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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鄒雅蓓
Tsou, Ya-Pei
論文名稱: 論人民訴訟權之保障—自憲法訴訟法施行前後觀之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Litigation—Viewing from the Perspectives Before and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nstitutional Court Procedure Act
指導教授: 陳宗憶
Chen, Tsung-I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社會科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論文出版年: 2023
畢業學年度: 111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17
中文關鍵詞: 訴訟權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庭基本權主客觀功能法庭之友
外文關鍵詞: the rights of litigation, Constitutional Court Procedure Act, Constitutional Court,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functions of fundamental rights, amicus curi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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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將以憲法第16條訴訟權之保障為核心理念,並將人民向民事、刑事、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之模式,稱為一般訴訟層次之訴訟權保障;人民若認其憲法上權利受到侵害,進而向釋憲機關尋求救濟之模式,則稱為憲法訴訟層次之訴訟權保障。本文將藉由以上兩層次,分別檢視於憲法訴訟法施行前後,人民訴訟權之保障內容或方向有何發展。
    為達此等研究目的,本文將先對於憲法訴訟法施行前之訴訟權保障進行研討,並由學說對於訴訟權之相關闡釋,建立一般訴訟層次之保障理念,並使訴訟權之具體內容更加清晰。接續將探究憲法訴訟法施行後憲法訴訟層次之訴訟權保障,且以我國憲法訴訟法之現行規範出發,逐一對於憲法審查之審理機關、各式制度特色等進行分析,再於參考比較法之後提出修法建議。最後,本文將聚焦於涉及訴訟權保障之釋憲實務,個別觀察過去司法院大法官作成之釋字,以及憲法訴訟法施行後作成之憲法法庭判決,對於人民一般訴訟層次之訴訟權保障有何見解,並比較後者之於前者有何更加進步之處。另將特別選取三則憲法法庭判決,對於個案當中牽涉訴訟權保障之部分,經由前述訴訟權內涵之意旨,研究人民訴訟權之保障是否足夠,若有不足又應如何進行補充。
    綜合以上,本文擬由憲法第16條訴訟權揭示之內涵,透過比較憲法訴訟法施行前後之情形,證明憲法訴訟法施行後對於訴訟權保障優於過去,並期望日後透過修法抑或更多釋憲實務之闡明,使得人民一般與憲法訴訟層次之訴訟權均得以完善實踐。

    This thesis will take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litigation in Article 16 of the Constitution as the core concept. In addition, in the discussions below, the mode of filing a lawsuit in civil, criminal, and administrative courts would be called as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litigation at the general level” (or the protection at the general level). If people believe that their constitutional rights have been violated and thus seek for relief from the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authority, it’ll be called as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litigation at the constitutional level” (or the protection at the constitutional level). This thesis will take the two levels mentioned above to examin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tent of the rights of litigation, both before and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nstitutional Court Procedure Act.

    第一章 前言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1 第二節 研究方法4 第三節 論文架構5 第二章 憲法訴訟法施行前之訴訟權保障7 第一節 訴訟權之保障主體8 第一項 基本權之主體8 第一款 自然人8 第一目 權利能力9 第二目 主張能力10 第二款 法人10 第一目 私法人10 第二目 公法人11 第三款 小結12 第二項 特別權力關係12 第一款 理論基礎13 第一目 德國之演進13 第二目 日本之繼受14 第三目 我國之採納14 第二款 我國實務15 第一目 公務員16 第二目 軍人18 第三目 學生18 第四目 刑事被告20 第三款 小結21 第二節 訴訟權之保護法益22 第一項 作為主觀權利23 第一款 受到公權力侵犯23 第二款 主觀權利受侵害24 第三款 有效且及時救濟24 第四款 廣泛且完整救濟26 第五款 小結28 第二項 作為客觀秩序29 第一款 制度性保障29 第一目 法院體系29 第二目 接受裁判請求權30 第二款 組織程序保障32 第一目 審級利益32 第二目 法院公平審判33 第三款 小結34 第三章 憲法訴訟法施行後之訴訟權保障36 第一節 人民聲請憲法審查之審理36 第一項 我國憲法法庭審理流程37 第一款 審查機關37 第一目 審查庭37 第二目 憲法法庭39 第二款 體制特色40 第一目 公開書狀40 第二目 閱卷制度40 第三目 言詞辯論41 第四目 主筆制與意見書42 第三款 小結43 第二項 德國憲法法院審理流程44 第一款 審查機關45 第一目 收發登錄處45 第二目 審查庭46 第三目 審判庭47 第二款 體制特色48 第一目 陳述意見48 第二目 意見書49 第三款 小結50 第三項 修法建議51 第一款 機關職權51 第一目 憲法法庭書記廳51 第二目 審查庭52 第三目 憲法法庭53 第二款 陳述意見54 第三款 意見書制度55 第四款 小結55 第二節 法庭之友57 第一項 制度特色57 第一款 法庭之友57 第二款 專家鑑定59 第三款 法庭之友與專家鑑定之比較60 第二項 我國體制61 第一款 主體資格62 第二款 聲請要件62 第三款 律師代理63 第三項 比較美國法63 第一款 法庭之友與憲法法庭64 第二款 法庭之友與當事人65 第四章 自釋憲實務論訴訟權保障67 第一節 司法院釋字67 第一項 權利釋疑類型67 第一款 訴訟當事人資格67 第二款 審判法院類型68 第三款 個案情況釋義69 第二項 訴訟權之限制70 第一款 訴訟程序事項70 第二款 非訴訟程序事項71 第三款 應符比例原則72 第四款 正當法律程序73 第三項 小結74 第二節 憲法法庭判決74 第一項 權利釋疑類型74 第二項 正當法律程序75 第三項 小結76 第三節 憲法法庭判決之個案分析77 第一項 111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78 第一款 本案事實78 第一目 歷審判決78 第二目 聲請人主張79 第三目 憲法法庭判決80 第二款 本案爭點84 第一目 聲請人之主張未受判決84 第二目 聲請人之訴訟權侵害85 第三目 未成年子女訴訟權之正當程序86 第三款 小結88 第二項 111年憲判字第20號判決89 第一款 本案事實89 第一目 歷審判決90 第二目 聲請人主張90 第三目 憲法法庭判決91 第二款 本案爭點92 第一目 兩公約與訴訟權93 第二目 限制訴訟類型94 第三款 小結96 第三項 112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97 第一款 本案事實97 第一目 歷審判決98 第二目 聲請人主張98 第三目 憲法法庭判決100 第二款 本案爭點101 第一目 軍人之訴訟權保障101 第二目 軍事審判體制設計103 第三款 小結104 第四節 釋憲實務於憲法訴訟法施行後之訴訟權保障106 第五章 結論108 參考文獻114

    一、 專書
    1. 吳信華,《憲法訴訟基礎十講》,1版,臺北:元照,2019年9月。
    2. 李惠宗,《憲法要義》,6版,臺北:元照,2012年9月。
    3. 沈冠伶,《家事程序之新變革》,1版,臺北:元照,2015年12月。
    4. 莊國榮,《行政法》,5版,臺北:元照,2019年9月。
    5. 莊國榮,《行政法》,8版,臺北:元照,2022年9月。
    6. 許育典,《憲法》,7版,臺北:元照,2016年4月。
    7. 程明修,《憲法講義》,3版,臺北:元照,2022年3月。
    8. 黃建輝,《法律闡釋論》,1版,臺北:新學林,2000年。
    9. 廖義男,《憲法及行政法制》,1版,臺北:元照,2015年2月。
    10. 謝瑞智,《憲法概要》,11版,臺北:文笙,2007年。
    二、 期刊論文
    1. 王韻茹,〈裁判憲法審查之裁判結果、宣告方式與效力〉,《月旦法學雜誌》,第318期,2021年11月,頁28-44。
    2. 吳信華,〈「憲法訴訟法」立法之移植德國〉,《公法研究》,第1期,2022年6月,頁43-70。
    3. 吳信華,〈「憲法訴訟法」的立法與意涵〉,《月旦法學教室》,第198期,2019年4月,頁33-40。
    4. 吳信華,〈「憲法訴訟法」的幾個立法缺失〉,《月旦法學雜誌》,第322期,2022年3月,頁53-70。
    5. 吳信華,〈論「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的繼受、施行與展望(下)〉,《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68期,2020年4月,頁1-54。
    6. 吳信華,〈論「憲法上原則重要性」──一個釋憲程序基礎概念的釐清與適用〉,《東吳法律學報》,第28卷第2期,2016年10月,頁1-53。
    7. 吳信華,〈釋憲裁判的「拘束力」與裁判書的「主筆顯名」〉,《台灣法學雜誌》,第249期,2014年6月,頁147-152。
    8. 吳煥陽,〈聚焦釋憲實務──111 年憲法法庭判決與「正當法律程序」〉,《月旦法學教室》,第241期,2022年11月,頁140-142。
    9. 李念祖,〈憲法訴訟法在司法制度上的重大突破〉,《在野法潮》,第41期,2019年,頁4-7。
    10. 沈冠伶,〈家事事件之類型與統合處理(二) 〉,《月旦法學教室》,第119期,2012年9月,頁54-75。
    11. 沈冠伶,〈裁判憲法審查與未成年子女在家事程序之正當程序保障: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之重要程序議題研析〉,《臺大法學論叢》,第51卷特刊,2022年11月,頁946-1021。
    12. 林超駿,〈初論法庭之友與美國最高法院──兼評大審法草案相關規定〉,《月旦法學雜誌》,第227期,2014年4月,頁198-231。
    13. 林慈偉,〈論兒童最佳利益在對父母或主要照顧者被告量刑中的考慮:兼談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之啟示及影響〉,《臺大法學論叢》,第51卷特刊,2022年11月,頁1023-1090。
    14. 邱顯丞,〈我國特別權力關係究竟是從此雲淡風輕抑或餘溫仍存?〉,《法觀人月刊》,第247期,2020年12月,頁19-29。
    15. 柯耀程,〈軍事審判機制廢除得失之檢討-兼論專業性審判的構想〉,《軍法專刊》,第63卷第5期,2017年10月,頁1-23。
    16. 徐揮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在我國最高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適用之研究〉,《臺大法學論叢》,第43卷特刊,2014年11月,頁839-909頁。
    17. 許育典,〈從特別權力關係中解放的學生〉,《月旦法學教室》,第216期,2020年10月,頁6-9。
    18. 許育典,〈從憲法訴訟法草案評析憲法訴願制度〉,《月旦法學雜誌》,第281期,2018年10月,頁68-77。
    19. 許育典,〈裁判憲法審查作為基本權客觀價值秩序的實踐──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核心的111 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327期,2022年8月,頁41-50。
    20. 許育典,〈消逝的大學生權利救濟請求權──評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八年度裁字第二二五八號裁定〉,《月旦裁判時報》,創刊號,2010年2月,頁5-10。
    21. 陳文貴,〈特別權力關係理論之回顧與展望──釋字第七八四、七八五號解釋之後〉,《教育暨資訊科技法學評論》,第7期,2021年10月,頁165-181。
    22. 陳宗憶,〈臺灣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之難題及其解方〉,《臺大法學論叢》,第51卷特刊,2022年11月,頁834-912。
    23. 陳淑芳,〈公務人員對於懲處處置不服之救濟〉,《月旦法學教室》,第218期,2020年12月,頁10-12。
    24. 陳愛娥,〈從特別權力關係到特別身分關係〉,《月旦法學教室》,第103期,2011年5月,頁32-44。
    25. 傅玲靜,〈評司法院釋字第784號解釋未竟之功──以個別科目學習成績評量之司法審查為中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法學評論》,第5期,2020年5月,頁75-91。
    26. 湯德宗,〈憲法解釋與訴訟權保障¬──以公務員保障與懲戒為中心〉,《憲政時代》,第30卷第3期,94年1月,頁353-390。
    27. 黃舒芃,〈「特別權力關係」的隱晦終結──評司法院釋字第736號解釋〉,《月旦裁判時報》,第48期,2016年6月,頁109-114。
    28. 楊子慧,〈「人民聲請憲法法庭裁判」審理流程之研究──以德國為借鏡兼論我國新制〉,《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116期,2020年9月,頁47-119。
    29. 楊子慧,〈憲法訴訟類型與審理程序──以憲法訴訟法第三章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為中心〉,《月旦法學雜誌》,第330期,2022年11月,頁135-161。
    30. 劉定基,〈法庭之友的制度設計──兼論其與鑑定人制度的異同〉,《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117期,2020年12月,頁1-54。
    31. 劉建宏,〈課予義務訴訟之訴權要件〉,《月旦法學教室》,第155期,2015年9月,頁9-11。
    32. 鄧學仁,〈評台義跨國徵女案──111年憲判字第8 號判決〉,《當代法律》,第7期,2022年7月,頁174-180。
    三、 學位論文
    1. 張毓真,〈我國公務人員特別權力關係之探究¬-從歷史制度主義觀點〉,東海大學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碩士學位論文,2014年6月。
    2. 詹勝舜,〈特別權力關係演變之探討-以學生與學校間之關係為例〉,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學位論文,2014年6月。
    3. 劉育偉,〈卡其領犯罪白領特徵之研究-以貪汙犯罪判決實證分析為例〉,中正大學犯罪學防治研究所博士論文,2015年。
    四、 網路資源
    1.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網址:https://www.lawlove.org/Top8/discovery.php?act=one&b=DEU.001(最後瀏覽日:2023年7月3日)
    2.司法院,軍審法三讀修正 實現國家司法權一元化 強化軍中人權保障,2013年8月8日,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429-70164-46367-1.html(最後瀏覽日期: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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