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江玲 Chiang, Ling |
|---|---|
| 論文名稱: |
論刑法第185條之4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以事故後作為義務為中心 Study on the Offense Hit-and-Run: Focusing on Post-Accident Obligations |
| 指導教授: |
許澤天
Hsu, Tze-Tien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社會科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
| 論文出版年: | 2025 |
| 畢業學年度: | 113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80 |
| 中文關鍵詞: | 交通事故逃逸 、作為義務 、在場義務 、即時救護 、肇事後行為 、釋字第777號 、法律明確性 、法益保護 |
| 外文關鍵詞: | Hit-and-run, Duty to Act, Stay-at-the-scene obligation, Immediate Medical Aid, Post-accident Conduct, Judicial Yuan Interpretation No. 777, Legal Certainty, Protection of Legal Interests |
| 相關次數: | 點閱:63 下載:30 |
| 分享至: |
| 查詢本校圖書館目錄 查詢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勘誤回報 |
本論文探討刑法第 185 條之 4「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的立法意旨、構成要件及其規範正當性,並聚焦於事故發生後駕駛人所應履行的作為義務。隨著交通事故頻繁發生、逃逸事件層出不窮,此罪在我國實務中扮演重要角色。然而,該條文在適用上長期存在諸多爭議,特別是「逃逸」及之定義不明確,以及駕駛人於事故後所應履行義務之界限,均亟需釐清與檢討。
首先回顧本罪自 1999 年立法至今的發展歷程,包括 2013 年加重刑度、2019 年司法院釋字第 777 號解釋對「肇事」與「刑度」違憲的判斷,以及 2021 年因應該解釋進行之修法。本文認為,此罪名形式上雖為作為犯(逃逸行為),實質上則隱含多項積極作為義務(停留現場、通報警方、協助救護、揭露身分等),對駕駛人之行為提出高度要求。然現行規範對各項義務之內涵及履行標準並不明確,使得駕駛人在事故後處境混亂之際,難以準確判斷自身法律義務,亦衍生實務認定標準不一之情形。
本文採用文獻分析、實務判決整理與比較法研究等多元方法,綜整學說見解與最高法院實務發展,並對比德國、瑞士、奧地利等國立法例,發現多數國家採較為具體的行為規範與責任分層機制,如合理等待時間、資訊提供義務等,對駕駛人行為提供更明確指引。我國現行「逃逸」 概括式用語不僅無助於法律適用的明確性,也可能與憲法保障的比例原則與不自證己罪原則產生衝突。
駕駛人於事故後的行為不僅影響被害人之救援與存活機率,也攸關事故責任歸屬及後續司法程序的進行。因此,將交通事故後之作為義務明確化,乃當前修法的必要方向。最後,本文提出具體修法建議,期望透過本研究,為我國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之體系建構與未來修法方向提供實質建議與理論基礎。
This thesis examines Article 185-4 of the Criminal Code of Taiwan, which criminalizes fleeing the scene after causing a traffic accident. The study focuses on the legal obligations imposed on drivers following an accident, including the duties to stop, report, provide aid, and remain at the scene. Despite multiple legal amendments, including the 2021 revision prompted by Judicial Yuan Interpretation No. 777, the law remains ambiguous regarding the scope and content of these post-accident duties.
Using a multidisciplinary approach—legal literature analysis, case law review, and Comparative legal studies—this research evaluates the evolution of the offense, identifies gaps in the current legal framework, and proposes solutions. Drawing on models from Germany, Austria, and Switzerland, the thesis highlights the need to explicitly codify specific post-accident behaviors expected of drivers. The study argues that the existing framework overly simplifies the offense through the broad term “escape,” which fails to capture the complexity of required actions, undermines legal certainty, and potentially infringes on constitutional principles such as proportionality and the right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
1. 王士帆,不自證己罪原則,2007 年。
2. 王皇玉,刑法總則,10 版,2024 年。
3. 甘添貴,刑法各論(下),五版,2022 年。
4. 吳耀宗.盧映潔.張麗卿.鄭逸哲.余振華.高金桂.陳子平.蔡聖偉.許澤天,肇事逃逸罪(一),2018 年。
5. 林山田,刑法各罪論(下),五版,2006 年。
6. 林鈺雄,刑事訴訟法(上冊),十二版,2023 年。
7. 許澤天,刑法分則(下),六版,2024 年。
8. 許澤天,刑法總則,五版,2024 年。
9. 許澤天,刑法案例演練--觀念與實作,二版,2022 年。
10. 陳子平,刑法各論(下),三版,2020 年。
11. 黃榮堅.林鈺雄.王皇玉.薛智仁.張麗卿.吳耀宗,肇事逃逸罪(二),2018 年。
12. 盧映潔,刑法分則新論,18 版,2022 年。
13. 王芳凱,論不自證己罪與非刑事法領域之協力義務──以德國及中國大陸法制為例,月旦法學雜誌,第 343 期,2023 年 12 月,頁 168-185。
14. 王晨,新肇事逃逸罪之修法評析,月旦律評,9 期,2022 年 12 月,148-156 頁。
15. 古承宗,肇事逃逸罪的不法結構與行為義務-兼評最高法院 110 年台上字第 613 號刑事判決,當代法律,第 28 期,2024 年 4 月,頁 112-123。
16. 甘添貴,酒醉駕車與肇事逃逸,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30 期, 2002 年 1 月,頁 108-115。
17. 吳元曜,論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肇事逃逸罪之評價矛盾與違憲問題,刑事法雜誌,第 51 卷,第 5 期,頁 65-92。
18. 吳信華,「法律明確性原則」作為審查基準──由釋字第 804 號解釋回觀釋字第 777 號解釋,裁判時報,第 111 期,2021 年 9 月,頁 5-13。
19. 吳耀宗,評釋字第 777 號解釋關於肇事逃逸罪之違憲問題,月旦裁判時報,第 96 期,2020 年 6 月。
20. 吳耀宗,從德國刑法交通事故現場不容許離開罪看我國刑法肇事逃逸罪,軍法專刊,第56 卷,第 6 期,頁 95-138。
21. 余振華,肇事逃逸罪之規範評價,月旦法學雜誌,193 期,2011 年 6 月,頁 5-19。
22. 林東茂,肇事逃逸—高等法院八十九年度交上訴字第九號判決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30 期,2000 年 11 月,頁 86-93。
23. 林鈺雄,不自證己罪於非刑事程序之前置效力──評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七二三九號判決及相關裁判,月旦法學雜誌,第 161 期,2008 年 10 月,頁 266-284。
24. 林鈺雄,不自證己罪原則之射程距離-最高法院相關裁判之回顧與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93 期,2008 年 9 月,頁 221-237。
25. 姜敏,交通肇事逃逸罪可行性研究,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第 10 期,2012 年,頁 99-103。
26. 高金桂,有義務遺棄罪與肇事逃逸罪之犯罪競合問題,月旦法學雜誌,121 期,2005 年06 月,頁 243-255。
27. 張天一,「不能安全駕駛」與「肇事逃逸罪」之相關競合問題,月旦法學教室,第 188期,2018 年 6 月,頁 53-58。
28. 張麗卿,肇事逃逸「致人死傷」的判斷──最高法院 96 年度台上字第 5015 號判決評析,裁判時報,第 22 期,2013 年 8 月,頁 90-99。
29. 張麗卿,交通犯罪之法律規範與實證分析,中原財經法學,第 28 期,2012 年 6 月,頁118-181。
30. 許澤天,刑法第 185 條之 4 的改革芻議,月旦法學雜誌,第 350 期,2024 年 7 月,頁39-50。
31. 許澤天,肇事逃逸罪的修法建議──瑞士、奧地利與德國法的借鏡,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46 期, 2024 年 4 月,1-60 頁。
32. 許澤天,肇事逃逸罪之交通事故歸咎問題-對釋字 777 號與新修法提出質疑,警大法學論集,第 41 期,2021 年 10 月,頁 113-162。
33. 許澤天,刑法第 185-4 條「肇事逃逸罪」的修法評釋,台灣法律人,第 3 期,2021 年 9月,頁 63-75。
34. 許澤天,評釋行政院會通過之交通事故後逃逸罪修正草案,台灣法學雜誌, 414 期, 2021年 4 月,頁 1-8。
35. 許澤天,酒駕、 肇事與棄逃的刑法三部曲 ,月旦法學雜誌, 193 期, 2011 年 6 月,頁 20-39。
36. 郭棋湧,論駕車肇事逃逸罪之構成要件(一),法務通訊,2159 期,2003 年 10 月,頁3-5。
37. 郭棋湧,論駕駛肇事逃逸罪之構成要件 (二),法務通訊,2160 期,2003 年 10 月 3 月。
38. 郭棋湧,論駕駛肇事逃逸罪之構成要件(三),法務通訊,2161 期,三至四版,2003 年11 月。
39. 郭棋湧,論駕駛肇事逃逸罪之構成要件(四),法務通訊,2162 期,三至四版,2003 年11 月。
40. 陳志輝,論肇事逃逸罪之保護法益--兼淺論本罪之合憲審查,刑事法與憲法的對話:許前大法官玉秀教授六秩祝壽論文集;春風煦日論壇刑事法叢書系列論文集, 2017 年 3月,頁 585-626。
41. 黃常仁,「困頓新法」—論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收於:東吳大學百年校慶法學紀念論文集,2000 年 11 月。
42. 黃惠婷, 參與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之刑責-評最高法院 112 年度台上字第 623 號刑事判決,軍法專刊第 69 卷第 4 期,2023 年 9 月,頁 25-45。
43. 黃惠婷,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保護法益之省思,警學叢刊 56 卷 1 期,2025 年 3 月,頁 79-100。
44. 黃榮堅,不能駕駛與肇事逃逸,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7 期,2000 年 2 月,頁 147-153。
45. 謝煜偉,簡評 2021 年新修肇事逃逸罪,月旦法學教室,第 227 期,2021 年 9 月,頁24-29。
46. 謝煜偉,交通犯罪中的危險犯立法與其解釋策略,月旦法學雜誌,210 期,2012 年 10月,頁 107-130。
47. 盧映潔,目擊與逃逸,月旦法學教室,第 45 期,2006 年 7 月,頁 24-25。
48. 薛智仁,新肇事逃逸罪之逃逸概念-最高法院 111 年度臺上字第 4869 號刑事判決,台灣法律人,第 26 期,2023 年 8 月,頁 133-146。
49. 薛智仁,新肇事逃逸罪之解釋難題-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613 號刑事判決,台灣法律人,第 5 期,2021 年 11 月,頁 184-198。
50. 薛智仁,肇事逃逸罪之合憲性──評釋字第 777 號解釋,裁判時報,第 92 期,2020 年 2月,頁 78-97。
51. 薛智仁,變遷中的肇事逃逸罪——評最高法院 104 年度臺上字第 2570 號刑事判決,政大法學評論 149 期,2017 年 4 月,頁 221-281。
52. 薛智仁,肇事逃逸罪之保護法益/最高院 99 台上 4045 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 236期,2013 年 11 月,頁 182-193。
53. 鄭善印,違背義務遺棄罪與肇事逃逸罪之研究,收於:刑事法學之理想與探索(二),2002 年 3 月,頁 143-176。
54. 蔡聖偉,實務法學:刑法類 No.137,裁判時報,第 137 期,2023 年 11 月,頁 98-108。
55. 潘天蔚 ,肇事逃逸罪的現在與未來 ,刑事法雜誌 44 卷 6 期, 2000 年 12 月,頁 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