………………………………………..35 3-1-2 地方政府……………………………………………………………………..43 3-1-3 業主…………………………………………………………………………..47 3-1-4 學術界………………………………………………………………………..50 3-1-5 社會輿論……………………………………………………………………..53 3-1-6 問題討論……………………………………………………………………..54 第二節 尋求共識期…………………………………………………………………..59 3-2-1 災後學術研討會……………………………………………………………..59 3-2-2 震災後「霧峰林宅」專案會議……………………………………………..66 3-2-3 霧峰林宅災後清理結果……………………………………………………..69 3-2-4 內政部依據行政程序法辦理古蹟聽證會…………………………………..72 3-2-5 內政部提出「復建擬議方案」……………………………………………..75 3-2-6 監察院第二次調查…………………………………………………………..78 3-2-7 問題討論……………………………………………………………………..80 第三節 災後霧峰林宅復建政策轉折期……………………………………………..86 3-3-1 古蹟的指定及解除程序……………………………………………………..86 3-3-2 震災後首例解除古蹟………………………………………………………..90 3-3-3 監察院第三次調查及糾正…………………………………………………..95 3-3-4 回復古蹟指定………………………………………………………………..97 3-3-5 復建的決定…………………………………………………………………100 3-3-6 問題討論……………………………………………………………………106 第四章 霧峰林宅災後復建策略及所面臨的課題……………………………………111 第一節 霧峰林宅災後「復建」之探討……………………………………………111 4--1-1 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修護觀念的演變……………………………………...111 4--1-2 B.M.Feilden 對文化資產維護層級的主張………………………………...111 4--1-3 內政部的說法……………………………………………………………...113 4--1-4 問題討論…………………………………………………………………...113 第二節 霧峰林宅災後復建推動策略………………………………………………115 4--2-1 霧峰林宅復建委員會-建立復建決策機制……………………………..115 4--2-2 霧峰林宅復建書圖審查機制……………………………………………...119 4--2-3 專案管理(PCM)推動機制………………………………………………122 4--2-4 復建工程規劃「假組立」………………………………………………….123 4--2-5 採分散式規劃設計…………………………………………………...……123 4--2-6 復建防震採「補強加固」為原則…………………………………….…..124 4--2-7 問題討論……………………………………………………………….…..127 第三節 霧峰林宅災後復建所面臨的課題…………………………………………129 4-3-1 建立互信及溝通協調機制………………………………………………....129 4-3-2 修復原則及斷代決定……………………………………………………....129 4-3-3 適度性防震補強…………………………………………………………....130 4-3-4 傳統匠師難覓、傳統工法流失及材料不易取得………………………..…131 4-3-5 限期完工之困境…………………………………………………………....132 4-3-6 先單點復建,再談全區再利用……………………………………………132 4-3-7 文化資產價值及等級的認定……………………………………………....133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135 第一節 結論…………………………………………………………………………135 第二節 建議…………………………………………………………………………137 參考文獻書目………………………………………………………………………….....140 附錄一:第二級古蹟霧峰林宅建築特色及九二一震災損毀情形…………………..143 附錄二:第二級古蹟霧峰林宅震災後復建大事紀…………………………………..153

    林會承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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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柏年主編
    「古蹟再生-九二一震災古蹟復建月報」創刊號(91.4)、第四期(91.7)、第十一期(92.3)、第十二期(92.4)內政部民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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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外:2008-08-18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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