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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陳子皓
Chen, Tzu-Hao
論文名稱: 以Carl Schmitt的民主理論再論台灣代議民主
Reconsidering of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in Taiwan Based on Carl Schmitt's Theory of Democracy
指導教授: 陳宗憶
Chen, Tsung-I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社會科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論文出版年: 2021
畢業學年度: 109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41
中文關鍵詞: 民主敵友區分憲法與憲律同一性政府體制選舉制度轉型正義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外文關鍵詞: Democracy, Friend-Enemy Distinction, Constitution and Constitutional Law, Identity, Government System, Electoral System, Transitional Justice, Constitutional Order of Liberal Democ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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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以台灣代議民主架構下發生的實際問題為思考起點,擬藉由德國公法學家Carl Schmitt的民主理論為基礎,探討台灣代議民主具體爭議之背景及影響,並嘗試從中尋得對台灣代議民主問題的啟發。

    Carl Schmitt指出民主制度要能成立,必須依循政治性、國家、人民以及憲法的架構順序為之,且以同一性原則與代表性原則為核心概念。申言之,政治性表彰敵友區分,而能進行敵友區分的決斷主體為國家,其中,作為制憲權主體的人民尚須具備實質同質性,始能制定「憲法」,進而賦予憲法存立的正當性。同一性原則表明統治者與被治者的同一性,此內涵為民主制度實踐的前提,而代表性原則的提出,係為了解決適用同一性原則可能會產生的支配人格的矛盾,故同一性與代表性兩者相輔相成,相互對立但不拒斥。依此,始能建構Carl Schmitt認知的民主制度。

    本文繼而以台灣代議民主的具體爭議為主軸進行討論,台灣代議民主的核心問題在於《中華民國憲法》的固有缺陷,雖然國會全面改選與國民大會的廢除,表達了台灣社會對自由民主的期盼,但憲法本文與憲法增修條文,仍存在著足以撼動憲政秩序的變數。基此,本文試舉三個主要影響台灣代議民主發展的因素,即政府體制、選舉制度與轉型正義,並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事實背景為基礎開展論述,探求台灣代議民主的問題所在與具體問題的解套方式。

    回歸思考的起點,本文嘗試從Carl Schmitt的民主理論尋找對台灣代議民主問題的可能啟示。本文認為,Carl Schmitt的民主概念雖帶有一定程度的單一性,但以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作為建構實質同質性之台灣人民,似有可能達成,而就我國憲法問題的終局性解決手段,得藉由政治性決斷的形塑進而重鑄憲法秩序。此外,亦能透過修憲的形式為之,「憲法」與憲律的二分觀點,得以確保與穩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價值。接著,為因應全球化、行政國家的到來,以及抵禦中國的侵略,應將我國的政府體制,設計成總統制;而多元利益與意見的散佈,係促使政黨政治成熟的最佳條件,故可審酌是否廢除5%政黨門檻條款;轉型正義對於深化民主與健全法治,有不言可喻之地位,為了擺脫形似而實非的民主外殼,轉型正義的實踐有其必要性。

    This study takes as a starting point the practical problems that occur in Taiwan's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Based on German public jurist Carl Schmitt's theory of democracy, I intend to explore the background and implications of the specific controversy over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in Taiwan. And trying to find inspirations from it for the issue of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in Taiwan.

    第一章 前言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 3 第三節 論文架構 4 第二章 Carl Schmitt的民主理論 6 第一節 民主理論之背景-威瑪代議民主之背景 6 第二節 政治性的概念 8 第一項 政治性 9 第一款 敵友區分 9 第二款 構成敵人的條件 9 第三款 國家為政治性的承擔者 11 第四款 國內衝突的可能 12 第二項 人民 13 第一款 「憲法」與憲律 13 第一目 「憲法」與憲律的區分 13 第二目 制憲權的力量 14 第二款 人民作為無形之實體 14 第一目 實質的同質性 15 第二目 吶喊與喝采 16 第三節 Carl Schmitt的民主概念 17 第一項 同一性原則 18 第一款 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同一性 18 第二款 民主同一性的實現 19 第二項 代表性原則 19 第一款 支配人格的矛盾 19 第二款 人格化的代表 20 第三款 同一性原則與代表性原則的互補 21 第四款 代表與代理的區分 22 第三章 台灣代議民主之問題 23 第一節 威瑪共和之於台灣的連結 23 第二節 台灣代議民主之根源 25 第三節 台灣代議民主之發展歷程 27 第一項 國會全面改選-司法院釋字第261號解釋 29 第一款 背景事實與爭點 29 第二款 司法院釋字第31號解釋之背景與更迭 30 第三款 國民主權原則與定期改選 31 第二項 修憲界限理論-司法院釋字第499、721號解釋 33 第一款 背景事實與爭點 33 第二款 Carl Schmitt對憲法的二分法 34 第三款 大法官受理本件聲請之依據 35 第四款 修憲有無界限之爭 37 第一目 修憲有界限說與無界限說 37 第二目 區分說 38 第五款 小結 40 第四節 形成台灣代議民主問題的可能原因 41 第一項 政府體制之設計 43 第一款 總統制之特點、內閣制與半總統制之特點 43 第二款 我國政府體制之變革 45 第一目 九七修憲前 45 第二目 九七修憲後 47 第三款 我國半總統制所引發的問題 49 第二項 選舉制度之建置 51 第一款 選舉制度之功能 52 第二款 單一選區兩票制之建立 53 第三款 5%政黨門檻條款的疑慮 54 第三項 轉型正義之欠缺 58 第一款 轉型正義的概念 58 第二款 黨國體制的考察 61 第五節 台灣代議民主之問題個案 65 第一項 核四預算案-司法院釋字第520號解釋 66 第一款 背景事實與爭點 66 第二款 預算的審議與執行 69 第三款 立法院決議之效力 71 第四款 個案立法之開放 73 第五款 政府體制之定位 75 第六款 小結 77 第二項 真調會條例案-司法院釋字第585號解釋 78 第一款 背景事實與爭點 78 第二款 立法院調查權的承認與擴張 79 第三款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的方式與範圍 83 第四款 小結 87 第三項 通傳會人事爭議案-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 88 第一款 背景事實與爭點 88 第二款 獨立機關的意義與設置 89 第三款 權力分立、行政一體與責任政治 93 第四款 獨立機關之人事決定權 95 第五款 小結 99 第四項 黨產條例爭議案-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 100 第一款 背景事實與爭點 100 第二款 權力分立原則之爭議 101 第三款 個案立法之爭議 103 第四款 法律不溯及既往之爭議 107 第五款 小結 111 第四章 Carl Schmitt民主理論對台灣代議民主之啟發 113 第一節 台灣人民實現民主同質性的可能 113 第二節 Carl Schmitt民主理論於台灣代議民主的侷限 116 第一項 政治性決斷的重塑 116 第二項 民主同一性與同質性的缺失 118 第三項 「憲法」與憲律二分法之極限 120 第三節 台灣代議民主問題之解決 122 第一項 重新設計政府體制 123 第一款 總統制之優劣 123 第二款 現行半總統制之評估 124 第三款 總統制之採擇 125 第二項 建立公平選舉制度 127 第一款 反映多元文化的需求 127 第二款 5%政黨門檻條款之廢除 128 第三項 嚴格落實轉型正義 129 第五章 結論 131 參考文獻 136

    一、專書
    1. Carl Schmitt(著),劉鋒(譯),《憲法學說》,臺北:聯經,2004年11月。
    2. Carl Schmitt(著),馮克利、劉鋒(譯),《當今議會制的思想史狀況》,收於《政治的浪漫派》,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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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吳庚、陳淳文,《憲法理論與政府體制》,6版,臺北:三民,2019年1月。
    6. 李鴻禧,《李鴻禧憲法教室》,臺北:元照,1999年。
    7. 林子儀、葉俊榮、黃昭元、張文貞,《憲法:權力分立》,2版,臺北:新學林。2009年2月。

    二、期刊論文
    1. 王泰升,〈中華民國法制「去一中」的進展與侷限〉,《台灣法學雜誌》,225期,頁31-44,2013年6月。
    2. 王泰升,〈論中華民國憲法的臺灣化〉,《台灣法學雜誌》,254期,頁31-45,2014年8月。
    3. 王泰升,〈論台灣的轉型正義:過去、現在與未來之間的對話〉,《台灣法學雜誌》,315期,頁1-24,2017年3月。
    4. 李仁淼,〈台灣中央政府體制中總統的職權與角色〉,《月旦法學雜誌》,244期,頁32-43,2015年9月。
    5. 李俊增,〈從Schmitt之政治性概念論Rawls之政治自由主義〉,收於:《公法學與政治理論:吳庚大法官榮退論文集》,頁139-164,臺北:元照,2004年10月。
    6. 李俊增,〈從Schmitt之民主理論論台灣三二O公投〉,《政治科學論叢》,26期,頁1-35,2005年12月。
    7. 李惠宗,〈個案立法之禁止-立法行為之界限(一)〉,《月旦法學教室》,29期,頁8-9,2005年3月。
    8. 李惠宗,〈立法院行使調查權應有的法制設計:從司法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出發〉,《臺灣法學雜誌》,78期,頁92-106,2006年1月。
    9. 李惠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違憲性的探討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六一三號解釋評釋〉,《台灣法學雜誌》,86期,頁58-78,2006年9月。
    10. 李建良,〈民主政治的建構基礎難題-以「多元主義理論」為主軸-〉,《憲法理論與實踐(一)》,頁9-54,臺北:學林,199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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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沈有忠,〈從帝國到共和:一九一八年的德國革命與一九一九年的威瑪憲法〉,《問題與研究》,45卷1期,頁29-51,2006年2月。
    13. 沈有忠,〈德國議會民主的發展:從威瑪憲法到基本法〉,《思語言》,47卷3期,頁27-65,2009年9月。
    14. 林明鏘,〈正當性與相當性原則下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評大法官釋字第六一三號解釋〉,《台灣法學雜誌》,86期,頁79-85,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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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許志雄,〈司法積極主義與司法消極主義〉,《月旦法學雜誌》,2期,頁40-41,199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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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張旺山,〈史密特的決斷論〉,《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15卷2期,頁185-219,200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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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廖元豪,〈論立法院調查權的界限與範圍: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與美國經驗的參照〉,《台灣本土法學雜誌》,78期,頁83-91,2006年1月。
    49. 廖元豪,〈司法院釋字六一三後,獨立機關還剩多少空間?〉,《台灣法學雜誌》,87期,頁87-92,2006年10月。
    50. 劉靜怡,〈司法院釋字第六一三號解釋後的獨立機關:NCC傳奇簡評〉,《月旦法學雜誌》,137期,頁25-40,200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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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蔡英文,〈人民主權與民主:卡爾 施密特對議會式民主的批判〉,《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22卷2期,頁139-173,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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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蔡宗珍,〈我國憲法解釋中權力分立的圖像〉,《憲政時代季刊》,40卷4期,頁492-558,2015年4月。
    55. 蕭文生,〈百分之五政黨門檻之合憲性-司法院司法院釋字第721號解釋評析〉,《台灣法學雜誌》,252期,頁33-47,2014年7月。
    56. 鍾芳樺,〈人格權威與政治秩序的形成:論權威與權力之區分在Carl Schmitt秩序理論與民主理論中的意義〉,《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47期,頁119-171,2013年12月。
    57. 蘇永欽,〈從五二零號解釋看行政立法關係〉,《台灣法學雜誌》,20期,頁80-90,2001年3月。
    58. 蘇永欽,〈喬太守式的分權,灑狗血般的人權簡評政治壓力鍋煮出來的五八五號解釋〉,《台灣法學雜誌》,70期,頁38-57,2005年5月。
    59. 蘇子喬,〈台灣憲政體制的變遷軌跡(1991-2010):歷史制度論的分析〉,《東吳政治學報》,28卷4期,頁147-223,2010年12月。
    60. 蘇子喬,〈兼容並蓄或拼裝上路?-從內閣制與總統制優劣辯論檢視半總統制的利弊〉,《臺灣民主季刊》,10卷4期,頁1-48,2013年12月。
    61. 羅承宗,〈再訪「黨國體制」:以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的歷史認識為考察〉,《台灣法學雜誌》,403期,頁39-58,2020年11月。

    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1. 司法院釋字第31號解釋
    2. 司法院釋字第261號解釋
    3. 司法院釋字第325號解釋
    4. 司法院釋字第387號解釋
    5. 司法院釋字第391號解釋
    6. 司法院釋字第419號解釋
    7. 司法院釋字第499號解釋
    8. 司法院釋字第520號解釋
    9. 司法院釋字第585號解釋
    10. 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
    11. 司法院釋字第627號解釋
    12. 司法院釋字第721號解釋
    13. 司法院釋字第729號解釋
    14. 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

    四、其他
    1.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鑑定人劉靜怡教授之鑑定意見,107年度憲三字第15號等聲請解釋案。
    2.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鑑定人張嘉尹教授之鑑定意見,107年度憲三字第15號等聲請解釋案。
    3.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鑑定人黃丞儀副研究員之鑑定意見,107年度憲三字第15號等聲請解釋案。

    五、學位論文
    1. 宋易修,〈「黨」人財路-台灣的黨產處理脈絡及實質法治國原則之實踐〉,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20年5月。
    2. 吳政霖,〈赫曼.赫勒(Hermann Heller)的國家與民主理論-兼論對臺灣的啟示〉,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20年8月。
    3. 陳怡凱,〈同質性與異質性 Carl Schmitt正當性概念析論〉,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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