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曾捷民 Tseng, Chieh-Min |
|---|---|
| 論文名稱: |
董事會決議瑕疵之效力 Defectiveness of the Board's Resolution and its Effect |
| 指導教授: |
王志誠
Wang, Chi-Chen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社會科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
| 論文出版年: | 2006 |
| 畢業學年度: | 94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130 |
| 中文關鍵詞: | 公司法第206條 、董事長 、董事會 、常務董事會 、董事會決議瑕疵效力 、董事會決議 |
| 外文關鍵詞: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chairman of the board, CEO, defectiveness of the board's resolution. |
| 相關次數: | 點閱:151 下載: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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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股東會、監察人為股份有限公司之三大機關由此形成一股份有限公司之運行,而董事會為一會議體由董事所組成係業務執行機關,依公司法第202條規定,「公司業務之執行,除本法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之事項外,均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故此舉凡公司法中未明定為股東會所能決議或章程亦未定之事項皆屬董事會之職權,但股東會則仍具有監督董事會業務執行之權限,如公司法第184條等…。
第二章,自現今各主要國家經營機關之結構與理論開始論述,再論及我國現今經營機關之結構之過去、現在與未來,接者論述董事會之權限與功能,就董事會之權限與功能逐一探討,進而討論常務董事會之定位並檢討之,最後就董事會之權限與功能加以檢討,。
第三章,重點在於董事會係由全體董事所組成而為股份有限公司之必備、常設之集體執行業務機關。又董事會為會議體之機關,其權限之行使應以會議之方式為之,同時因其係意思決定機關而非代表機關,故其決議不能直接對外發生效力,而應透過代表機關之董事長基於其決議以意思表示為之。故其議事原理殊值探討,藉由其議事程序、成員組成及決議方法來瞭解其中是否有值得加以改進或是討論之空間。
第四章,討論董事會決議瑕疵之類型,自程序上之瑕疵如召集程序、決議方法等探討,再論及實質上之瑕疵即決議內容上之瑕疵,因公司法未有董事會決議瑕疵之效力規定,而實務及學說之多數說均認為決議應屬當然無效,任何人於任何時候均得主張其為無效,故本章試由比較法上來尋找是否有可資運用之方法來判定其效力,而非一昧均認其為無效,最後論及常務董事會之決議瑕疵效力,因大多數之公開發行公司之政策決定決係由常務董事會所決定,而董事會均淪為橡皮圖章,故此有加以探討其瑕疵類型之必要。
第五章說明,董事會雖為股東會選任之公司業務執行機關,公司之業務固由所有董事會之成員─董事共同參與執行,然而,公司對外則係由董事長一人為公司之代表人,所以董事長在欠缺董事會決議或是董事會決議無效下所為之行為,便是值得探討之課題。故自探討董事長之權限及地位開展,期能有助於明白董事長在公司內部組織之地位。其次,針對董事會決議欠缺、決議無效與董事長之行為及董事長逾越權限之行為進行實務及學理上的探討。最後,則提出簡要結論。
第六章結論是對於以上探討之議題,歸結提出結論之餘,並對法制之上是否要針對相關規定加以立法以補實務運作上之不足以期能於股東及第三人交易保護間取得一平衡點,在此做一小小立法上修正之建議。
The content of this text is divided into six parts. First, the text introduces the status and powers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hereinafter called “board”). The second part of this text analyzes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s in the developed nations, and then compared with the governance structure in Taiwan. In addition, it discusses the functi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power of its chairman or CEO. Third, this text surveys the theory of the board council and quests about the trend of its recent improvement. Fourth, this text discusses the traditional types of defectiveness of resolution of the board, and the following effect of the defectiveness. Fifth, this text reviews the effect of chairman’s behavior without the ecision of the board or according on a defective resolution of the board. Finally,this text makes a short conclusion.
The primary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discuss defectiveness of the board’s resolution and its effect. The interpretation of administrative office and the bulk of the academic researches lose sight of this field. This text is anticipated that compartmentalized the types of defectiveness of board’s resolution and will provide a right way for such complicated disputes.
一、中文部分(依姓名筆畫先後順序)
(一)專論書籍:
方嘉麟等合著,現代公司法制之新課題─賴英照大法官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8月。
王文宇,公司法論(二版),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08月。
王文宇,公司法論(初版),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10月。
王文宇,公司與企業法制,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0年5月。
王文宇,新公司與企業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1月。
王文宇,新金融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10月。
王文宇等合著,商事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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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泰升,從所有與經營分離論公開發行公司法制,蔚理法律出版社,1989年7月。
王泰銓,公司法新論(修訂三版),三民書局有限公司,2003年10月。
王澤鑑,債法原理(一)(增訂版),作者自版,1999年10月。
柯芳枝,公司法論(上、下)(增訂五版),三民書局有限公司,2003年1月。
梁宇賢,公司法論(修訂六版),三民書局有限公司,2006年3月。
陳自強,代理權與經理權之間─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5月。
陳春山,董事責任及獨立董事,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6 月。
曾宛如,公司管理與市場法制專論(一),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11月初版。
廖大穎,公司制度與企業金融之法理,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3月。
廖大穎,公司法原論(修訂二版),三民書局有限公司,2005年9月。
劉連煜,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二),作者自版,2000年。
劉連煜,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三),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5月。
劉連煜,公司監控與社會責任,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微縮小組,1995年。
劉連煜,超越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分離原則,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一),
作者自版,1995年。
劉連煜,美國模範公司法:一九八四年版,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1994年2月。
鄭玉波,公司法(增訂七版),三民書局有限公司,2004年10月。
賴源河主編,商事法實例問題分析,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2000 年12 月。
賴源河等合著,修正公司法解析,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10月。
(二)期刊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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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宇,法人股東、法人代表與公司三方法律關係之定位,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4期,第102-107頁,200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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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宇,董事會出席與表決數的計算,月旦法學教室,第26期,第32-33頁,2004年12月。
王文宇,從股權結構論公司治理法制,月旦民商法,第10期,第5-24頁,2005年12月。
王文宇,股東會與董事會共享之權利,月旦法學教室,第44期,第25頁,2006年6月。
王志誠,中日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組織法制之比較分析,中正法學集刊,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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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誠,公司負責人之概念與地位,月旦法學教室,第24期,第82-94頁,200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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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誠,美國公司經營機關之改造與啟發-兼論我國引進外部董事之基本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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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銘傑,公司監察人列席董事會之權利與義務,月旦法學教室,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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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大穎,評公司法第27條法人董事制度-從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上字第870號與板橋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218號判決的啟發,月旦法學雜誌,第112期,第197-213頁,2004年9月。
劉連煜,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監察人之重大變革--證交法新修規範引進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之介紹與評論,證券櫃臺月刊,第161期,第12-21頁,2006年2月。
劉連煜,董事會違法行為之制止請求權,月旦法學教室,第18期,
第24-25頁,2004年4月。
(三)學位論文:
方南山,公司治理機制與法治問題之研究--以獨立董事為核心,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年6月。
王銘勇,股東會決議瑕疪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1990年6月。
石青平,論公司之管控,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年6月。
朱日銓,論我國內部監控模式之改造-以外部董事與外部監察人制度之選擇為中心,
台北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年6月。
朱琇瑜,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執行機關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2001年6月。
吳美儀,股份有限公司選任外部董事監察人機制之研究,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2003年6月。
吳碧雲,董事的注意義務,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6月。
胡浩叡,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機關之研究-以權限分配與公司治理為中心,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年6月。
廖文華,金融機構公司治理之內部控制機制,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4年6月。
劉乃竹,論股份有限公司之內部監控,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年6月。
蔡昇嘉,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管控法律規範之研究,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年6月。
鄭子俊,論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公司治理機制—以日本經驗為借鏡,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年6月。
簡文得,大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與組織之研究-與台灣之比較,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2000年6月。
魏子凱,控制股東義務與責任之研究,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6月。
鐘協候,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之效力,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學士後法學組碩士論文,2002年6月。
二、外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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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Jay William Lorsch & Elizabeth Maciver, Pawns or Potentates: The Reality of America's Corporate Boards,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1989.
4、T. Baums and E. Wymeersh(eds), Shareholder Voting Rights and Practices in Europe and United States,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London, pp.,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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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Millstein, Introduction to the 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s of the Blue Ribbon Committee on Improv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Corporate Audit Committee, supra note 63,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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