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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林修睿
Lin, Shoray
論文名稱: 學術自由下研究倫理的建構與應用:以生物資料庫對原住民基因採集為例
Research Ethics under Freedom of Research: Focusing on Biobank and Indigenous People Gene Research
指導教授: 許育典
Hsu, Yu-Dian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社會科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論文出版年: 2015
畢業學年度: 103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20
中文關鍵詞: 生物資料庫基因研究學術自由研究自由研究倫理尊重個人原則善益原則正義原則
外文關鍵詞: Indigenous People, Freedom of Research, Research Ethic, Fundamental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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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基因研究領域,原住民族由於其基因相對於主流族群的特殊性及族群內部的一致性,被認為有較高的研究價值。但由於原住民族社群的不穩定,面對基因研究的風險也更高。當目前世界各國都在進行大型生物資料庫的建置計畫時,台灣生物資料庫也已設置,並開始收案。為確保生物資料庫建置的過程不對原住民族造成不當侵害,應要求其受研究倫理的限制。
    學術自由為我國憲法第11條講學自由的上位概念,已受大法官解釋及我國學術界接受,研究自由也因此同受保障。然而研究應負起保護研究參與者的責任,也就是符合研究倫理的要求。
    研究倫理的憲法基礎來自基本權的限制,研究自由雖為一具有少數保障性質的基本權,但仍有其內在及外在的限制,而研究倫理的內涵主要有三大原則:尊重個人原則、善益原則及正義原則。應用在生物資料庫上,將要求資料庫建置及後續研究符合研究倫理三大原則的要求,研究前取得告知後同意,並審慎評估研究可能造成的風險,並在研究後合理回饋族群。也因此,我國對生物資料庫的相關法制也應有所修改,具體規範建置時應受的審查及後續研究的範圍、研究成果產生利益的回饋方式,尤其重要的,是在各層次均和檢體提供的原住民社群進行協商討論,以群體同意的方式為之。

    In gene research area, compared with main-cultural community, the uniqueness and consistency of their genome make indigenous peoples become better object of research. However, due to the disadvantaged status of the Aborigines, the research of the Aborigines genome may raise unique legal and ethical problems at the same time. Considering the instabilities of the Aboriginal societies, these problems can be deadly to the structures of their societies. In recent years, for preserving the genetic samples of human race for advanced research, many countries have started to contribute Human Biobanks. To avoid the problem mentioned above, we should put limitation on related research.
    Judicial Yuan Grand Justice Interpretation has confirmed that freedom of academic is the superordinate concept of freedom of speech, which is regulated by Article 11 of Constitution. Therefore, as the subordinate of freedom of academic, research freedom is protected by constitution too. However, the researcher should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of protecting research participants, in other words, to fulfil the standard of research ethic.
    Research ethic is based on the restrictions of research freedom. Although research freedom has the character of minority protection, it still is regulated by its outside and inner restrictions. The three principles of research ethic are respect for persons, beneficence and justice. It requests researcher to gain informed consent before starting research; estimate possible benefit and risks, and share benefit with participates fairly. Therefore, to meet the standard of research ethic, the regulations related to biobank should be amended. And an ideal model of research should be constructed for protecting fundamental rights of participants. If the participants are indigenous people, the researchers should take higher responsibility.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1 壹、研究動機 1 貮、研究目的 3 參、研究方法與範圍 3 肆、論文架構 4 第二章 學術自由下研究自由的內涵建構 6 壹、學術自由的歷史發展 6 貮、學術自由的意義 8 參、學術自由下研究自由的保障基礎與內涵 10 一、學術自由在我國的憲法基礎及保障主體 10 二、學術自由作為研究自由的上位觀念 11 三、研究自由的保障內涵 13 (一) 研究自由作為學術自由保護法益的主觀權利功能面向 15 1.防禦權面向 15 2.社會基本權面向 17 (二) 與實現研究自由相關之學術自由客觀法功能 19 1. 制度性保障:大學及研究組織的自治制度 20 2. 組織與程序保障 21 四、研究自由的限制 22 (一)研究自由的外在限制 22 (二)研究自由的內在限制 24 1.因違反研究本質所受的內在限制 24 2.基於基本權性質而來的內在限制 25 肆、小結 28 第三章 研究倫理作為研究自由的內在限制及其內涵 29 壹、研究倫理的意義及其歷史發展 29 貮、研究倫理的內涵及憲法下的定位 31 一、研究倫理的內涵 31 二、研究倫理原則作為研究自由的內在限制 33 (一)尊重個人原則(告知後同意原則)與研究自由的內在限制 34 (二)善益原則/不傷害原則與研究自由的內在限制 36 (三)正義原則與研究自由的內在限制 38 參、小結 41 第四章 生物資料庫及其對基本權的侵害風險 42 壹、生物科技的定義與歷史發展 42 一、從遺傳因子到DNA 42 二、確定DNA的結構及中心法則 43 三、生物基因科技大放異彩 44 貳、生物資料庫的定義及其主要應用方式 46 參、生物資料庫可能造成基本權的侵害 48 一、基因資訊的特殊之處 48 二、生物資料庫建置階段的風險 50 (一)不正確的資訊可能傷害研究參與者的資訊自主權 50 (二)不當的言詞或採集檢體行為可能傷害研究參與者的身心不受傷害權 51 三、生物資料庫運用階段的風險 52 (一)資訊保存及利用的過程可能造成資訊自主權及平等權侵害 52 (二)研究利益分配不公可能導致財產權侵害 56 第五章 生物資料庫現況與法制的比較和檢討:以冰島、英國及我國為焦點 62 壹、冰島人群生物資料庫 62 貳、英國UK Biobank 64 參、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的法制、現況與檢討 66 (一)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的法制問題:以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為核心 66 1.法條名詞定義 67 2.建置及使用流程 67 (二)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的現狀及問題 69 1.缺乏妥善的審查機制 71 2.對參與者的告知內容未臻詳盡 72 3.缺乏族群同意機制 73 4.利益分配制度不明確 74 肆、小結 75 第六章 研究倫理於生物資料庫的應用:以原住民族基因採集與研究為核心 76 壹、原住民族基因研究的特殊之處 76 一、原住民族基因研究的特殊性質 76 (一) 原住民族常居於弱勢地位 77 (二)原住民族的基因常具有較高的研究價值 78 二、生物資料庫對原住民族的特殊風險 78 三、針對原住民族研究額外的倫理要求 80 貮、尊重個人原則對隱私權的保護 82 一、告知後同意原則保障資訊自主權 82 二、原住民族基因研究應導入群體同意機制 85 三、對資訊的去連結化可保護隱私權及平等權 91 參、善益原則對身心不受傷害權的保護 94 肆、正義原則對財產權的保護 95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99 參考文獻 104 附件一: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參與同意書 116 附件二:台灣人體資料庫寄送之身體數值 119 附件三: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所寄送之建議標準值 12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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